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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要求限期拆遷 大溝頂住戶「被搬家」

圖、文 / 翁倩文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發函表示旗山太平商場─大溝頂老街拆遷期限原訂為105年8月10日,不料8月3日上午8點左右,水利局、工務局、社會科與警察前往老街執行查估與圍籬作業。工務局強行圍籬的二戶中其中一戶為低收入戶陳先生,並非大家孰知的同意戶扶輪社。高雄市水利局長蔡長展及旗山區公所社會課課長林靜芳強行替陳先生搬家,並誘騙忠犬小黃離開居所,10點搬進大愛村後,陳先生坐在雜亂無序的家具堆裡發呆說:「我早上才知道要被搬離,一直以為是照著公文(8/10搬遷期限)走,而且也還沒有簽立房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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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麗美女裝店老闆娘蔡廟玲表示,早上7點就有聽鄰居說在旗山分局撞見許多警察,不料8點大溝頂老街竟出現近200多名警察塞滿街道。警察主要工作為確保水利局完成查估、圍籬作業及帶離安置戶陳先生,但因為陳先生於日前跟鄰居們說明無安置意願,因為陳先生需要兩天洗一次腎又不會開車,對他而言,生活在大溝頂最為合適,所以今日被強制搬離時,鄰居們錯愕不已,紛紛感到無奈。

旗山太平商場大溝頂自救會會長鄭淵文解釋,居民們多為諒解陳先生苦境,除了低收入戶的生活困境外,很難再扶養搬至大愛村後的父親,因此社會局介入協助父親受安置於療養院,但也因為此條件,陳先生受迫現實考量,不得不答應接受安置於大愛村,以免父親的安置條件被駁回。

尊懷活水文化協會秘書王繼維說:「今天是政府做最壞的示範,因為一張拆遷公文都沒有。」自由台灣黨南翼負責人李嘉宇說:「轉型正義選前喊的震天價響,如果民進黨政府想用轉型正義,來拆除掉國民黨當年錯誤施政的大溝頂老街,完全無視於程序正義所來拆除的動作,這樣鴨霸的行徑,到底是不是轉型正義最基本的法治原則呢?希望蔡英文政府、陳菊市長懸崖勒馬,徹底落實大溝頂唯一訴求,原屋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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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區公所社會課林靜芳課長呼籲記者尊重安置戶隱私,請勿再向大眾流傳安置後的生活資訊。針對都市計畫產生出拆遷爭議,她認為住戶有各自的選擇,就像臺北文林苑,起初雖然面臨許多爭議,最後換到拆遷戶滿意地坪數,但最後還是完成拆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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