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外稿

請問民進黨 為什麼要延續國民黨意志支持集會遊行禁制區?

文 / 高若有(台大工會成員)

集遊修法是蓄積十年能量的結果。1988 年《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改名不改制成為《集遊法》,經 1992 年「增加罰則、提高罰款額度」修惡,又經 2002 年「增加禁制區、開放緊急集遊不事先申請」善惡混合修法,才有了眾人熟知的《集遊法》現今樣貌。

2006 年「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立,拋出包含「改主管機關、自願報備制、廢禁制區、廢命令解散、廢特別刑罰、執法人員身份識別、政府違法可國賠」七大精神的修法草案。2008 年野草莓期間該案一度進入立法院,卻擱置整整八年。八年來,經歷馬政府行政院三次修改修法草案、國民黨冷凍修法、318 佔領立法院期間大法官宣布「許可制」違憲,始終沒有明確進展。三度政黨輪替後,十年一修的《集遊法》終於有機會擺脫戒嚴時期色彩。

今年 3 月集盟與時任立委的鄭麗君合作,幾乎一字不改地重新提出塵封八年的修正案,並與其他提案(蘇治芬修正案、陳亭妃修正案、林淑芬廢法案、陳明文廢法案)合併審查。今年 5 月,內政委員會以鄭版為骨幹作出決議:納入「改主管機關、自願報備制、廢特別刑罰、執法人員身份識別」四項精神,「政府違法可國賠」條文默默消失,而「禁制區、命令解散」則在民進黨部分立委主張保留、時代力量堅持廢除的情形下送入黨團協商。

【禁制區】

民進黨主張的「保留禁制區」倒也非不修改,而是將 300m 的現行禁制區下修為 30m~150m 不等,卻同時增列「總統副總統住居所、醫療院區」。醫療禁制區的概念源自陳亭妃版草案「確保急診室安靜無慮之環境」考量,然而內政委員會卻在召委陳其邁的主導下,將醫療禁制區擴大到所有全台兩萬多間醫療機構,包含隨處可見的牙醫、眼科、耳鼻喉科、中醫與醫美診所。儘管衛福部官員與警政署長皆表示醫療機構太多、難以處理,陳其邁委員卻一句「(縣市政府)吃飽閒著怎麼會去劃定?絕對不會的啦!」就結束討論。

六月初,集盟與民進黨立委展開協商對話,說明現行《刑法》即可處理妨害醫療的行為,況且集會遊行本來就是就公共議題喚起社會關注,究竟什麼團體會以阻撓急救這種極失人心的手段來爭取社會支持?實在殊難想像。幾位委員卻紛紛表示:「不是所有集遊都像你們這樣理性」、「如果中國派人攻擊總統府怎麼辦?」,隨後開始談起十字弓與狙擊槍的射程。

委員的顧慮可以理解,但這些極端特例都不該、也無法在《集遊法》框架下解決。設想欲武裝突襲總統府的惡意人士,最合理做法一定是不欲引人耳目、單獨接近機關,以最近距離;絕對不會事先動員、浩浩蕩蕩發起集會,然後在一整排持盾警察與持槍憲兵面前試圖犯案。若真的要徹底執行維安,應該廢除總統府四周道路、禁止任何人靠近,而非允許靠近但禁止集會。張德正駕車衝撞總統府大門之時,警察若舉牌警告有任何意義嗎?何況我國本來就有《特種勤務條例》了。在《集遊法》重複訂定的唯一效果是:「防治數年難有一次的極端狀況」淪為藉口,限縮抗爭才是真的。

那麼,到底哪裡可以集會遊行?非常簡單:不特定個人可自由行走的公共室外空間,原則上就可以集會遊行。在這個精神下,任何只針對「集會遊行」的禁制區都不需存在。某地不能遊行的唯一正當理由,就是那裡本來就禁止進入。立委所顧慮的機場跑道、軍事設施、總統府矮牆內皆然。

【談談強制排除】

命令解散改為強制排除,最大的改變是從「解散集會」變成「排除個別行為人」。這是很有道理的改革,但當排除條件包含「闖入禁制區」的時候,改革就完全失效了,因為所有在場的都是行為人。然而決定國家政策、定奪具拘束力判斷的最高機關——總統府、行政院、法院,通通列入禁制區,這不就是政府拒受監督的明證嗎?你隔條馬路、站在監察院門口抗議行政院,有施壓作用嗎?政府會理你嗎?

