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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華航修護工會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拔牌聲明

文 / 華航修護工廠企業工會

華航修護工廠企業工會針對桃園市新聞稿,肯定鄭市長表達「勞動局在7月10號未經過上級核定的程序進行做成撤銷處分而未能對勞工團體給予協助」的態度。然而,目前桃園市政府7月10號作成的行政處分,屈服於勞動部,違反工會法及憲法精神撤銷本會法人地位,畏懼中央部會聯手打壓基層工會,已嚴重棄守地方自治精神。我們希望桃園市政府應對勞動局架空市長的失職行為,作出符合民意的處理。

我們更期待社運出身的鄭文燦市長,應本初衷,莫縱容下屬勞動局對修護工廠工會所做成的拔牌決定及扯後腿的行徑,不應只是口頭上表示震怒,應該要有具體作為:

  1. 請桃園市政府依行政程序法117條主動職權撤銷7月10號所做成的拔牌處分。
  2. 依現行訴願法並無再訴願的制度,桃園市政府也無法向行政院提起再訴願。但我們願意提供桃園市政府一個可以進入法院參與行政救濟的機會,修護工廠工會已經向行政法院就勞動部的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5訴1029),桃園市政府可以主動積極向法院聲請訴訟參加,一起與修護工廠工會並肩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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