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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 針對印尼近來LGBTIQ人權惡化的聯合聲明

文 / 國際陰陽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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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一群民間社會組織和人權維護者,對於最近印尼LGBTIQ(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陰陽人、酷兒)人群所面臨日益惡化的局勢深表關切。我們在此表達對印尼政府缺乏政治意願去制止反對LGBTIQ人群歧視性言論的攻擊浪潮,以及未能保證LGBTIQ人群的安全和保護嚴重失望。我們呼籲印尼政府尊重、保護和促進LGBTIQ的人權。

自2016年1月起,部分印尼政府官員都做出反LGBTIQ人群的聲明和推升反同情緒的活動。印尼研究、技術和高等教育部長穆罕默德·納西爾(Muhammad Nasir)發出主張應禁止同性戀和跨性別學生上大學的聲明。泗水警方責令停止一場認識HIV/愛滋病的公開活動“#GueBerani 舞會”。日惹伊斯蘭跨性別女子寄宿學校遭到突擊檢查,並被印尼當局以「安全、秩序和公眾感受問題」為理由強制關閉。印尼廣播公司發布了禁止「女人氣」、「變裝」男性和跨性別女性出現在電視上的聲明。印尼資訊傳播部禁止LGBTIQ主題的貼紙和表情符號,並要求手機應用程式和社交網站刪除這些內容。此外,印尼國會正在進行禁止LGBTIQ相關內容公開信息的立法程序。

印尼有著對於LGBTIQ人群歧視和暴力的歷史,但最近發生的事件顯示情況越演越烈。印尼政府未能譴責反LGBTIQ人群的主張,更加鼓勵反LGBTIQ團體,如Front Pembela Islam(FPI)和Ulama Council繼續對已經邊緣化的LGBTIQ社群發表反對聲明與進行其他激進的行動。2月4日,據報導,FPI騷擾在印尼首都雅加達舉行的一場LGBTIQ近用司法(access justice 意指進行司法訴訟取得救濟)研討會的學員。印尼官員反LGBTIQ聲明的日益增加,很容易讓極端組織用來正當化自己的暴虐行為,包括對LGBTIQ人群的攻擊。對於LGBTIQ人群的歧視和暴力缺乏一個明確的應對處理,顯然是印尼政府對維護國際和國內人權的忽視。

由於上述問題,我們敦促印尼政府履行其義務,根據國內法和國際法,尊重,保護和促進LGBTIQ人群的人權。印尼法律中有關人權(第39/1999號)的規定,明示人人都在國內有「權利,不受任何歧視,獲得人權和義務的保護」(第3.3條)。上述法律義務責成政府必須保護受到歧視和暴力的人民,並確保他們能夠獲得有效的補救措施。

關於國際人權法有關性取向和性別認同,10年前在日惹發展出的日惹原則,提供了一個通用的指南,適用於經歷過受虐的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人群,確保普世人權的保護包括LGBT人群。

我們敦促印尼政府採取以下行動:

1.確保印尼的所有人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印尼LGBTIQ社群不應該被用來作為將印尼國內其他緊迫問題轉移焦點的代罪羔羊。

2.不得將LGBTIQ議題描述為社會的動亂。將LGBTIQ貼上威脅「安全,秩序和公眾感受」的標籤將鼓動激進者因而做出進一步過激行為。

3.下令所有政府各級官員,不得發表反LGBTIQ聲明。

4.主動解決針對LGBTIQ人群的暴力案件,包括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一切形式的暴力,調查和懲治這種行為,並於司法系統進行必要的改革。

5.採取措施,確保所有LGBTIQ人權捍衛者的人身安全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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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版聲明
http://www.apcom.org/2016/03/14/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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