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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馬太鞍溪流域行動|光復重建五大訴求

文/馬太鞍溪流域Fata’an、 Tafalong、Atomo、Kalotongan、Cirakayan、Cihafayan等部落居民

馬太鞍溪堰塞湖潰決即將屆滿一年,災變重創馬太鞍溪流域部落的家園、農地,使部落生計文化面臨嚴重威脅。近一年來,中央及地方全面推進各項災後重建與河川整治工程。各機關不斷以緊急災防為名,用各種複雜的行政程序及法律名詞,要求部落居民交出他們維生的土地,遷出他們賴以安居的房屋。卻沒有任何單位清楚向部落說明,這些每天催促人搬遷的工程的必要性究竟如何;也沒有單位邀請部落討論往後大家要住在哪裡、如何維生,以及部落生活能否延續?

因此馬太鞍溪流域Fata’an、 Tafalong、Atomo、Kalotongan、Cirakayan、Cihafayan等部落居民,今天(9/21)北上行政院陳情,訴求重建計畫應讓受影響的部落充分知情、參與決策,並有實際可選的方案。

記者會首先由Atomo部落耆老Adaw及Fata’an部落青年Kulas進行Mifetik點酒祭告儀式。族人以酒向祖靈祭告,今日從花蓮來到行政院,為馬太鞍溪流域的土地、家園與重建發聲,祈求祖靈陪伴族人,讓今日的陳情行動平安順利。

隨後,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聯盟行動總召Iwan、O’ping說明,災後將近一年,部落面對的仍不只是災害留下的泥水土砂,更是重建資訊破碎、工程與土地取得快速推進、不同政府機關各自為政,以及居民無法真正參與重建決策的處境。今日族人特別攜帶馬太鞍溪災變遺留在部落的泥水土砂來到行政院,希望讓政府官員理解部落近一年來惶惶不安的處境。

聯盟呼籲,行政院應由政務委員以上層級官員與部落陳情代表會面,平等協商災後重建,並提出五大訴求:

一、重建方案,由部落共同決定。 緊急工程應以保全生命為優先;涉及土地、居住與生計的重建方案,則應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公開資訊,以族語及淺白方式說明,讓部落有充分時間理解、比較,從規劃階段即實質參與決策。

二、不要只治河,要規劃整個流域。 中央應協助並督促花蓮縣政府進行流域整體規劃,整合防洪、居住、農業、生計與文化,釐清地權、盤點公有及台糖土地,並評估土地交換等替代方案。徵收與搬遷應是最後手段,並保障居民安居與持續耕作。

三、風險沒有說清楚,不得先徵收、先搬遷。 政府應公開內外水風險、水理與輸砂分析、工程必要性及替代方案,並向高風險家戶說明應變方式。非屬緊急工程範圍者,在資訊未充分公開、方案未完成比較前,不應逕行徵收或要求搬遷。

四、中央與地方,不能各做各的。 中央應整合各部會與花蓮縣政府,就土地、安置、農業、產業、社福及地方建設提出明確方案、分工與期程,並讓部落進入決策機制。政府也應定期公開圖資與進度,以安置戶數、復耕面積及農戶數等具體成果檢驗重建。

五、先保障安居,再決定去留。 政府應依原地居住、遷居或中繼安置等不同需求,提出居民可以實際選擇的方案,讓居民有充分時間理解,也能隨資訊與條件調整意願。永久住宅或長期安置完成以前,不得以行政期限逼迫搬遷,也不得中止租金補貼與安置支持。 

以下是記者會發言簡述。

Atomo部落 Halo:工程進入部落,不能等施工後才告知居民

Atomo部落族人Halo表示,災後一年來,部落周邊工程與土砂堆置持續進行,揚塵、噪音及大型工程車輛頻繁進出,已嚴重影響族人的日常生活。甚至有私人土地在地主尚未被完整告知、也沒有完成協議及相關程序前,就遭機具進場施工、傾倒土砂。

Halo指出,災後工程不能只追求施工速度,卻讓族人承擔資訊不足與工程帶來的風險。政府應公開工程範圍、期程及土地資訊,停止未經充分告知就進入私人土地施工,並建立固定的部落溝通與參與機制。尤其Atomo下部落仍面臨馬太鞍溪溢流及區域排水問題,更應與族人共同評估居住安全,建立清楚的汛期防災與撤離制度。

Kalotongan部落 Dongi :多年前已提出遷居需求,族人還要等到什麼時候?

