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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不同時空,相同犯罪──婦援會開展柬埔寨人口販運案救援與預防服務

文/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80年前的二戰時期,台灣有一群女性因為社會就業環境差、家庭貧困,被雇主、仲介等人以高薪誘騙到海外去工作,到了當地才發現從事慰安婦工作。80年後的台灣,有一群民眾因為疫情影響、經濟問題欠債借款無法償還,選擇相信網路求才資訊、朋友介紹會有高薪工作,再加上對方提出包辦護照、機票、食宿,而前往柬埔寨、緬甸、杜拜工作,希望透過跨國工作機會償還債務,緩解經濟困難。

他們到了當地,其證照、手機可能會被以各種理由收走、被監控,如果不做被分配到的工作或想逃跑,下場不是得付出高額違約金或贖金,就是被毆打/性侵、監禁、轉賣,甚至被摘除器官。然而,就算他們聽從指示進行詐騙工作時,業績不好時一樣會遭到毆打或轉賣。事件發生後,台灣媒體不斷以「淘金 」汙名化這群被詐騙就業的民眾,使得被害人與家屬遭到社會歧視。

不管是80年前的慰安婦/軍事性奴隸,或是現今的柬埔寨被詐騙到國外工作的民眾,以台灣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二條第一項人口販運定義,應都屬於人口販運被害人。人口販運定義即指意圖使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或以前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七十七屆會議(2020)第38號一般性建議指出,人口販運背景需求受到經濟利益、歧視性態度和信仰影響,且在全世界的人口販運受害者中婦女與女童仍占多數。柬埔寨人口販運問題引發國際人權組織關注,聯合國柬埔寨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蒙丹蓬(Vitit Muntarbhorn)於8月15日赴柬埔寨進行11天的訪查行程,督促柬埔寨政府通過《柬埔寨人權行動議程》。蒙丹蓬指出,在柬埔寨的人口販運受害者正經歷「人間地獄」且通常被以不人道手法對待,甚至造成被害者死亡,隨著柬埔寨最近從販運來源國轉變為販運目的地國,專家建議應用現有的電信法和擬議的政府計劃,從中識別詐騙者和販運受害者,並進行參與式公開調查。

柬埔寨人口販運事件仍在國內持續燃燒,被害人常見處境大多為低薪、經濟困難、欠債且無力償還債務,相信人力銀行、網路平台跨國高薪求職機會或被熟識朋友鼓吹工作福利佳等,後期則以招待員工旅遊進行詐騙。

婦援會再次呼籲大眾勿檢討被害人,對於好不容易逃離而返國被害人及其家屬應給予支持與關懷,企業可以提供就業機會,舒緩其經濟困難。

婦女救援基金會從8月底展開柬埔寨人口販運被害人服務與防治工作,需要協助的被害人家屬,或返回台灣的被害人歡迎來電或來信聯繫。對於有意願捐款協助這些被害人的企業或民眾,歡迎捐款支持婦女救援基金會人口販運被害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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