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立益紡織違《大解法》資遣勞工 工人絕食100小時遭資方無視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立益紡織平鎮廠勞工為了抗議立益紡織公司無預警解僱,只依照《勞基法》給予最低資遣費標準,30名員工組成工會要求資方協商給予2個基數的資遣費計算。有三名女工已在桃園市政府前絕食抗議,至今進入第5天、絕食超過100小時。今天立益紡織工會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前往位於台北市西寧北路的立益紡織總公司,要求董事長蘇東榮面對勞工。數十名員工前往6樓總公司吃閉門羹,公司早已降下鐵捲門,只能拍打門口要求董事長出面。

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立益公司並未依法60天前預告解僱、通報桃園市府勞動局,桃園市府勞動局已要求資方必須出席4/23的強制協商會議。然而立益紡織工會理事長徐同溎表示,昨天勞工已收到資方強制匯款結算最低標準的資遣費,顯示公司已經準備與勞工「恩斷義絕」,沒有誠意溝通。工會再轉往勞動部陳情,希望勞動部長林美珠見3絕食女工,協助具體方案,卻沒有任何官員出面,勞工選擇衝向警方人牆,引發小波衝突。絕食女工劉桂花身體虛弱仍衝向勞動部,今日行動接連遭資方及官方無視,她哭喊的淚流滿面,差點不支倒地。


不是倒閉而是轉投資 立益紡織便宜打發老員工

1972年成立益紡織集團目前己由傳統產業逐漸轉型為國際物流業與建築業,也經營高爾夫球場。立益紡織平鎮廠在4月初才貼出一紙公告,表示紡紗事業部3月底歇業,所有工人在這段期間仍在工作,卻在一夕之間被資遣。平鎮廠共有44名員工被解僱,然而有一些人可轉到立益物流業,約30人被資方依法給予最低標準舊制1個基數、新制0.5個基數發放資遣費解僱。

工會不解,立益紡織先前已經關掉兩個紡織廠,資方當時給予員工優惠方案,若20年年資以上的員工用退休計算,20年年資以下給予1.6個基數,為什麼平鎮廠勞工是跟著公司最久的勞工,卻換得最冷血的對待?立益紡織工會理事長徐同溎氣憤的表示,公司關廠並不是虧損或倒閉,而是關掉不賺錢的產業,轉投資更賺錢的物流與建築業。立益紡織在3月底宣布停產前一季還有8.2億元,去年底更花了6億元興建物流倉儲大樓。

立益紡織三絕食女工劉桂花、陳美秀、羅逸榛(左至右)

根據工會計算,立益資方若依法給予最低標準資遣費,不過才600多萬,若答應工會2個基數的資遣費計算,大約不到2000萬。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幹事魏豫綾表示,《勞基法》只是最低標準,但台灣社會卻經常認為企業能夠達到《勞基法》已經很了不起; 資方已經轉投資其他行業,對待工作20幾年的老員工,只願意給最低標準的資遣費,讓他們拿到的資遣費連「立益百合建案」房產的一坪都買不到。「董事長只要賣一棟1900萬的房產就可以讓員工比較好過生活了!」

工作21年差2個月就退休 女工絕食爭取資遣費

絕食3女工之一的羅逸榛今年51歲,年資21年,再差2個月就可以退休了,卻僅換得舊制的資遣費,約損失近15個月薪資,約30萬元。54歲、年資19年的劉桂花,月薪還沒有2萬5,數十年來都配合公司輪班休假,就連關廠收尾工作也留下,卻被無預警解僱。還有一位絕食者、58歲的陳美秀,年資雖只有5.5年,今天仍拖著虛弱的身體前往記者會,呈現精神不濟的狀況。

立益紡織三絕食女工劉桂花、陳美秀、羅逸榛(左至右)

徐同溎則說,員工並不是死賴著不走,資淺的員工若做3年,最低標準才領1.5個月資遣費;年資24年的老員工恐怕最低標準與優退方案的資遣費差距到15個月,除了難以中年轉業更難過活。「原本是因為資方說會有優退,勞工才留到最後。只希望老闆善待走到最後一哩路的員工。」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保護誰?

今日勞動部沒有派代表接見工會陳情,只有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爭議科科長金士平接受記者採訪。金士平說,桃園市府勞動局已經預備進入《大解法》協商程序,呼籲資方要體恤勞工的付出,聽取工會訴求。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是在保護勞工還是資方?」桃產總姚光祖痛批,越來越多雇主與企業漠視《大解法》,寧願繳交最高罰款50萬元,置之公權力不顧,讓這個法令淪為廢紙。他以復興航空關廠案為例,資方不怕罰款,也不怕8次的強制協商會議,那勞動部與地方主管機關還有什麼壓力施加給資方,讓資方多付一點資遣費,符合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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