Kalotongan部落族人Dongi 李玉蘭指出,部落鄰近花蓮溪的低窪地區,長期面對淹水風險。早在二十多年前,族人就曾提出遷居需求,近年也再次透過連署向政府表達,希望尋找較安全的居住地點,卻始終石沉大海。923災害後,極端降雨、河川水位升高及回淹的威脅更加迫切,族人至今仍不知道:「如果這裡真的不安全,我們可以去哪裡?」

Miku表示,政府不能明知居民長期處在風險之中,卻始終沒有提出真正可以選擇的遷居方案。中央與地方應儘速完成淹水風險及遷居可行性評估,盤點鄰近公有及公營事業土地,包括東富國小北側台糖土地,提出具體選項,讓族人能充分理解、討論並決定是否遷居,而不是讓二十多年來的訴求再次石沉大海。

Sifo:重建不能只有一座堤防,更要保障部落的未來

東華大學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助理教授Sifo Lakaw表示,《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是原住民族與政府溝通、參與決策最基本的保障,重建相關規範也已明定,在原住民族地區進行重建,仍應遵守《原住民族基本法》。然而,從923災害至今,部落得到的多半只是政府單方面的說明,始終缺乏真正溝通、協商與共同決策的管道;即使部落已經準備好參與,意見仍一再被忽視。「家園的土地沒有了,部落的未來就瓦解了,這不是我們期待的未來。」Sifo強調,部落需要的是能安身命、長居久安,讓文化可以發展下去,這些都不是一座堤防可以做得到的。 

香草場居民:923沒有淹水,卻因災後工程面臨拆屋

香草場居民李蘭香、蒙櫻花在張育維陪同下指出,923災害發生時,香草場這幾戶並沒有淹水,房屋也未因災害受損;如今卻因馬太鞍溪南側第二道防線工程,面臨土地被取得、房屋全部或部分拆除的處境。居民長期在此生活,多年來也不斷申請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希望取得土地權利。如今,原本沒有被洪水沖毀的家,反而可能在土地權利尚未取得錢,因災後工程不保。

張育維指出,直到現在,政府仍沒有清楚回答最基本的問題:為什麼第二道防線一定要蓋在這個位置?為什麼非得拆除這些長期居住的房屋?有沒有調整堤防位置或其他侵害較小的替代方案?如果政府最後認為確實必須拆遷,居民又要住到哪裡?政府應先說明工程必要性、比較替代方案,也應正視居民多年來申請原住民保留地的歷史,釐清土地權利,並提出能維持部落社會關係的集體安置方案。「先把以後住在哪裡說清楚,再來談房子怎麼處理。」在土地權利與安居問題尚未解決以前,不應以工程期程逼迫居民接受土地取得及拆遷。

蘇建昌:災後一年農地仍無法復耕,土地未來不能由政府單方面決定

Fata’an部落佛祖街重災區居民蘇建昌指出,923災害重創佛祖街一帶,大片農地遭土砂、淤泥覆蓋,有些地方覆土甚至超過一公尺。災後將近一年,許多土地至今仍沒有完成清理,農民無法復耕,原本依靠土地維持的生計也無法恢復。居民曾提出以地易地、承租公有土地或台糖土地等方式,希望至少能先恢復耕作,但至今仍沒有得到具體回應。

蘇建昌表示,在農地怎麼復原、農民怎麼恢復生計都還沒有答案的情況下,居民卻又面對平地森林園區的規劃。對族人而言,這將長期改變土地用途、決定部落未來如何生活與生產。涉及平地森林公園等長期土地利用改變,不能在缺乏部落參與及諮商同意的情況下先行決定。

李明芝:土地徵收徵用必要性未明,重建不應犧牲族人土地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助理教授李明芝表示,目前馬太鞍溪災後重建涉及大量土地徵收、徵用,但國家至今沒有充分說明,為什麼需要取得這些土地、徵收徵用的必要性何在,又是否存在其他替代方案。在必要性都還沒有說清楚以前,就不應以重建之名快速推進土地取得。

