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監督施政聯盟
近期環境部召開的環評會議爭議不斷!民眾報名參加會議,竟發現無法進入會場旁聽席,而是被要求待在隔壁小會議室觀看直播,等到開發單位簡報結束後,才能在環境部人員引導下進入會場,等待發言,而三分鐘的發言時間結束須立即離開,無法繼續在旁聽席觀看聽取委員及開發單位的詢答,更無法針對開發單位回答避重就輕或虛偽陳述提出異議。環境部聲稱係因二月四接環評遭干擾所致,為維護會議秩序而如此試辦。
對此,環保團體無法接受環境部這樣民主倒退嚕,更無法接受來自在地及熟悉個案民眾從環境保護角度論述的空間遭嚴重剝奪,今集結於立法院群賢樓前表達抗議,要求環境部立刻改正,否則訴請衛環委員會持續凍結環境部預算。
監督施政聯盟陳椒華召集人表示,近幾個月參加了環境部四接環評專六審會議、專家會議、環評大會等,對於環境部的公民參與方式在沒有修訂任何法規之下卻已經大幅改變感到訝異,最大問題是開發單位可以不採納公民團體意見,也不必回覆書面意見。陳椒華進一步表示,假如民眾用一周的時間研讀幾百頁的環評書件,特別請假,又花了3000元交通費來到環境部參加環評,只發言三分鐘就被趕出場,開發單位也不必回應,這樣合理嗎?
陳椒華表示,前署長張子敬上任前,公民團體代表發言完後,由環評委員提問,主席會要求開發單位回應公民團體及委員,回答完之後,公民團體有意見能再發言,直到爭議釐清,且環評委員閉門會議之前皆能現場聆聽並舉手提問,然而在張子敬上任後,環評會議執行方式都改了,開發單位不必回應公民團體意見。陳椒華強調,現任部長彭啟明不僅延續張子敬做法,甚至更惡劣,環境部人員還要攻擊想要旁聽環評會議的公民團體代表。陳椒華表示,環境部應要求開發單位現場回應公民意見(包含會議記錄及環評書件書面回覆),立即改正環評審查方式,讓公民得以真正參與討論。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當今環評制度有三大害,使得重大開發案的環評過程屢屢引起爭議:第一害,是環評書件由開發單位負責產出,造成厚厚的環評說明書中卻常常充斥輕描淡寫、華而不實甚至虛偽造假的文字。以科學園區政策環評說明書為例,未來25年內科學園區將擴張3000公頃,在沒有具體評估用水、用電、空污、廢水、廢棄物將增加多少的情況下,竟能導出「負面影響輕微」的結論,令人瞠目結舌!第二害是,負責環評審查的環評委員是由環境部閉門遴選出來,常常只是御用學者,未能站在維護環境生態、公平客觀的立場!第三害,是未能依據行政程序法23條,將受開發案影響之當地居民與環保團體視為當事人,反而是將其視為旁聽者,限制發言僅三分鐘,卻容許開發單位與環評委員可漠視其發言不予回應,剝奪原本可防止決策偏差的公民參與權益。
謝和霖強調,這三大害充分展現當今政府開發霸權心態。5月21日當天欲進入科學園區政策環評會場遭到阻擋拉扯所受的傷,便是此霸權心態的具體展現。謝和霖表示,沒有溝通、對話、討論,就不算公民參與,而沒有公民參與,我國的生態、環境、糧食安全、在地居民、未來世代,將因一個又一個如此霸道通過環評的開發案,而受到破壞與犧牲。
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表示,自2016年至今,已累積大量的中央和地方環評的參與經驗,而2025年的今天,苗栗地方環評的開放和程序已經進步到跟中央環評差不多,但中央環評,一旦牽涉到中央政府單位強推的開發案,譬如四接、宜蘭高鐵等案,就會嚴重限縮民眾參與,甚至還有保警偽裝成工作人員、放任開發單位支持民眾打傷反方民眾、環境部人員拉扯壓制環團成員等離譜狀況。陳祺忠表示,地方環評隨著有人在監督而進步,但中央環評卻因為政府高度政治干預而退步,這是參與現況的實質感受。
