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稿, 文化

我們不要好大喜功的高雄文化局

圖、文/劉育豪 (高雄市教育工作者)

常看我臉書的朋友應該知道,我是個常跑藝文活動(我不說「支持」,那太有優越感了)的『文中』。每個月第一天,我都會竭盡所能地拿到「高雄市藝文活動月刊 – 文化高雄」,很認真地從頭翻到尾,筆記下想參與的所有活動,然後開始排時間、買票、揪團…。尤其五年前開始有了「高雄春天藝術節」,我就好開心好開心,每次都很熱衷於研究所有的檔期節目,暗自期許自己能多多益善,以開拓更廣的文化視野。像今年我要看的就有「一千零一深夜」、「中年大叔青春夢」、「情人的西裝」、「扮裝天后」和「春鬥2015」…等等。真的很噴錢,可是,就是愛啊。

某程度上,我當然感謝高雄市文化局越來越認真的規劃安排,可是,仔細檢視歷年來文化局的許多作為,我其實是很不滿的。

先以昨天(2/28)的草地音樂會為例。美其名叫「228草地音樂會」,事實上,除了開場的默哀一分鐘,其實我嗅聞不到「具誠意」的悼念氣味。幾乎是一點都沒有。當中,還把氣爆事件拿出來消費了一次,銀幕字卡上面甚至寫著「要讓高雄重新站起來,靠的是愛」之類的句子(在場無法拍照,僅憑粗略記憶),這到底是在幹嘛?再者,我跟友人有同樣的困惑:Martin Hurkens跟高雄是有什麼淵源?在場的人應該會發現,下半場竟然還讓他變成了主場呢,連最後安可也是他,太誇張!以小的我受過很簡陋的聲樂訓練聽來,上半場第一首不算,他之後的每一首都唱得很普通,我不懂外國月亮真的就比較亮也比較會唱歌是嗎?我敢說蕭煌奇絕對比他好上100倍而且還是在地人!

好啦,以上這些就算是我吹毛求疵也就罷了,最令人跳腳的就是「提籃事件」了。這事件重點不在友人的提籃究竟好看不好看上不上相,而是整個文化局的家父長心態:我給你們免費的票,你們就該配合我所有要求,包括人數衝到最高,包括畫面set到最漂亮。問題是,其中某些要求──「鞋子放在野餐墊下、墊子與墊子中間不要有空隙、盡量坐緊一點不要有空隙」──合理嗎?規矩這麼多的草地音樂會,有草地fu嗎?

是說,人數衝高這件事,也不是第一回了。我個人認為最經典的一次發生在2009年。那年9月太陽劇團來高雄,文化局很神奇地安排了那瑪夏區數間國小學童跑到高雄巨蛋欣賞免費演出。2009年8月8日發生什麼事大家記得吧,對,八八風災。所以,從山區到市區的道路全都斷掉,可是,行程早就排了,那該怎辦?簡單啊,繞路!所有學童就先北上嘉義再繞回高雄市區,整個路程跋山涉水花了七小時,看完表演後又住了一晚,隔天才回家。這樣子搞一次,花多少錢?老實說,200萬,不貴。可問題是,這錢怎不拿去修路,或者把藝文資源帶到山區去呢?但我們文化局長史哲對此可是驕傲得很呢:『從這場太陽劇團公益表演熱烈回響看來,未來應該會有更多企業團體響應,尤其是如此精湛的藝文展演,從孩子臉上笑容可以確定「值得一辦再辦」!』(引自自由時報,2009.9.1)

為什麼我對這件事印象這麼深刻?因為那天我回家時,發現從農十六到巨蛋之間的整條路上,滿滿滿滿都是遊覽車,走路前進的學生儼然大軍壓境啊。

這就是文化局最喜歡的畫面。如同高美館旁邊人行道上等待進入草地音樂會會場的人龍,就是要越長越好,越長就表示我會做事,表示我政績好,表示我好棒棒。

錯!真要給評語的話,我只有四個字:好大喜功。

我們要這樣子思維的文化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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