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抗議勞動部修法 工人雨中裸身

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2016工鬥」團體今日(6/14)上午冒雨前往行政院,要求行政院未來核定勞動部提擬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時,停止砍假修法。近20位工會幹部脫光衣服只剩內褲,來回在忠孝東、西路及中山南路口裸身抗議,高喊「小英上台真風光,工人休假砍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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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長郭芳煜就任時即對外宣稱要還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破功,「七天假不只照砍,週休二日根本是謊言。」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盧其宏表示,《勞基法》第36條規定的每七天當中就有一天為「例假」,除非遇到天災或突發事件,否則不能挪動。若資方挪動,則需發給加倍薪資及補假。

現行勞工在國定假日上班有雙倍工資,且休假日加班不論時數,都至少有一天工資,平日加班費勞工可獲得1.33倍或1.66倍時薪。但勞動部日前提的修法方向「一例一休」帶出「休息日」的概念,勞工恐遭資方挪動到「休息日」加班,卻僅有1倍時薪。

盧其宏痛批「休息日」完全不是真正的例假、休假日,只是方便資方挪動工時,甚至用比較便宜的加班費來打發工人,「週休二日根本是謊言,七天假卻要被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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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完全是不一樣的。」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陳政亮指出,「假日」是不能上班,上班是一種例外;但「休息日」卻是可以上班、可以加班,可以作為變形工時挪移的。若依此修法,工時不但不會下降,還會嚴重上升,「這是錯誤的修法方向。」陳政亮強調,這次修法最主要目的是為了降工時,只有如此,修法才有意義。

勞動部在6月7日找來工商團體討論《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相關報導),會後對外宣稱有共識,陳政亮質疑,從過去一年多以來,所有的工會團體都站在反對的立場,「共識在哪裡?」他要求勞動部公開會議紀錄,看是誰贊成砍假、誰贊成這個表面降工時、實為增加工時的修法方向。「這麼多勞工在反對,不要再欺騙社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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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脫衣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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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一度與警方推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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