李明芝強調,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不只是土地所有權,也包括族人如何利用、規劃土地,以及共同決定部落未來。面對目前程序不明、資訊不透明的情況,在政府尚未充分說明並與族人共同討論以前,應停止強制使用、徵收及徵用程序。「如果土地就這樣一塊一塊被切割出去,未來還要怎麼談家園與生活的重建?重建不應以犧牲人民的土地作為前提。」

Tafalong部落 Osay:復耕無期、風險不明,受災農民還要承受多少?
Tafalong部落青年Osay指出,許多族人以農業為生,923災害造成大量農地受損,但將近一年,農民仍等不到清楚的復耕期程。她以現場一位長輩為例,農地部分被劃入治理範圍,政府稱剩餘土地仍可耕作,但工程堆置的土砂遇雨後不斷滑入,實際根本無法復耕;長輩又被要求簽署同意文件,卻沒有人清楚說明簽了什麼、之後會發生什麼,甚至被告知「如果不簽,以後發生災害要自己負責」。Osay質疑,居民已經受災,為什麼還要承受這樣的壓力?

Osay也指出,923後河床、河道條件已經改變,馬太鞍溪又陸續興建高規格堤防,這些工程如何改變整體流域風險、對下游部落造成什麼影響,至今沒有完整說明與共同風險評估,「不能把工程做完,再讓部落承擔不知道會發生什麼的風險。」

官大偉:工程不能凌駕整體規劃,更不能排除部落參與
政治大學民族學系教授官大偉表示,今天正值國家防災日。去年災後,大量「鏟子超人」湧入光復協助救災;一年後,外界可能會疑惑:政府有編經費、有蓋堤防,為什麼部落居民還要凌晨三點從花蓮出發到行政院陳情?官大偉指出,問題不是政府沒有做事,而是這一年來的重建被工程思維凌駕於整體規劃之上。以馬太鞍溪北岸為例,第一道堤防已處理立即性的防洪需求,後續長期工程就應說明,為何第二道防線要向北推進740公尺?有沒有其他防洪、排洪或自然解方?工程又會如何影響下游部落?這些問題至今沒有得到完整回答。

官大偉強調,不能以「緊急」或「防洪」之名,排除長期工程的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更不能把防洪變成徵收土地的空白授權。水利單位負責工程,但土地交換、空間規劃、農業與居民安置,需要國土及其他部門共同進場;個別詢問地主是否願意出售土地,也不能取代部落整體參與。「土地不只是個人的財產,更是整個部落產業、文化與社會關係的總結。」馬太鞍溪的土砂逐漸被清除,但災民面前仍有一道由缺乏整體規劃、諮商同意及跨部門重建機制形成的無形高牆,希望曾經關心馬太鞍溪的「鏟子超人」持續關注災後重建。

鳳林部落 O’ping:鳳林也受災,更面臨上游工程將風險轉嫁至下游的疑慮
來自鳳林部落的O’ping表示,923災害時,箭瑛大橋下沿193線一帶嚴重淹水,部分房屋淹水達兩公尺、土砂淤積約一公尺。災後193線也是最早搶通的道路之一,讓救災機具得以前往光復,「我們是所有政府單位、工程單位第一個經過的部落,可是一年後,還有多少人記得鳳林也需要重建?」

O’ping指出,這一年來大量工程說明會集中在光復,鳳林受災部落卻一再被忽略。當馬太鞍溪興建更高規格的堤防,風險是否因此往下游轉移,至今沒有完整說明;部分族人每次撤離,甚至必須自行開車約20分鐘才能抵達安置場所。「災後一年,我們連一個好的撤離安置計畫都還沒有。」他呼籲中央、花蓮縣政府及鳳林鎮公所,不要讓上游工程降低一地風險,卻把風險轉嫁給下游部落。

林俊儒:不能以重建之名,排除原住民族諮商同意
東華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俊儒指出,從法律角度檢視目前的土地取得與工程程序,可以看到許多重大疑義,包括徵收程序中的水文、地理分析是否充分,先行使用是否依法經過必要審議,以及政府要求族人簽署無償使用同意書等問題。這些程序都涉及人民財產權與原住民族土地權利,政府不能因為災後重建急迫,就跳過依法行政的要求。

林俊儒進一步指出,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權也不能因行政機關一紙公文就被排除。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及相關司法實務,行政機關訂定的辦法及附件不能逾越母法授權;對於會長期改變土地利用、影響部落生活的開發及重建工程,更應審慎判斷是否應進行諮商同意程序。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權不能因行政機關一紙公文就被排除。

Fata’an部落 Kulas:各部門各做各的,族人像皮球被踢來踢去

Fata’an部落青年Kulas表示,去年族人赴花蓮縣政府陳情後,縣府承諾成立重建委員會並邀請部落推派代表。今年2月,他經Fata’an部落推派成為委員,但七個月過去,「沒有收到任何一次開會通知,也沒有接到任何一通開會電話」。Kulas質疑,若部落代表根本無法參與,重建委員會究竟如何發揮功能?

