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一例一休」沒休又沒錢 台鐵工會醞釀春節依法休假

攝影剪輯/公庫記者楊鵑如

文、製圖/公庫記者黃怡菁

「一例一休」新法上路,台鐵員工拿到的2017年1月班表,換湯不換藥,仍維持「日夜休、日夜休」工作12小時,休息24小時,無限輪迴的班表模式。

儘管台鐵產業工會2016年9月成立以來和鐵路局召開過五次討論會議,不斷要求每週至少應有完整一曆日(00:00~24:00)的例假日,讓員工有充分的休息時間,但鐵路局人力沒補足的情況下依然排不出優於「日夜休」的班表,甚至「一例一休」的休息日、例假日被順勢指定在休班,規避員工一個月6000元的加班費。

「休例要完整,班表要人性!」台鐵產業工會有成員們才剛忙完跨年夜的輸運,元旦日清晨七點半下班,緊接著上午十點多,集結在台北車站西二門召開記者會,要求鐵路局盡速補足人力、還台鐵員工有充足休息的班表。

相較於每日正常工時八小時、「一例一休」被安排在星期六、日的勞工,台鐵員工的休時顯得破碎,全年365天全年無休,無法擁有完整「一整天(00:00~24:00)」的例假日。由於台鐵員工被定調為「兼具勞工身分的公務員」,因此在「一例一休」上路以前,可適用《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依照舊制會指定例假前一天為休息日,每月加發4個「周六」的工資弭補。但現在「一例一休」實施後,台鐵局欲取消此規,加上休息日、例假日又分散指定在休班當中,每月四天、共6000元的「休息日」加班費被規避,導致台鐵員依現行制度,加班費不增反減。

「一例一休,沒錢又沒休。」不滿台鐵的「乾坤大挪移」,工會理事周鍇也指出台鐵在每班12工時中,刻意將正常工時8小時以外的4小時工作時間,切成「待命,不給薪」的「休息時間」,以及「分配工時」的加班;例如,《勞基法》規定4小時工時休息30分鐘,於是台鐵將12工時的休息時間拉成三倍1.5小時,但所謂的休息時間「無線電可以關掉嗎?」儘管名為「休息時間」還是要待命。

製圖/公庫

「帶頭壓榨勞工的政府,我們感到相當可恥。」鐵路局的人事成本,挪移員工的休息時間來分攤,工會認為變形工時同意權,也應重新行使。多項改善勞動條件的訴求從中秋節講到元旦未見改善,工會也預計新的一年,待會員代表大會正式通過後,將發起拒絕輪班、醞釀春節依法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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