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Events

« All Events

  • This event has passed.

【採訪通知】誆移工?騙本勞?退休政策20年來都是騙局一場?

18 3 月 @ 10:00 上午 - 10:30 上午

文/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自主工聯

時間:115年3月18日(三)十點
地點:勞動部(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訴求:
一、請勞動部立刻推動提高勞退新制雇主提撥比率!
二、請勞動部規劃全體移工納入勞退新制提撥!
三、政府規劃家戶移工納入勞退新制提撥時,應補助弱勢家庭類雇主!

行動團體: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自主工聯

從去年10月開始,勞動部就公告今年4月1日起,雇主若聘僱同一移工滿 10 年,即須為其開立舊制退休金專戶,並按月提撥 2% 至 15% 的工資作為退休準備金。因此從制度上看,未來可能會出現雇主幫台灣勞工提撥6%退休金,同時幫移工提撥15%退休準備金的現象。

必須強調,我們主張移工跟台灣勞工應該要制度性的平等,否則資方非常容易藉由這種差異性漏洞,互相拉低不同勞工的勞動條件。而這樣的制度,相信在所有勞工眼中都是非常荒謬的事情,政府推動勞退新制上路已經滿20年,只有6%的新制提撥比率,讓非常多台灣勞工感到不滿,數年來一直不斷要求提高雇主提撥比率,就是因為對比舊制退休金雇主負擔的成本,新制可以整整減少一半,而且勞工退休金條例中規定,台灣勞工在94年7月1日之後進入職場就只能使用勞退新制,原本所有人都以為舊制退休金將會逐漸落日,結果過了20年,原來勞退舊制還會繼續存在而且人數增加。

當年勞委會主委陳菊在推動勞退新制時曾經說:「先求有,再求好」,意思就是舊制勞工可能無法達成法定請領要件,或是雇主惡意不提撥所以拿不到退休金,因此要推動勞退新制,很諷刺的,當年陳菊主委的這句話反而現在應證了勞動部的虛偽。

如果過去勞退舊制的問題在於勞工可能「拿不到」,那請問政府讓現在工廠移工持續適用勞退舊制,是何居心?對於使用定期契約的移工來說,更可能因為即將達到勞基法的退休要件,而遭到雇主技術性的合法處理離職,可見這樣的制度根本不是在保障移工退休金。

那如果現在勞動部有信心讓移工可以領取到勞退舊制,那台灣勞工為何不能選擇舊制,或著工會團體也要問,就表示大家都已經達到「先求有」的成果了,那為何還不能開始「求好」呢?

勞動部的退休制度顯然邏輯錯亂,荒謬透頂!誆騙台灣勞工20年,始終不讓新制退休提撥提高,現在又讓移工使用勞退舊制,也不過就是算準許多移工達不到舊制的法定要件,所以這樣的邏輯是全面性的對於本國籍勞工和移工退休制度進行剝削,受益的只有雇主而已。

工鬥總工會和眾多勞工團體在114年7月1日「勞退新制20年」的記者會上便提出,新制實施了20年,國人平均壽命、最低生活所需都已經不斷提高,但是勞退雇主提撥卻連1%都沒漲;同時我們也要求,所有聘僱移工的雇主也應為移工提撥同樣調漲後的勞退新制準備金,且政府同時應補助弱勢家庭類雇主,以減少本勞移工同工不同酬的差距,避免整體勞動條件繼續下滑。

然而,勞動部至今不但沒有對提高勞退提撥的訴求做出回應,卻還保留舊制給「外技」及「聘僱10年以上之藍領移工」。而這部分就是在114年10月30日後,透過行政院推動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勞動部就移工身份的劃分重新彙整定義 — — 把2022才修的「中階移工」和僑外生,統整為「外國技術人力」,簡稱「外技」;並透過函釋表示,雇主應為「外技」及 「10年資的藍領移工」,依勞退舊制提撥退休準備金。

工鬥總工會再次強調,94年推動新制時,政府就是宣稱難以監督雇主提撥,所以改成「個人帳戶制」隨身攜帶,現在究竟是算準移工達不到舊制退休金要件,所以讓移工繼續使用勞基法舊制,還是相反的,勞動部有充足信心可以做好監督,那請問政府是否能開放台灣勞工繼續選用舊制,享受雇主15%的退休準備金提撥,或是勞動部應該坦然宣稱,已經達成陳菊主委當年說的「先求有,再求好」的先求有階段,那就應該規劃勞退新制退休提撥提高到15%,才跟得上舊制退休金提撥的最高上限15%水準。

114年監察院透過調查表示:「現行勞基法規定雇主應為所有適用勞基法勞工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之規定,並未區分本國或外籍勞工。勞動部以令釋免除雇主提撥義務,雖減輕用人成本,卻削弱勞基法對勞工退休金的保障,恐有違反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存在牴觸母法的疑慮。」監察院提到有牴觸母法疑義的函釋是95年發布的令釋(勞4字第0950109148號),它直接免除雇主對移工的提撥義務。然而,114年勞動部的新函釋(勞動福 3字第 1140153402A 號令 )就母法「未區分本國或外籍勞工」的前提下,以年資做限制,難道沒有監察院所言:「違反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存在牴觸母法的疑慮」?!

我們強烈質疑,勞動部讓(外技+10年資移工)用舊制,根本不是站在保障勞工權益的立場、也完全沒有為在台灣貢獻青春的移工老年著想,更不管不顧已簽定的相關國際公約裡「國民待遇原則」!搞出這款看得到吃不到的政策,其實真正目的就是為資方省錢,幫資方維持移工廉價,同時也敷衍了監察院!我們完全不能同意!

Details

Date:
18 3 月
Time:
10:00 上午 - 10:30 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