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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消防人員為國爭光,選手權益要先保障!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記者會訴求:
1.消防署應公告本次遴選標準及會議紀錄,並於下屆開始針對與消防體技相關項目採用甄選辦理,例如:健力(Push-Pull Lifting硬舉+臥推項目、Bench Press臥推項目)、超級消防員(ULTIMATE FIREFIGHTER)等。
2.下屆比賽應比照警政署於前一年年底開始辦理相關流程,讓選手能夠安排6至8個月訓練時間期程。
3.消防署應於選手報名時即公告得牌獎勵制度,提升我國消防員報名意願。
4.消防署應不分遴選及自費選手給予公假,鼓勵我國消防選手參與比賽!

2023年第20屆世界警察和消防員運動會(World Police and Fire Games,以下簡稱世界警消運動會)將於7月28日至8月6日於加拿大舉辦,2022年第19屆賽事中,消防署遴選及自費選手共拿下13面金牌、7面銀牌、5面銅牌的優異成績。
然而,今年舉辦賽事過程中,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接獲會員反映,相較警政署採用部分項目甄選方式,消防署皆採用遴選方式辦理,且遴選時程過晚,導致影響選手安排訓練時間,遴選過程也僅以書面審查、未說明遴選標準。
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與立法委員邱顯智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消防署應檢討相關作業流程。

🔥立法委員邱顯智表示: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今天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共同召開記者會,主要是因為每兩年我國警消人員都會參與世界警消運動會,屢創佳績、表現亮眼,除了為國爭光,又能以賽會友,與國際接軌。

今年即將於7月底在加拿大舉辦第二十屆比賽,但是近期經過基層消防員的反映,以及時代力量索資了解後,卻發現相較於警政署,消防署所發佈之選拔內容及相關作業流程的時間過晚,壓縮選手事先安排訓練跟準備的時間。

另外,消防署對於選手比賽項目的選拔方式竟然是採遴選(也就是書面審查),而非如同警政署採甄選方式(實際測驗)進行篩選,令人疑惑的是,既然是運動比賽,僅用書面審查,未搭配任何的實測,真的足以公平地判斷選手的能力嗎?

此外,書面審查的標準、獲獎後的獎勵制度,也未於第一時間於簡章公布,導致過去選手通過消防署的初選、脫穎而出,代表國家出國比賽,卻始終不清楚自己被選中的確切原因。而且在國外得獎後歸國,我國過去所提供的獎勵,有時候是獎金、有時候卻只有行政獎勵,除了使得參賽誘因降低,還容易造成選手間的不滿及差別待遇。

最後,因為選手會來自各地縣市消防局,但是這些消防員卻不是每個人都能用公假代表國家出國比賽。這就更加令人不解,他們並不是為了自己的私利,而是如同蔡總統過去接見代表團選手所說的,是為了整體國家利益,替未來的國際合作加分創局。結果,消防員卻要看地方政府的意志,有些人能夠以公假出國比賽,有些人卻只能請自己的假,實在非常不合理。

因此,我要求消防署應該全面檢討辦理流程跟選拔制度,下一屆應比照警政署提前一年開始辦理相關流程,不要拖拖拉拉,阻礙選手的備賽時程。另外,請消防署事先公開遴選標準以及得獎後的獎勵制度,並且評估往後採用甄選辦理,公開透明是重要的原則。再來,請作為中央主管機關的消防署,統一要求各地方政府消防局,對於這些願意出國比賽的消防員,給予公假,不得刁難。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副理事長翁立思指出:
對比警政署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消防署在世界警消運動會的作業流程中,明顯慢於警政署,這對於要參與比賽的選手來說,不僅完全無法確定要不要安排住宿及機票,更嚴重的是也無法因應比賽安排自己的備賽時程。

且相較於警政署的警察體技項目部分:柔道及射擊採用公開甄選,消防署每個項目全部都採用書面審查會議的遴選制度,我們認為除了這屆5月中旬所召開的遴選會議的會議紀錄及遴選標準應該要公開之外,消防署也應該開始研議部分的項目應採用公開甄選的方式,消防員協會也提出與消防體技相關項目:健力(硬舉+臥推項目、臥推項目)、超級消防員等項目應該採用民主公開甄選的方式來辦理!

同時我們的會員也向我們反映,過去參與比賽時帶隊出國的長官不僅完全不了解比賽項目及比賽流程,需要承辦人打越洋電話才能處理事情,在國外長時間集合影響選手的休息時間,我們同時也呼籲消防署在這一屆運動會中應該要改善這個情況。

同時我們也認為,不論是自費或是公費選手,消防署都應該要給予公假,去年的得牌選手中,即有許多自費的選手,這些消防人員在國外替台灣爭光,蔡英文總統在第19屆接見警消運動會代表團時表示感謝警消同仁透過參賽讓世界看到台灣,我們也呼籲消防署應給予這些替國家爭取榮譽的選手最基本的公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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