陳祺忠呼籲,環評存在的目的是「選出足夠專業的環評委員,有非現任環評委員專業的部分還可以採外聘委員及專家會議來處理,審查開發單位製作的環評資料,做出可行的迴避、減輕和補償對策,降低開發帶來的各種不良影響(噪音、交通、廢土、水保和社會經濟等),影響重大則不應開發」,一旦脫離了這個目的的正軌,環評程序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公民參與環評程序,具保障人民權益、提升環評決策品質、強化決策正當性與提升信任等功能,因此環境部應建構讓公民願意參與的環評環境,而非處處防備,用各種手段阻礙公民參與環評。
蔡雅瑩進一步表示,環境部環境保護司長徐淑芷稱,限制民眾在場,是因今年四接環評時民眾彼此發言干擾而試行此做法,然而面對環評程序中的多元意見,環境部該做的是創造公平的對話空間,甚至積極採用「聽證」程序釐清爭點,而非開發單位可全程在環評會場內,關心環境的民眾卻受到高度限制。
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常務理事李春祥表示,環境影響評估的用意在於公開討論、公眾參與、重要議題能得到充分的討論和揭露,但環境影響評估書件竟是由開發單位聘雇的顧問公司所撰寫,無可避免具有特定立場,也是唯一提供給環評委員審查的資料。在如此情形下,如果環評沒有有意義的公共意見交換,如果環評委員沒能細心檢視內容釐清疑慮,環評只是在走無意義的程序而已,甚至程序結束時宣判生死都不需要陳述理由。
李春祥進一步表示,環境部指稱因為四接環評受到干擾而限縮民眾參與,事實上環團的抗議就是要讓環評發揮功能,而彭部長指稱環團的質疑都已說明但環團不聽,卻忽略那其實都是開發單位的回覆,而不是環境部和環評委員的回應!以四階環評為例,廠區土壤污染資訊遭到隱匿、整體天然氣能源政策未經政策環評、資深港務人對基隆港衝擊表達深切擔憂,這些重要議題都沒有引起關心,完全沒被實質討論,在在證實走程序的環評毫無意義,環團會抗議就是憂心環評無法發揮功能,環境部更不能以此為由,限縮公民參與,削弱環評功能,應反過來檢討現行制度。
環境法律人協會副秘書長鍾孟勳表示,環境法律人之所以長期投入環評制度的改革與實踐,正因為我們深知,環評不只是行政程序,而是人民參與環境治理、保障世代生存權的重要機制。環評制度的設計初衷,是在開發之前讓不同觀點能夠對話、讓潛在衝擊被看見,是一個避免衝突、減少誤判的制度。但遺憾的是,環境部近年不僅未積極強化審查品質,反而在程序上壓縮參與空間,讓原本應該「保障公共利益」的制度,轉變為開發單位的「合法性工具」。
鍾孟勳強調,我們反對虛假的程序正當性,身為法律人,我們相信制度可以修補錯誤,但必須有人願堅持原則、承擔改革成本。我們守的不只是案件,而是社會對正義程序的基本信任。環評若被行政便宜行事蠶食,將形同棄守台灣最後的環境風險防線。環境部若真要回應社會對永續的期待,請從最基本的事做起:還給人民一個可信的環評制度,而不是一張被行政裁量扭曲的劇本。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召集人王醒之書面意見表示,環境部以四接環評衝突為由限縮公民參與其實就是典型的「見笑轉生氣」的報復行動。因為,協和四接環評爭議從專四審開始一路擴大,一直到今年二月的環評大會強行輾壓通過的這幾年間,公民團體不斷揭露的就是環境部在此案為開發單位護航的事實。王醒之強調,真正造成協和四接案在環評大會衝突的,就是環境部在環評審查程序上有太多的偏頗,無論是刻意忽略台電隱匿長期污染土壤的事實、無視台電變造基隆港航安資料、忽視基隆市民對國防安全的高度疑慮、專家會議與小組會議混亂召開,甚至連環評書件核心章節都出現缺漏等,這麼多且嚴重問題被提出,環境部還是強開綠燈通過,這些才是環評會現場衝突的核心原因!
王醒之怒批,環境部限縮公民團體參與的做法,已經不只是開民主倒車讓環評蒙羞,更是把「奧爾胡斯國際公約」直接放在地上踩,形同實施「環評戒嚴」!王醒之呼籲,環境部懸崖勒馬進行制度設計,讓社會溝通可以在更前期的程序中發生,否則將引發更大的社會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