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社運發電機 【聲明】關於「法官、檢察官評鑑」之嚴正聲明 2017-04-13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1.民間司改會推動《法官法》係主張人民直接請求評鑑 民間司改會2010年推動《法官法》,就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與官方最大差異,係主張由「人民直接請求評鑑」,有草案版本可證。 2.媒體引述與報導錯誤,應予更正 今日鏡傳媒之報導與聯合報引述林鈺雄教授,直指本會過去係主張「特別要求增訂第35條第1項第4款」取得評鑑資格、「壟斷審核評鑑司法官的業務」,現今又改變立場等語,乃未經查證之錯誤報導,應予更正。 【附件】 2010 《法官法》草案 2011-5-19 賴院長,你的《法官法》已經淪為「法官保險法」?!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記者會 2011-6-13 針對《法官法》草案之立法進程 民間司改會聲明 標籤: 司法改革 關心更多議題 【聲明】年幼被害人 不應被剝奪追訴正義的機會|民間司改會針對憲法法庭審理「未成年性犯罪被害人訴訟權保障不足案」之聲明 【聲明】匪夷所思的裁定導致人犯逃亡 司法迷航公信蕩然無存|民間司改會七大呼籲 【聲明】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對大法官被提名人十五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