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消促會十週年特展 殉職追思會盼社會銘記傷痛、勿忘改革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今年邁入第十年,日前在台南與桃園地區舉辦「焰火聚光Light With Fire—消防改革10週年影像展」。目前桃園地區展覽會場為桃園光影文化館,展期到9月20日為止。今(9/17)天下午消促會也在展區舉辦「桃園消防員集體殉職案追思活動」,紀念2015年新屋保齡球館大火以及2018年平鎮敬鵬工廠大火共12名殉職消防員。現場除了一般民眾、各工運團體參與,新屋大火案家屬以及2021年彰化喬友大火案家屬也前來參與。消促會盼社會大眾勿忘消防員殉職事件,也期盼整體社會未來進行更多改革,給予消防員更多保障。

桃園市新屋保齡球館大火發生在2015年1月20日凌晨,該棟建築本屬違建,一樓為游泳池、二樓為保齡球館,過往亦有安檢紀錄不良的狀況。當時因變電箱爆炸引發火災,過程中更因鐵皮鋼架建築燒塌,導致陳鳳翔、陳彥茗、蔡長融、張桂彰、曾重仁以及謝君傑上述共六名消防員殉職,另一名消防員黃鈺翔生還。後續黃加入消促會,也在近年擔任理事長一職。

黃鈺翔表示,2015年事發至今他還是不太瞭解什麼叫「走出陰影」,火場景象對他而言仍舊歷歷在目,像是消防水帶扁掉的瞬間,以及當他走出火場後,發現整個消防指揮體系並不知情還有哪些消防員在裡頭,當時的許多憤怒與難過仍積在心頭。尤其事故發生後,長官反問他是否記憶錯置時,更讓他發現所謂「內部調查」有可能是消防機關卸責的手段,也因此讓他下定決心跟著協會尋找真相。「協會的陪伴與共同承擔,讓我能夠化情緒為動力走到今天。」黃鈺翔說。

「協會的陪伴與共同承擔,讓我能夠化情緒為動力走到今天。」新屋大火倖存者、消促會理事長黃鈺翔說。

回想剛下單位的景況,黃鈺翔表示當時消防員連基礎保護都不夠,像是共用面罩、使用學長淘汰的消防衣等。歷經多起消防員殉職案,近年才聽聞桃園消防員工時調整得越來越好、人力越來越充足、裝備齊全等消息。黃鈺翔認為,許多努力與改革更是藉由殉職案的犧牲換來,他也希望未來能讓所有消防員在安全的環境下完成工作。

「唯有非常努力記得、並對抗遺忘,才有可能記取教訓往前進。」新屋大火案律師劉冠廷指出,過往與協會進行新屋案調查,整理許多火場指揮缺失等資料,也發現消防局並沒有按照SOP流程等缺失,在在顯示消防機關的怠惰與資源不足。事隔多年至今,劉認為人們必須將災害事故銘記在心,才能避免悲劇重演。面對新屋案,消促會創會秘書長鄭雅菱也提到,當時協會花了許多時間與力氣證明指揮體系的疏失與混亂,包括無線電切錯頻道、沒人注意到還有哪些消防員尚未走出火場等。從地檢署、桃園市府,再到監察院調查報告等,事實證明協會當年的證據被採信,也讓社會大眾瞭解新屋案的真相。

「唯有非常努力記得、並對抗遺忘,才有可能記取教訓往前進。」新屋大火案律師劉冠廷說。

「有句話是說,我們不是因為看到希望才堅持,我們是因為堅持才看到希望。」鄭雅菱表示,協會至今邁入第10年,10年前無法想像消防環境能有多大的改變,沒想到十年來的相關改革也是建立在許多消防員的犧牲之上。他認為多年來協會堅持改革,確實面臨許多絕望、挫折以及生離死別,這些堅持確實改善消防環境,也讓消防員的勞動環境有了更多希望。

桃園地區2015年發生新屋大火後,時隔3年、也就是2018年4月28日發生敬鵬工廠大火。當時工廠內存放大量柴油與化學藥劑,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再加上過程中廠房突然爆炸,最終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分別是李翰霖、游曜陽、林伯庭、余佳昇、游博瑜以及林尉熙。同時,廠內泰籍移工23歲的帕努朋(SANGLAM PHANUPHON)以及41歲的車沙(URAMSOONGNOEN CHOETSAK) 也不幸身亡。

憶起當時景況,消促會前秘書長朱智宇表示,2018年桃園市府終於在桃園防災教育館立碑紀念新屋大火案。該事件好不容易告一段落,沒想到竟又發生敬鵬大火案。同樣也是六名消防員殉職、靈堂地點與擺放位置甚至相同,這段歷程當時也讓協會不斷反思,新屋大火案的改革與檢討是否不夠,才會導致事故再次發生。

也因此,後續協會進行為期一年的修法工程,不僅跟各地消防員召開座談會討論,更與各地民眾召開說明會,闡釋消促會爭取消防員生命三權修法的意義。所謂生命三權包括:保障消防員在火災現場擁有不入室搶救的「退避權」、火場的「資訊權」,以及事後若發生殉職案必須啟動的「調查權」。朱智宇認為修法過程並非一帆風順,但至少讓基層團體參與調查,瞭解事實真相。他也希望未來消促會不僅能繼續推動消防員相關事務,也能進一步與環保團體、移工團體等合作,相互保障彼此權利。

「有句話是說,我們不是因為看到希望才堅持,我們是因為堅持才看到希望。」消促會創會秘書長鄭雅菱表示,協會至今邁入第10年,10年前無法想像消防環境能有多大的改變,沒想到十年來的相關改革也是建立在許多消防員的犧牲之上。

消促會前秘書長朱智宇表示,2018年敬鵬大火案同樣也是六名消防員殉職、靈堂地點與擺放位置甚至相同,這段歷程當時也讓協會不斷反思,新屋大火案的改革與檢討是否不夠,才會導致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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