禁制區與強制排除可謂互為表裡,禁制區提供了最方便、常用的排除理由;而若無強制排除,禁制區就毫無意義。在報備制度下,無強制排除的禁制區就只是「不能向政府申請協助交管的區域」,根本雞肋。

【各位立委,你怎麼說?】

回到前面沒說完的修法進度。內政委員會 5/12 送出草案後,7/1 進行黨團協商。據側面了解,國、親兩黨皆未出席協商,民進黨有尤美女、顧立雄、李俊邑、陳其邁四位委員到場,時代力量則是林昶佐一位出席。協商結果決定保留既有禁制區(但縮小部分)、增加醫療機構禁制區(也不管急診不急診了,凡醫療機構皆可)、保留四種前提下的強制排除。最終時代力量拒簽,黨團協商在「兩黨缺席、一黨不同意,一黨同意」的情況下結束。

如此保守的結論令人遺憾,卻也不算太意外。但難以理解的是:內政委員會已經決定把總統府禁制區由 300m 縮小到 150m,為何黨團協商又變回 300m?是國安單位的強力施壓?還是幾位主導立委也覺得很 ok?

隨著修法版本漸漸收攏定案,集盟夥伴從三天前開始一一致電各立委辦公室,詢問對禁制區與強制排除的意見。結果令人相當失望:約半數立委沒有回音,有回應者之中主張廢除與主張保留者大致各半,主張保留的全數都屬民進黨團。時代力量五位立委皆堅持鄭麗君最初提案的精神、同意廢除禁制區與強制排除,令人肯定;而親民黨團四位立委(以及民進黨蔡易餘委員)則提出「廢除強制排除、保留禁制區」的奇怪主張,顯然他們對禁制區的本質還不大瞭解。

收到這樣的回應,心中難免要問幾個問題。

請問蘇治芬、陳歐珀、林俊憲三位委員,你們三位在 4/6 領銜提案修正《集遊法》廢除禁制區與命令解散,為何短短 100 天不到就反悔?蘇、陳兩位如今主張保留禁制區、保留強制排除,林俊憲委員則沒有回應,請問有什麼難言的考量?

陳明文、張宏陸、吳琪銘、黃偉哲四位委員,你們四個月前與林淑芬委員先後提案廢除《集遊法》。既無集遊法當然也就無禁制區。如今林淑芬依舊堅持廢除禁制區,但吳、黃兩位卻立場大翻轉、主張保留,而陳、張兩位則不願明確回應。為什麼?

請問陳亭妃委員,你主張保留禁制區我可以理解。但你四個月前提案納入醫療機構係基於確保急診順利之故,如今理念卻被曲解、擴大適用到全台 20758 間醫療機構,合計最高可畫到 50 平方公里的禁制區,請問你作何感想?你所主張的「由衛福部劃定」卻被改為「由地方主管機關劃定」,法律下放如此龐大的行政裁量權,你的意見是什麼?

請問高金素梅委員:你十年前主張修正集遊法,還說「原住民上凱道是奪回凱達格蘭族的傳統領域」如今凱道禁制區連一公分都沒刪,你還主張保留,請問你的傳統領域在哪裡?

李彥秀、林德福、張麗善等幾位國民黨委員,貴黨在本次修法中態度消極,意向不明確。你們在十年前的紅衫軍運動時大呼修法保障集遊,為何過去八年立場反轉?如今你們的立場是什麼?特別點名三位,是因為上個月華航罷工時,你們託人送了好幾箱燒餅、飲料到場,貴黨主席洪秀柱也到場聲援(雖然從頭到尾閉口不言)。如果華航空服員選擇到機場集會,你們願意支持廢除機場禁制區嗎?如今長榮航空空服員正在火速串連,未來有機會鼓舞長榮海運的員工團結爭取勞權。你們對港口禁制區的態度是什麼?

蔡培慧委員,三年前農陣佔領內政部,把台灣社會對不義土地徵收的憤怒帶上最高潮。當時內政部還不在禁制區內,卻因為緊鄰台大醫院,未來依法可以畫入禁制區,請問蔡委員的意見是什麼?為什麼不肯表態?你也曾被暴力拖上警備車,深知抗爭被打壓的痛苦、深知改革道路上國家與人民權力如此不對等,你為什麼不出面反對強制排除?

劉世芳委員,14 年前修法時你即主張禁制區是對言論自由的限縮,認為起碼應該縮小。本次修法你沒有表態,請問你認為禁制區範圍夠小了嗎?