Kulas並舉北岸農地為例,災後農業單位曾設置10口地下水井協助復耕,今年水利單位公布後續工程範圍後,其中7口卻落入預計取得土地的範圍。「一邊花錢告訴農民可以復耕,一邊又準備取得同一塊土地」,凸顯不同部門缺乏整合。族人面對水利、農業、國土、原民等不同機關,詢問土地取得必要性、替代方案、生計及居住保障時,得到的回答卻經常是「這不歸我管」。

「我們的族人像皮球一樣,被不同機關踢來踢去。」Kulas呼籲行政院建立真正具有跨部會協調功能的重建機制,讓居民有明確窗口取得資訊、陳情並解決問題,「中央、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責任,誰都不應該再推諉。」

土地要守護!部落要自主!重建要共決!生計要穩定! 

記者會最後,部落代表再次強調,此次行動不是反對防災或重建,而是要求重建必須與部落共同討論、共同決定。隨後,部落、學者及NGO代表攜帶陳情書進入行政院協商,現場族人高喊口喊:「土地要守護!部落要自主!重建要共決!生計要穩定!」

工程未承諾暫緩 諮商同意爭議將送原民會判斷

記者會後,行政院邀請部落、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進入院內協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李怡德表示,目前馬太鞍溪流域整體工程的綜合規劃案已委託中興工程辦理,後續將要求中興工程在規劃過程中邀請部落及相關單位參與。部落代表則要求,參與不能只是由規劃單位選擇少數對象徵詢意見,而應建立能讓流域各部落及受影響族人實質參與的機制,讓部落意見真正進入整體規劃與決策。

針對整個馬太鞍溪流域重建工程涉及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的爭議,原民會副主委谷縱表示,目前原民會收到各機關送來判斷是否應辦理諮商同意的案件僅有兩件;後續原民會將發函各部會,提醒各機關辦理馬太鞍溪相關工程及計畫時,應先送原民會確認是否涉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諮商同意程序。 

然而,對於在原民會作成判斷以前,相關工程、土地取得及徵收程序是否暫緩,政府並未作出承諾。Iwan表示,第一道防線作為災後緊急防洪工程,部落理解其急迫性;但第二道防線屬於長期工程,涉及土地取得及部落未來土地利用,不應在諮商同意是否適用都還沒有釐清以前,就持續推進工程及土地程序。部落要求,不只是把案件「送原民會判斷」,更應在程序釐清以前真正暫緩,避免工程先行造成無法回復的結果。

五大訴求未獲具體回應 族人將災區土砂擲向官員肖像

對於協商結果,現場族人高喊「不滿意」。部落代表指出,災後將近一年,族人多次向中央及地方政府反映重建、土地、生計與居住問題,今日從花蓮北上提出五項具體訴求,但協商中許多問題仍只得到「帶回研議」的回應。尤其部落要求跨部會整合、實質參與重建決策,以及在諮商同意程序釐清前暫緩相關程序,都沒有得到明確承諾。

協商結束後,族人拿出從Fata’an、Tafalong、Atomo等地帶到行政院的土砂,擲向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原民會主委曾智勇、花蓮縣長徐榛蔚及立法委員傅崐萁的肖像,表達對中央及地方政府災後重建處理的不滿。族人表示,一年來,部落每天面對的是災害留下的土砂、無法復耕的農地,以及遲遲沒有答案的重建問題;今天將這些土砂帶到行政院,就是要讓政府看見部落這一年來承受的處境。

行動最後,現場再次高喊「土地要守護!部落要自主!重建要共決!生計要穩定!」部落代表強調,此次行動不是反對防災或重建,而是要求政府停止由上而下決定部落的未來,真正與族人共同討論、共同決定馬太鞍溪流域的重建。 

五大訴求仍未獲具體回應-族人將災區土砂擲向官員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