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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向監察院陳情宜蘭縣政府錯誤處置職場性騷擾

文/立委王婉諭國會辦公室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錯誤處置消防員職場性騷擾案件,致被害人診斷出急性創傷症後反應,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及第二大隊又在被害人申請病假休養時進行刁難,使被害人黯然離職。為追究相關單位責任,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今(07)日偕同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時代力量宜蘭縣黨部執行長郭稟翰,赴監察院召開「向監察院陳情宜蘭縣政府錯誤處置職場性騷擾」記者會,並向監察院遞交陳情書,盼監察院徹查,還給受害者公道。

王婉諭委員率先指出,自接獲宜蘭縣消防員陳情案件,並接連召開協調會、記者會以來,宜蘭縣政府及消防局不僅一再無視中央法規解釋,曲解性平法令適用,且對於公務人員職場性騷擾處理流程及身心疾病有錯誤的理解跟認知。然而,內政部消防署作爲中央主管機關,始終以「地方權責」為由坐視不管,無法善盡督導、釐清之責。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會員代表楊適瑋則說明,消促會與立法委員王婉諭、高嘉瑜於今年 4 月 19 日召開記者會揭露此事之後,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對於此案才回歸以《性別工作平等法》處置,但是在公傷假的認定上面,仍然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的主管機關銓敘部不同調,消促會及當事人已經多次發布聲明,要求宜蘭縣政府盡速認定公傷假,然而兩個月過去,宜蘭縣政府及消防局卻是消極面對,至今仍未認定公傷假。

楊適瑋代表認為,近期台灣社會各界陸續發生性平爭議的時刻,宜蘭縣政府不當處置性騷擾案是一個指標性的案件,不僅顯示出公務機關對於性平法令落實程度的低落,更凸顯國家身為消防員的雇主,只會用「性騷擾零容忍」這種口號式的方式面對性平爭議,對受害者的訴求卻是冷漠以對。消促會強烈呼籲,宜蘭縣縣長林姿妙、宜蘭縣消防局長徐松奕,應盡速針對機關惡意曲解法令、濫權霸凌的行為道歉並究責人員。

時代力量宜蘭縣黨部執行長郭稟翰指出,正是因為林姿妙縣長和消防局長的消極態度,導致同黨議員黃浴沂為了護航,在議會中講出一系列的「歧視言論」。本應監督縣府、為被害人發聲的議員,卻反而轉移焦點,淪為濫權霸凌檢討受害消防員的共犯。

郭稟翰執行長表示,罷免連署人數已快達到第一階段門檻,呼籲黃浴沂議員儘速出面公開道歉。郭執行長也認為,宜蘭縣政府應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嚴格究責消防局,宜蘭縣議會並應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具備足夠性平意識來監督縣府。

最後,王婉諭委員表示,宜蘭縣政府至今對於錯誤處置職場性騷擾事件、事發後屢屢濫權霸凌被害人等失職情形,始終沒有給當事人一句道歉;對於曲解法令及濫權霸凌被害人的失職人員,也都沒有究責。因此,今天向監察院提出陳情,並提出三點訴求:

一、請監察院糾正宜蘭縣政府及消防局,對於性平法規適用錯誤、性平調查過程對被害人二度傷害,以及審核假別過程中不附理由拒絕核假等失職情事。

二、請監察院糾正宜蘭縣政府,作為消防局的主管機關,為何至今仍放任縱容消防局惡意曲解法令及濫權霸凌受害者,沒有究責任何一個失職人員。

三、要求宜蘭縣政府及消防局,應該要適用正確法規解釋,重新審核被害人的公傷假申請、計算被害人應領的薪資,不可再使被害人有權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