蔡易餘委員,2012 年 5/12 你在凱道抗議油電雙漲,遭中正一分局以「違反禁制區規定」舉牌阻擋,你因為參與推擠而被起訴妨害公務。為什麼你今天還主張保留禁制區,甚至就是你當初被起訴的那個禁制區?當時跟你一起抗議、一起被起訴的王定宇委員都支持廢除禁制區了,請問你在等什麼?我們接下來要推更積極的抗爭除罪化,你願意支持嗎?

呂孫綾委員,你的選區有兩座發電廠,包括核一廠,你非常重視發電廠污染與潛在污染的議題。過去反核遊行曾行經經濟部;經濟部本身雖非禁制,但修法後若要從經濟部走到凱道,無論選擇福州街、寧波西街、牯嶺街、重慶南路,或是和平西路,都會遭遇禁制區,由此足見行政機關對管制集遊的裁量空間何其寬廣。請問你對禁制區和強制排除的意見是什麼?為何不願回應?

顧立雄委員,你是舉國皆知的人權律師。近年來幾場受矚目的抗爭訴訟如 323 行政院案、烏來擋車案,你都欣然免費辯護。兩年前行政院驅離時被鎮暴警察痛毆的林明慧老師國賠勝訴,是 323 事件中民告官的唯一一場勝利,林老師的委任律師唐玉盈唐律師恰恰就是顧委員你的助理。然而在本次修法中扮演關鍵角色的你,為何在審酌「國家違法妨害集遊時,雖非財產上之損害,民眾亦可申請國賠」時以「我看不用了,我看不用了,請他們配套檢討」三句話就草率擋下條文?你願意替發生在行政院圍牆內的集遊辯護,但卻主張保留延伸至圍牆外、跨過馬路的禁制區,我真的不明白?兩年前林義雄先生絕食反核時,你更親率一群律師在台大醫院急診室門口靜坐、點燭火祈福,你現在怎麼會支持醫院納入禁制區呢?

蕭美琴委員、尤美女委員,你們是婚姻平權法案的重要推手,過去幾年也都是最積極推動性別平權的立委。幾乎每年同志大遊行必走的公園路、中山南路、襄陽路、館前路,以及血跡斑斑、對台灣同志意義何其重大的常德街、二二八公園周遭,如今通通都因為緊鄰台大醫院而可能畫入禁制區。你們難道可以接受嗎?為什麼你們支持納入!?曾任民進黨婦女部主任的林靜儀委員,你為什麼不表態?委員同時也是林靜儀醫師,如果醫療人員在醫院周遭發起罷工集會,你會主張驅離他們嗎?

【地圖】

這份地圖是新舊版《集遊法》允許行政機關劃設的禁制區範圍,以台北市中心為例。藍色是現行,綠色是修正案,重疊處以藍綠色標記。10 家醫院、314 間診所,通通都是新的潛在禁制區。不要告訴我這是國安單位施壓你夾在中間莫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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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說安全距離,這個詞是假斯文。它顯然不是保護藉由參與者的安全,而是被抗議機關的安全。什麼安全?免於被暴民「襲擊」的安全。這證明國家認為是集會遊行威脅自己,而不是自己的錯誤施政威脅人民。這也證明《集遊保障法》是從國家精巧治理反對聲音的思維出發,而非保障集遊。這已經相當程度脫離鄭麗君最初提案的精神,也讓無數對改革報以期待的人大大失望。

一旦該法照案通過,未來從捷運大安站搭車到台北車站,頭頂上就會經過 25 個「禁制區潛力點」,平均不到 30 秒就一個。台北乾脆改名叫「禁制城」算了,還可以和紫禁城遙遙呼應;蔡政府可以推出「襲擊凱道就是襲擊中南海」口號,這樣你們念茲在茲、援以為由設了一堆禁制區的白狼、愛國同心會就再也不敢輕舉妄動了。

公園路再見。你是守護病人權益的康莊大道,是不可遊行的自由禁制示範區。雖然每次遊行經過我們都會關掉喇叭,也不曾擋過救護車,但立委說不准走就是不准走。中山南路再見,太陽花再見,如今台大兒醫禁制區直逼立法院正門。公投盟差點也再見,當年方仰寧說要永久不許可你的集遊申請、用違法集會拖走你,而我們以為他的豪語只有一年有效期,因為許可制已經宣告違憲。如今你的活動範圍半數落在新禁制區邊界,不小心往西靠一點就符合強制排除要件。

無限期支持禁制區,無限期支持強制排除。沒料到吧,民進黨竟延續了國民黨的意志繼續實踐這句話。蔡英文主席當年在自由廣場簽下的「人權永久保固書」看來就要到期了。但禁制不曾論替,真正無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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