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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大學法、青年學貸、助學計劃一起改革,就學平等、學生權益缺一不可

文/大學法改革陣線2.0 等多個學生團體

學團籲同步改革大學法和助學措施,羅廷瑋:將排審

賴清德總統上週公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提出大學生學貸利息調降1%、還款寬限期延長1年等措施。多個學生團體今(4)天召開記者會回應,肯定減輕就學負擔的政策方向,但點出應同步處理6大助學需求和6大學權改革,呼籲立院盡速排審《大學法》。

大學法改革陣線2.0召集人蔡璟鴻說明,賴總統的學貸政策和在野立委提出的「大學法35條草案」相近,減輕學生負擔值得肯定。但對學生而言,還學貸是「畢業、工作有收入」後的壓力,更急迫的是「就學時的生活負擔」和「開學後的學權保障」。他呼籲,本屆立院已完成《大學法》公聽會和詢答,本會期內應盡速完整排審,第9、15、33、35條及學生權專章等內容。

青年思潮理事麻筱祺指出,協會辦理經濟不利處境學生座談發現,學生的困擾往往不是還學貸,而是學貸不足以應對飯錢、租金、生活費等經濟壓力。他整理目前「6大急迫助學需求」,包含:提高生活費、書籍費及住宿費貸款額度,全面建立學貸預撥機制,緊急紓困助學金擴及個人疾病意外,增設多元生理用品補助,刪除助學措施中的不動產限制,以及取消打工限制與宿舍夜間門禁等隱微歧視。

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陳昱仁說明「6大學權改革」。他說,《大學法》已二十年未全文修正,但學生參與校務和學生自治保障仍不足。包含校務會議臺學聯主張至少1/5,近來也有聽到討論1/8-1/5以上區間,他認為區間概念也並非不能討論,以及將學生代表納入校長遴選與續聘程序,全面保障學生出席相關會議,增訂學生會專章,保障學生遷戶籍到大學不影響宿舍分配,放寬學制彈性等。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羅廷瑋回應,國民黨在第一會期就由柯志恩委員和他分別提出《大學法》第35條修正草案,也預告6月10日排審《大學法》第35條在內的「學貸三法」,優先處理學生助學措施。羅廷瑋也承諾,針對學生團體提出的6大學權改革的條文,屆時也會一併排入審查議程,讓學生多年來對學權、參與校務的訴求,不再只是寫在聲明稿裡,而是可以具體反映在法律條文上。

同為教文召委的伍麗華表示,完全支持學生團體提出的6大急迫助學需求與6大學權改革。她指出,賴總統提出的學貸政策是良好的起點,但對許多學生而言,在學期間的經濟壓力仍是最迫切的問題。伍麗華也以原住民族高等教育為例指出,目前原住民大學生粗在學率仍明顯落後一般學生,顯示國家資源投入尚未真正回應學生需求。他未來將與羅廷瑋召委共同努力、積極協調、審查法案,落實就學平等、學貸減輕與學權改革。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補充,政府近年推動公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補助政策,確實減輕不少私校學生家庭負擔,但現行助學制度中的不動產資格限制,仍可能讓真正有需求的學生被排除在外,建議未來助學措施應採取更細緻、多元的認定方式,例如考量家庭扶養人口、同時就學子女數、實際所得與負債狀況。而從師大女足案、世新門檻案,到近期多校針孔偷拍事件,也照見學生權益長期缺乏足夠保障,共同呼籲大學法應全文排審。

EdYouth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則指出,許多學生除了面臨生活費壓力外,也長期面對實習與產學合作保障不足等問題。協會過去曾接獲多起學生陳情案件,反映學生從事與學習目標無關的勞務工作,卻缺乏合理保障與申訴管道。因此,助學政策改革也應納入學生生活支持與實習勞動權益保障。同時,蔡其曄也表達支持提高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及推動學生自治組織改革,強化學生自治發展。

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代表陳佳儀提醒,目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雖納入多元生理用品補助,但實務上多數學校並未因此增加生活助學金額度,且相關補助與服務學習綁定,導致有月經需求的學生仍需付出額外勞動才能取得補助。她呼籲教育部檢討助學計劃,獨立增列多元生理用品補助,並考量多元性別學生需求,落實月經平權。

學生團體共同呼籲,大學法、青年學貸和助學計劃應一起改革,才能真正且完整的改善學生處境,期待立院早日排審大學法,保障學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