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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北市未處理聚落保留 內政部停審社子島區徵範圍

文/社子島自救會

9月28日上午內政部召開「士林區社子島區段徵收開發案」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社子島自救會28日上午九點前往內政部召開記者會,要求因北市尚未處理聚落保留,內政部應停審社子島區徵範圍,呼籲內政部勿當台北市政府打手。

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質疑,不當社子島開發案採全區區段徵收,但民進黨議員林世宗家族所有的台北海大卻完整保留,福安國中、富安國小、以及社子島的九大聚落卻全數剷平,開發單位說台北海大培養優秀人才,我們不禁要問,國中國小的孩子沒有受教權?不是培育國家未來優秀人才嗎?李華萍表示連市長參選人陳時中跟社子島自救會座談時都說:「我看不到社子島案有那麼強烈的公共利益,可以把社子島全區區段徵收,就把他輾壓而過。」,懇請委員駁回不當社子島開發案,讓我們得以居住在祖先留下來的家園。

李華萍說明,社子島居民已經有450位所有權人個別陳情剔除區段徵收,內政部也要求台北市政府要個案處理、逐案回覆不願意參加區段徵收居民的陳情。過去針對重大爭議極密集聚落群均有剔除在外的案例,如新北市板橋浮洲都市計畫、桃園航空城、竹縣台知園區,均有政府「主動」大量剔除建物密集聚落,簡言之,即便實施區段徵收,至少剔除計畫範圍內的建物密集聚落,已是區段徵收計畫的人權最低標準。截至目前為止,柯文哲團隊依然將居民的意見當空氣不處理。要求北市尚未處理聚落保留,內政部應停審社子島區徵範圍,呼籲內政部勿當台北市政府打手。

社子島自救會王木琳表示,區段徵收惡法不廢除,台灣不能稱作是民主國家。全世界只剩台灣仍有區段徵收制度,難道其他國家都沒有開發案?沒有比區段徵收更好的開發方式?目前針對社子島開發案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都還沒有通過,就開始土地徵收審議,完全本末倒置。為何柯文哲錯誤的政策,內政部要替它背書?錯誤政策比貪汙更可怕,社子島案關係全島11135條生命,4258個家庭,居民會訴訟抗爭到底,還給社子島人寧靜生活。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北市政府尚未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13條函報「區段徵收計畫書」,而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也尚未進行公益性及必要性審議之前,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卻先行聽取台北市政府簡報社子島區段徵收案的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很明顯已違反土地徵收條例所規範的徵收程序。徐世榮進一步說明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現在進行的是《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2條「區段徵收作業程序」中的「正式作業」的一、二點,而非是《土地徵收條例》第2章之「徵收程序」。

由此明顯可見,中央主管機關是以法規命令來凌駕法律,而這已經違反了法律保留原則,若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58條之規定,法規命令若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應屬無效;而《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3項也明白規定,其他法律有關徵收程序、徵收補償標準與本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本條例。因此本次會議已經牴觸《行政程序法》第158條及《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3項,應屬無效。

台北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副教授廖桂賢表示,目前已有約450位社子島土地所有權人陳情要剔除區段徵收。如果有這麼多人根本不想要被徵收,不是為了更好的安置條件,呼籲土徵審議小組一定要嚴肅檢視:以全區區段徵收來開發社子島,其公益性和必要性到底在哪裡?廖桂賢強調,社子島開發的爭議,絕非只是「安置」的問題,那是需要開發帶來巨大利益的市府和某些民意代表的過度簡化說話,那些要更好安置條件的,多是社子島的大地主、代書、土地掮客、財團。社子島自救會今天來這裡,關心的不是抵價地的比例、不是安置條件,而是區段徵收不具公益性跟必要性。

廖桂賢說明沒有人反對社子島改變,大家都想要生活環境變得更好。社子島自救會從未要求超過他們所應得的,他們只要能夠合理修繕房屋的權益,不要被迫遷。許多人誤以為一個地方要進步發展,就得進行所謂「整體開發」,透過區段徵收把現有的全部夷平,砍掉重練。整體開發的確能夠創造出嶄新環境,但這個環境到底給誰用?如果整體開發的成本違背人民意志的大規模迫遷,計畫的公益性如何說得過去? 沒有人反對社子島要有都市計畫,但我們反對粗暴且不生態的「生態社子島」。都市計畫可以不用砍掉重練,絕對可以納入聚落保存的設計,不用迫遷,在保障居住正義的同時改善生活環境。

環境法律人秘書長郭鴻儀律師表示,今日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是針對「士林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開發案」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的審查。然而,社子島開發最大的爭議,仍舊是區段徵收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如果臺北市政府假借公共建設之名,行炒作土地、圖利特定利益者之實,這樣的開發案公益性及必要性到底何在?而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在已無法撼動大臺北以築堤防洪的工程思維前提下,社子島堤防的興建,以及社子島公共設施的建設,是為整體大臺北市著眼,又怎麼會是用區段徵收的方式,剝奪社子島居民的財產由社子島居民買單?

在未能釐清開發成本的公平分攤以及開發目的是所謂「保障社子島居民權益」還是指「土地利益」是真正的住民權益?就直接進入開發範圍和抵價地比例的討論審查,是不是一種程序邏輯上的錯誤?又或者只是在跑一條為著開發利益設計的法律程序?郭律師呼籲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應秉持本案的開發重點是放在社子島居民的環境改善,而非發展主義下助長政府帶頭炒作地皮的不當開發,審慎評估開發範圍的必要性以保障社子島既有住民的權益。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徐孟平表示,今年4月20日第一次土徵專案小組會議後,委員要求北市府針對民眾陳情內容具體處理回應,但直到今天,我們只看到北市府7月前往拜會內政部、8月舉辦了一個成效不佳的城市博覽會,但民眾並未收到任何回應,也不見計畫有任何變動,市長甚至不斷在媒體上指稱「中央卡柯」,完全體現台北市政府規劃不當、溝通不順、不負責任卻又一意孤行的態度。生態社子島以區段徵收進行整區剷平的高強度開發,不僅是不必要且落後的規劃,也忽略了目前社區既有高度包容的照護系統,以及城市綠地、農業空間等重要價值,相信土徵委員在4月現勘時也清楚感受到開發案造成的強烈對立,呼籲土徵小組勿縱放如此不堪的開發案闖關,為社子島居民、台北的國土嚴格把關。

記者會發言代表:政治大學地政系徐世榮教授、台北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廖桂賢副教授、立法委員陳椒華、台北市議員黃郁芬、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社子島自救會王木琳、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徐孟平、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郭鴻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