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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公教新制立法在即 全教總呼籲同步完成舊基金撥補法制化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立法院111/12/13朝野協商112年公教退撫新制,惟多數爭議條文並無共識,將於今天下午再次進行協商,新制公教退撫上路攸關全體公教人員的退休權益,全教總特與立法院費鴻泰、游毓蘭、吳怡玎、陳以信、林奕華諸位委員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同步完成原退撫基金撥補法制化,保障新舊退撫基金都永續。

112新制公教退撫將採「確定提撥制」,個人專戶無共同基金用罄問題,但將連帶影響原退撫基金財務結構,除因無新進人員造成原退撫基金用罄年限提早外,原退撫基金因過往「歷年不足額提撥」與「績效不彰」造成的潛藏債務具體顯現,依據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今年公布的「第八次精算報告」指出,倘自112/07/01對公務人員帳戶每年撥補100億破產年限為140年,每年撥補285億則基金永續;教育人員每年撥補100億破產年限為139年,每年撥補236億則基金永續,足見潛藏財務危機是相當嚴峻的。

全教總侯俊良理事長表示,公教人員在歷經106年金改革後,已退或現職公教人員已承受調降退休所得,新制上路後所浮現的原退撫基金潛藏負債問題,全教總除堅決反對再次年改,政府所宣稱承擔基金最後支付責任不應淪為口號,應立即逐年撥補以求基金永續,而非讓公教人員再次承擔基金用罄的改革責任。

此次銓敘部提出撥補原退撫基金的修法內容,僅處理因新制後造成的基金財務缺口,這樣的規劃並不周全,全教總認為政府必須正視並同步處理現有退撫基金的財務問題,必須對現有基金之財務與永續負完全責任,而非只對新制後產生的財務缺口負責。

全教總認為政府針對基金財務缺口增額撥補法制化,越早進行撥補,財務用罄壓力相對越小,而且以原退撫基金永續為目標的撥補,就是國家負起最後支付責任的落實與開始,全教總期待朝野協商應以基金永續撥補法制化,力求原退撫基金財務衡平,以確保新舊公教人員的退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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