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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雁新村之說謊都不會臉紅「聽證會」!

文/反台南鐵路東移

台南市政腐的會議,自救會參與的每一場都是這樣!「人」一直是被忽略的主體。即便是一場號稱「聽證會」的會議也不例外,辦完都可以完全不理會利害關係人有沒有得到實質的回應、聽不聽得懂、能不能接受…。這也是為何一開始住戶從很安靜,後段就會被逼得很生氣的原因,然後這些官員、專家?就可以以一種高傲的姿態說:「你們不理性!」完全是權力不平等的對待!

今天飛雁新村的會議尾聲,住戶質問:「今天的會議是聽證會嗎?」

都市更新科(科長:謝文娟):「我們的聽證跟外國的不一樣厚,不是那種辯論式的,大家都知道因為大埔事件之後有新的規定,規定在送都市委員審議之前,必需要召開聽證會!(所以就是都會派個代表做作樣子回應,然後蒐集大家的意見,帶回去給委員審議參考…)

居民問:這場聽證「有法律依據嗎?」;主持人:有。
再問:這場聽證有法條嗎?都更科科長:有,回去找給你?

這…就真不知道科長所謂跟國外不一樣的聽證,用的是哪一條法了?

關於召開聽證最重要的「釐清爭議」、邀請兩方認為「公正」的主持人與專家等,完全不符!!!更別說是要依造行政程序法的相關條文來辦裡了。南市府真的有必要從行政程序法第57條開始重讀。

例如,第五十七條
聽證,由行政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為主持人,必要時得由律師、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熟諳法令之人員在場協助之。
→今天沒有律師、遠雄委推的所謂「專業」樹木管理單位,仍無法回應民眾直接拿出證據(現場拍的照片)質問,民眾對於前幾天修樹的粗殘手法提出抗議,遠雄委託之專業代表回的是「我們都是景觀相關科系畢業的」?

只見一個空有民主形式的假專業,無實質聽證過程,沒有釐清爭議、違反程序正義的假聽證。

今天的發言,大致是三類:
一、市議員代打
(一)王定宇:呼籲利益的雙贏
王認為最基本的原則是「不能拆到人家的房子!」,像在中正南路168巷被拆到一排15戶的,王提醒拆到房子就會讓計畫變得很不順!未被拆到的,規劃單位也不能只讓原住戶只是得到車流量而降低生活品質等。

(二)李坤煌(代表為徐世和):
第一個提到的文化層面與樹的部份。主要是因為徐世和是永康文化協會理事,他與李坤煌議員針對飛雁新村做了地質鑽探,疑似挖出兩千多年的「六甲頂遺址」文物,呼籲文資處依文資法辦理,要先進行遺址評估,保留豐富的遺址。並要求在沒有確認可以開挖之前,遠雄的所有動作宜即刻停止。(文資處表示會儘快處理。)

二、住戶本身
(一)會被拆到的住戶(影響戶數約三十幾戶)最在意的當然就是自己的居住權,還有強調住了四十幾年來,並沒有任何一張公文說他們「強佔」國防部的土地。另外還有一些住戶個別的問題,比如遠雄的規劃影響到住戶出入等。

(二)之前的陳情也仍然沒有回應,提出建議給遠雄委推的建築單位也沒有採納,規劃的皆以遠雄的商業利益為考量。

(三)一直以來的程序不正義,前兩次的公聽會都辦在平日,年輕人都不在,老人家也聽不懂,今天的也是(講中文與答非所問的部份)。居民質問為何只能依造「你們的」程序?毫無尊重原住戶。特別是號稱「聽證會」的今天,仍然無法釐清住戶的問題,只有執行單位遠雄在場,國防部也無人在場,面對需國防部回答的問題,遠雄也只能回應「國防部沒有回應」…。

三、護樹團體(也包含住戶)
(一)綠黨、樹黨、社大:強調全世界的移樹工程,只有臺灣能害死一堆樹(皆非全樹灌移植,而且還直接斷根,傷及樹系),遠雄從松菸開始就有讓人無法信任的前例。

(二)附近民眾:小時候的玩土記憶是隨手一挖就有豐富的貝類、遺址文物。抗議前幾天(11/26)遠雄委推的整樹工程,即將讓許多樹木慘遭死亡。

統整回應:…,做做樣子的回應+我們都會帶回去請都委審議…。
咦?「聽證會」? 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散會!(這時飛雁新村的住戶還在忙現場連署,不承認今天的聽證會有效,結果主辦單位說會議已結束了,主持人說不接受臨時動議…)

誰可以告訴我們,這是哪一國的「聽證會」?

原標題:[飛雁新村之說謊都不會臉紅「聽證會」!]—都更科科長表示「台南的聽證跟國外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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