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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學生團體促《大學法》修正,盼二十年等待在今年落實

文/大學法改革陣線2.0、臺灣學生自治協會、范雲國會辦公室

大學法改革陣線2.0及臺灣學生自治協會,今與范雲共同《大學法》修法座談會,全台 19 位學生會長、9 位學生議長齊聚,提出 學生版《大學法》修正草案,並呼籲教育部今年必須完成修法。

【學生:二十年等待 不能再延宕】

大學法改革陣線召集人蔡璟鴻表示:「距離上次大修法,已經 20 年。2025 的今天,我們依舊再次提出學生版大學法修正草案。每一年都是不同的學生代表在做同一件事,我們期望今年是這個世代倡議修法的最後一年。」

他強調,合校程序應由校務會議審議,以免「教職員生成為部分操盤人士利益結構下的犧牲品」。在校長遴選上,他指出:「學生不是暴民,學生恰恰才是可以跳脫校園教師權力結構的中立投票人。」並且在這次的會議中提出學生版的大學法修法草案

學生版修法草案核心內容包括:
• 第7條(合併):公立大學合校須經校務會議同意,私立須表達意見。
• 第9條(校長遴選):保障至少 2 席學生代表,並增訂教職員生「同意權」法源。
• 第15條(校務會議):人數上限 150 人,學生比例從1/10 修正至 1/3,並設代理及學分抵免制度。
• 第15-1條(監督機制):增設財務及校務監督委員會,須納入學生代表。
• 第33條(學生代表):學生自選自推,涉及學生權益之會議至少佔三分之一。
• 第33-4 至 33-9 條(學生會專章):明定學生會自治宗旨,會費由學校代收,活動空間全時段交由學生會自主管理,並將「輔導」改為「協助」。

【范雲:二十年未修 學生權益必須入法】

立委范雲也在會中指出,現行《大學法》自 2005 年修正後已 20 年未再調整,「如果我們修法要20年的時間,那我們這次的大學法修法就要適用到2045年。」指出大學法修法的急迫性。
她也支持學生版本中的幾項關鍵改革,包括提升學生代表比例、保障學生參與校長遴選,以及學生會自治專章,認為這些價值是未來校園民主很重要的元素。

【教育部:承諾三個月內公開文字版】

教育部朱俊彰次長回應,這次修法將以 「全文修正」 的方向推動《大學法》改革,而非部分條文修正,所以需要更多的時間準備,但次長也承諾三個月內提出文字版本,同時也表示「目前在不涉及大學法,但有社會共識的議題,現在就可以處理,不會等到修法後才開始做」;高教司廖高賢司長也表示,在還沒修正以前,由教育部用更彈性的方式協助學生自治組織的持續運作。

學生代表最後呼籲:「二十年的等待,不能再用虛晃的理由拖延。修法,必須在今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