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樂生 1210樂生景美人權園區行動(3) 2007-11-11 我們今日的行動,除了向過去曾經遭受人權侵害與政治迫害的人權鬥士致意外,更要求陳總統「人權立國」要說到做到,政府應立即停止迫害樂生人權。因此,我們要向陳總統提出下列訴求: 一、立即展開樂生院的古蹟審查作業,指定樂生療養院全區為國定古蹟;儘速規劃樂生院為下一個見證台灣人權歷史的「台灣人權樂生園區」。 二、確保院民原地續住與安老之權利,不得強制搬遷樂生院民。 三、立即立法保障漢生人權,恢復病友名譽,洗刷冤屈。 標籤: 丘延亮, 國際人權日, 景美人權園區, 樂生, 樂生保留自救會, 樂生青年聯盟, 警察, 郭力昕 關心更多議題 【新聞稿】駕訓考照應改革,交通部勿將民團當政策背書工具 【新聞稿】台灣基督教徒聲援巴勒斯坦人民,反抗以色列對加薩的種族滅絕,走上 41 公里的「加薩停火朝聖」 【新聞稿】績效制度未改善 警察暴力非個案 三重警察打人案二審宣判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