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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盟呼籲《家服法》盡速立法 勞動部:推動專法有困難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灣有23萬家務移工,至今未有任何法令保障。台灣移工聯盟在38婦女節這天前往立法院抗議,要求政府盡速訂定《家事服務法》,讓不分本、外籍的家務移工,有法令可保障、規範其勞權,包含基本薪資、休假及職災補償等制度。

台灣移工聯盟帶來「紫色紙鶴」,並在立法院門口綁上紫色絲帶,象徵立法期望。移工團體預計將在本會期再次提案,把《家事服務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同時呼籲行政院提出政院版,一起推動制定《家事服務法》。

看護工沒休假、薪資1萬9千元 不人道處境行之30年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表示,台灣在30年前用《就業服務法》引進家務移工,但是卻沒有任何勞動法令可保障家務工,使得看護工必須靠個人力量與照顧家庭的雇主協商。

去年勞動部調查,家務移工工時平均10.4小時,其中高達34.4%、約7萬多人完全沒有休假。陳秀蓮指出,因為家務移工沒有法令保障,許多人面臨工作3年間沒有休假、加班費,平均薪資僅1萬9千元的處境,更容易在封閉的工作場域中被性騷擾等不當對待。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認為,家務移工立法有很多阻礙,就是因為台灣政府沒有提供完善的公共長照與托育服務,並把責任放在女性照顧者身上。

看護工職災受傷沒補償 還被雇主一腳踹開?

40幾歲、來自菲律賓的瑪麗莎坐著輪椅出席記者會。瑪麗莎來台灣擔任家務移工6年,去年6月時因照顧者要求她外出購物,遭遇車禍,被機車撞擊,導致左小腿開放性骨折。她住院一個月期間,雇主不願意負擔醫藥費,認為是肇事者的責任,只願意付她住院期間半薪,甚至希望她離職。

陳秀蓮說,如果看護工有強制納勞保,因工作外出或上下班受傷,會有職災相關補償,對於個別家庭雇主的負擔也會較低。但是移工不被強制納保,像瑪麗莎職災至今8個月無法工作,沒有薪水,後續住護理之家休養,每個月費用2萬8千元由仲介先墊付、再用意外險賠償支付,卻沒有任何賠償機制。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秘書長黃姿華表示,瑪麗莎就是他們協助的個案,而工會也經常接到許多看護工申訴,因為生病或職災導致無法提供勞動時,被雇主解雇「一腳踹開」。

「台灣家務移工處在不人道、羞恥的處境中,立法是當務之急。」黃姿華說,因為家務工沒有《勞基法》或專法保障,即便家庭看護勞動契約內有規範「看護工生病應給病假,不能任意解雇 ,應給付半薪」等事項,就算拿到政府單位協調,就被官方認為是是私人契約,國家政府無法介入,無法強制雇主給病假、無法處罰雇主不給工資。

黃姿華說,家庭勞動經常由家中女性擔負,休假及工資的協商淪為這些女性之間的「戰爭」很不公平,應由社會來肯認家務勞動的價值,盡速為《家事服務法》立法。

40幾歲、來自菲律賓的瑪麗莎來台當看護工6年,去年發生車禍導致開放性骨折,沒有職災補償。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秘書長黃姿華

號召各界婦女支持立法

移工盟邀請各界婦女來支持立法。媒體工作者許純鳳及律師張嘉淳認為,台灣將走向高齡化社會,家務移工長期付出高強度勞動力幫大家照顧家人,身為勞工也要挺身支持家務移工有最低薪資、休假及職災的保障。

來自香港的大學教師賴婉琪說,香港有立法保障家務工,因此也有長期照護的配套措施,期望台灣政府盡快立法。人力仲介業者美家則說,家庭照顧是需要專業的職業,移工在長照人力中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她願意挺身為勞雇雙方權益爭取保障。

「如果沒有保障家務移工的權益,就沒辦法建立完整的長照體系。」陳秀蓮說,總統蔡英文第一任期時曾承諾要讓家務勞工有法令保障,呼籲第二任期要盡速推動立法。

對於長年呼籲《家事服務法》立法的聲音,勞動部回應「推動專法有困難」,家務勞工工作場所主要於家庭內,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不易釐清,且各界對於相關規範內容,難有具體共識。希望長期照顧制度能有更多配套措施,未來也會持續推進各項措施,保障家事移工的工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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