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書記官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2015年遭民進黨執政下「砍國定七天假」,經歷十年抗爭,終於在工會、勞動團體多方努力下,迎來抗爭勝利,以「4+1」方式,增加包含五一勞動節國定假日,讓公教人員終於與全國一致休假。
這不是一次單純的制度調整,而是團結之下的成果!因為制度不會自動修正,正義也不會自己降臨,團結與持續行動,才能帶來改變。
●過長工時惡性循環影響公/勞,政府應負責任減工時,不做勞勞相殘共犯
在修法後,有意見認為「五一全國一致放假,會影響洽公時間、育兒喘息時間」,但當整體勞工工時越拖越長,若政府選擇「配合到底、服務到底」而非改善長工時配套,不僅影響基層公務員的權益,同時成為我國長工時文化的共犯,例如戶政人員配合民眾需要週休延長上班服務,卻面臨加班費沒有倍率、補休未修畢無法結算加班費,或是五一勞動節老師配合上課,自己的小孩卻無人照顧,最終淪為做功德的結果。
我們能理解對於社會大眾而言,公部門應盡可能提供便利服務,但這是高工時環境下的惡性循環。工時越長、壓縮到處理事務的時間由公部門吸收,造成如今「勞勞相殘」的結果,最終造成不斷延長工時與無法喘息的社會。
這是企業、政府也應一起負擔的社會責任,政府本身不應該只是對於產業無限的寬容,而是也要對於工時、社會大眾的生活餘裕擔起保障的責任。
●公部門團體建議:政府應健全公部門加班補償機制、推動勞工增加特休假、看見民眾需求
因此有關工時與休假,在公務員部分,我們呼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要求各級機關落實工作時數紀錄,正式推動加班餘數併計,以及考試院提案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推動公務人員加班費全薪計算、取消加班費請領上限、設置加班倍率,健全加班補償機制、遏止工時黑數及剝削。
在勞工部分,我們呼籲行政院應看見民眾對於休假自主權需求,立即在本會期請勞動部修法提高特休假日數,負責任的中止勞勞相殘的困局。
●國定假日的爭取,是工時正義的起點,而台灣社會應再走得更遠
最後我們要指出,五一勞動節全國一致,是對於公教人員的勞動者屬性予以承認,我們期待政府能對更進一步意識到,在公務員勞動保障問題,不能再維持舊有模式。
當前的「4+1」不是也不應是終點,它只是讓我們再次看見,當公務員與勞工攜手,勞動正義才真正有可能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