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百貨櫃哥櫃姊不放颱風假 擬組工會爭權益

文/實習記者呂晏慈

今年父親節遭逢蘇迪勒颱風襲台,全台各縣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但多數百貨公司、KTV、電影院照常營業,員工只能冒著風雨出門上班。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在颱風後8月9日發起問卷調查,其發佈的「百貨暨專櫃從業人員颱風天出勤調查」指出,1166份問卷調查中,近九成百貨從業人員表示颱風天仍需出勤上班,扣除排休人員,僅百分之二因安全疑慮未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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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曾任職於台北站前新光三越的P小姐表示,多數百貨公司不放颱風假,遇到颱風照常工作,有一次政府宣布放颱風假後,店長卻自行判斷風雨並未大到危害生命安全,要求員工繼續上班。

目前勞基法並無「颱風假」相關規範,若各縣市發布停班,勞工雖可不出勤,但雇主也能扣薪,應要求出勤後,也無加倍給薪或補假。青年九五勞動聯盟指出,勞基法第37條保障紀念日、勞動節與主管機關規定放假日,但目前「有選舉假,卻沒有颱風假」, 根據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應將颱風假也納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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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長周于萱

百貨業從業人員勞動權益堪慮,本周一(8/10)百貨工會籌備會與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舉辦「百貨商場暨專櫃櫃務人員勞動權益講座」,吸引數名百貨從業人員參加,與談者分享自身經驗,直指外表光鮮亮麗的櫃哥、櫃姐們,在職場上經常面臨禁坐禁水、超時工作、颱風天出勤等困境,若違反規定,還有可能被樓管開罰單,工作權受損。

P小姐提到,百貨公司「自然閉店法」相當不合理,員工常因周年慶無限延長上班時間,得待客人逛完了,自己才能下班,往往從早上10點工作到晚上11、12點閉店為止。而近八成的櫃哥、櫃姐被要求不能坐下,幾乎都有腳底筋膜炎,嚴重時腳踵起來,連鞋子都不能穿。

P小姐說,以前站櫃時,每天都會考包裝考試與服務評鑑,用餐、喝水要躲到樓梯間,不能被客人看到,此外,離開20分鐘以上會被視為空櫃,樓管便針對違規事項開罰單,罰單金額從500元起跳,得從員工月薪裡頭扣。P小姐舉例,曾經有同事因為把手機放在桌上,被樓管以不雅觀為由,吃了一張罰單。

從事百貨業多年的陳小姐透露,過去任職於SOGO忠孝店,每個月需繳納1050元的餐費,百貨公司強迫規定站櫃人員只能在賣場內用餐,雖然每間百貨公司不太一樣,但規定大同小異,例如京站時尚廣場便禁坐、禁吃、禁水,更有甚者,還會在消防安檢人員來檢查時播放特定音樂,例如電影星際大戰的配樂,暗示員工把放置在防火門的物品移開,規避檢查。

民國102年時曾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雇主應負起的職安預防責任,針對重複性作業、連續站立等工作予以規定。櫃哥、櫃姐雖受僱於專櫃公司,但工作場所卻在百貨公司內,又受到樓管直接指揮監督,發生勞資糾紛時,百貨商場卻不被視為雇主,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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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九五勞動聯盟聲明,根據〈職安法〉第51條,「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於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從事勞動,比照該事業單位之勞工」,主張百貨公司為實際工作場所負責人,應視為雇主,負起提供坐具等相關責任。此外,當站櫃人員成為百貨公司的僱員,則能同時享有參與決策、協商的權利,解決現在不合理的工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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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工會籌備會發起人之一的Lily,顯示手機通訊群組。

百貨工會籌備會發起人之一的Lily表示,從今年七月開始,發起連署自組工會,至少需30人參與,也透過手機Line群組傳播訊息,目前在台北市、新北市26個區域設點,由志工發放表單,希望能喚起櫃哥、櫃姊們的勞動意識,挺身而出保障百貨從業人員工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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