人權, 樂生1210樂生景美人權園區行動(3) 2007-11-11我們今日的行動,除了向過去曾經遭受人權侵害與政治迫害的人權鬥士致意外,更要求陳總統「人權立國」要說到做到,政府應立即停止迫害樂生人權。因此,我們要向陳總統提出下列訴求:一、立即展開樂生院的古蹟審查作業,指定樂生療養院全區為國定古蹟;儘速規劃樂生院為下一個見證台灣人權歷史的「台灣人權樂生園區」。二、確保院民原地續住與安老之權利,不得強制搬遷樂生院民。 三、立即立法保障漢生人權,恢復病友名譽,洗刷冤屈。 標籤: 丘延亮, 國際人權日, 景美人權園區, 樂生, 樂生保留自救會, 樂生青年聯盟, 警察, 郭力昕關心更多議題【新聞稿】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2000年東京大審—女性國際戰犯法庭」開幕【聲明】針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字第969號判決之聲明【新聞稿】現代婦女基金會發起用愛守護行動,號召民眾幫助受暴家庭在臉書上發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