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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控訴花縣政府迫遷族人 傳統領域內將開發愛狗樂園

花東多次出現具爭議性的開發案,引發原住民族捍衛傳統領域的決心。6/13來自花蓮太巴塱部落的青年及部落耆老開記者會,抗議花蓮縣政府預計在花蓮縣鳳林鎮萬榮開發區段,是一塊由馬太鞍溪、花蓮溪、萬里溪沖積出來的一千多公頃土地,阿美族語稱整塊地叫CIDIHAN,做各種名目的開發,其中一項是建設為愛狗樂園。

諷刺的是,這塊沖積扇土地原本是阿美族部落的千百年來的傳統世耕地,分成TAKUMU,PALICANLICAN兩塊,現在仍有人在耕作,也就是說花蓮縣政府將排除地上物,也不許原住民族居民使用,阿美族守護聯盟成員那莫認為政府違法原基法,強迫族人流浪。

縣政府上個月5/17在預計開發的地區立牌警告,給你一個月的時間,在6/17前,在這塊土地上耕種的原住民族人遷移地上物。阿美族部落耆老陳加郎在這塊土地上種植地瓜,過的是簡樸生活。他說他看到立牌文字也看不懂,於是詢問花蓮縣光復鄉北富村的村長萬中興,他們才知道:「你們這個地方要被徵收了,而且期限只有一個月」

這個愛狗樂園,根據平面媒體報導5月中的報導,農業處長張智超答覆說,愛狗樂園規劃在鳳林鎮長橋里附近,土地屬於縣政府,在160公頃土地中,第一期開發面積約17公頃,兩年半前舉辦過公聽會,獲當地居民同意,縣府正進行第一期地目變更作業,將來會讓流浪狗擁有足夠健康的潔淨空間。

但兩位部落耆老在5/31才被鄉公所通知協調,但縣政府早已設定好題目,要告知他們你們是違法的喔!要趕快遷移地上物。阿美族部落耆老陳加郎說官員問話的方式就是表示你們現在是違法狀態,非法占用,還要蓋章認定。很像刑求在問話,不肯遷移的話就送人到法院,讓這些不懂法律的長輩心裡壓力很大。

其實原住民傳統領域被現在的非原民組成政府所佔領,並劃為國有地,一直是原住民族極力要爭取回來的權益。太巴塱旅北青年,娜告法拉汗說我們要用別人的語言去對抗別人的法律!由於原住民族沒有文字紀錄,更沒有簽訂契約的方式,於是傳統領域在日據時期即被日本政府佔據,國民黨政府播遷來台更理所當然的占為己有。

娜告法拉汗說:站在自己的土地上,卻沒有使用自己土地的權利。不管哪個政府執政,是不尊重也不考慮族人想法,她自己身為一個母親,不希望能留給孩子的只有原住民三個字。因此這塊地目前在法源上是國有地,會讓很多人認為佔有國有地違法在先,卻很難去體認到原住民族人的歷史脈絡。

他們訴求:
1未經部落同意,開發案應停止
2政府應認定維護並保障當地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
3停止侵權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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