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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嚴正呼籲警政署勿淪為文字獄的幫兇

文/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

今年08月初,酷兒盟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依職權儘速制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下稱新法)施行日期,同時檢視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下稱舊法)相關實務問題,並將舊法所為人詬病的技術性辦案(釣魚)列為新法應排除之種類,避免新法淪為煙霧彈。

然而,酷兒盟取得資料顯示:內政部預計105年01月01日正式實施新法,而這段期間仍以舊法作為依據,同時警政署依據「警察機關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執行計畫」與「加強查緝性犯罪計畫」兩項計畫要求各警察局加強查緝與落實執行。

但令人遺憾的是警政署除了未遵守102年警政署所發布的網路巡邏與犯案標準外,亦不願說明該犯案標準是否具備行政命令之法律效力,同時亦不說明若違反該標準是否該釣魚行應屬無效,然,卻另行發布兩項未公開之計畫要求各地警察局加強執行,企圖藉保護兒少之名,行箝制言論自由之實。

因此,我們除了於國際公約資料審查會議上要求警政署應儘速公開相關計畫內容外,亦要求警政署應提供2012年至2015年的「於網際網路犯罪嫌疑人之統計」,並應提供針對舊法第29條「有罪」與「無罪」之數據。

同時,我們呼籲警政署切勿淪為迫害言論自由的打手,同時嚴厲譴責警政署罔顧人民的言論自由與性自主權,應當讓兒少條例回歸立法初衷,切勿製造文字獄,造成人民恐慌,並呼籲警政署應儘速回應並公開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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