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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香港記協前主席麥燕庭憂修訂打擊新聞自由 指中國新聞採訪量勢大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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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聯會今日下午舉行紀念六四的愛國民主大遊行遊行,在遊行前先舉行座談會,討論《逃犯條例》修訂對香港的影響,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麥燕庭指,香港作為亞洲資訊自由中心,記者在中港兩地採訪有很大功勞,但在修訂通過後,香港「安全港」的地位將不復再,並對新聞及言論自由有巨大打擊。

她更憂慮,修訂會影響媒體在中國新聞的採訪量,屆時產量將會大減,而中層的採訪主任及管理層有機會觸犯法犯及被引渡到內地。她提到,如果資訊自由受到干預,香港的經濟環境亦必然受影響。

麥燕庭進一步指出,記者的採訪內容不但有新聞性,更有重要性,很容易被控煽惑他人干犯不同的罪行。她慨嘆佔中九子能被輕易控告煽惑罪,傳媒自然更易誤墜法網。

法律界選委重申非堵塞漏洞

法律界全體選委早前曾發信,促請保安局撤回修訂,執業大律師、法律界選委黃宇逸重申,回歸前訂立《逃犯條例》協議,排除內地是刻意決定,而不是漏洞。對於政府提出修訂後將由法庭把關,他認為,修訂未能對被引渡人士提供足夠保障,因為法庭只視乎表面證據成立,便能移交。

黃宇逸強調,根本不存在政府所講的堵塞漏洞之說,指香港在回歸前,一直以英國法例作延伸處理引渡。他又提到,立法局法案委員會當時在審議《逃犯條例》時,保安局及律政司代表曾明言,如針對引渡到內地的話,需要另訂協議。他又承認,《逃犯條例》修訂較《基本法》23條立法影響深遠,因為港人將被引渡到刑事制度落後的地方審訊。

蔡耀昌:三十年前黃雀行動參與者都可被引渡

有親建制報章早前引述北京的權威人士,解讀國務院副總理韓正的言論,列出四種香港向內地移交逃犯的情況,包括「香港居民在香港觸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表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曾明言政治罪行不會被「送中」,但韓正的說法卻是「摑了李家超一把」。他認為,中共以維穩行先,所以但凡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都必須嚴打。

談到追溯時限,蔡耀昌指支聯會三十年前的黃雀行動其實已干犯兩地法律,而只要經內地法院頒下特別命令,案件便能不追溯期,「三十年後一樣能送中」。

梁家傑:修訂等如收返香港

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形容,今次修訂是「收返香港」,呼籲港人要有破釜沉舟的決心,才能迫使政府撤回修訂。他指出,一國兩制的最重要防火牆,是保障港人不會受害於內地的司法制度,「根本就南轅北轍,那係玩完」。

被問到修訂通過後,支聯會成員將會成為高危一族,支聯會主席何俊仁表明並不畏懼,更不會離開香港,指希望有生之年要看到中港兩地「都有民主」。

香港獨立媒體記者:麥馬高、周頌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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