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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機第三跑道進二階環評 民團:應納入航空城全區

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6月14日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13次會議,認定「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擴建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桃園航空城反迫遷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等民間團體和居民在場外舉行記者會,直指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有缺失,將環評範圍限縮在第三跑道,未納入受區段徵收影響的其他區域,要求桃機公司重作環說書。

「只評估第三跑道的作法其實是違法的。」環境法律人協會律師林子琳指出,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4條規定,應針對開發行為可能影響的範圍進行環評,也就是整個桃園航空城計畫區域,不能把第三跑道切割出來。林子琳說,興建第三跑道會有大規模挖土、填地等問題,都可能影響附近地區,因此要求全區環評。

桃園市蘆竹區宏竹里被規畫為第三跑道拆遷居民的未來安置地,而宏竹里居民則被遷往大園區安置,同樣面臨區段徵收,環說書卻隻字未提,宏竹里居民呂理坤認為必須顧慮當地居民,全區都要環評,不能只做一半。

航空城反迫遷聯盟代表田奇峰批評,當政府說第三跑道、航空城計畫的效益有多高時,就以全區來談,但環評的時候,卻縮水只做第三跑道。他也質疑桃機第三跑道環境影響說明書環說書偷工減料,整本約300多頁,然而實質內容卻不到100頁,其餘是附件或研究人員的證書。

台灣人權促進專員林彥彤表示,環說書有一半的內容都是抄先前的「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和「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其中地質安全、土方來源、候鳥遷移以及受拆遷影響的居民人數、人口組成……等資料通通都沒有呈現,「這本環說書簡直就像大學的報告一樣,根本就不能拿來為巨大的開發背書。」

桃園航空城特定區計畫範圍約4,687公頃,區段徵收多達3,155公頃,由交通部辦理的區段徵收面積為1,481公頃。交通部主掌的範圍稱為「蛋黃區」,包含桃園機場第三跑道擴建區和宏竹里等,桃園市政府負責的則是「蛋白區」。此次桃機第三跑道擴建案環評,因其環說書範圍限縮在第三跑道,引起反迫遷居民與民團反彈,擔心環說書內容不足,即便進入更嚴謹的二階環評,恐怕也無法評估其他開發影響範圍。

對於民眾認為環說書內容不足,應納入航空城整體徵收範圍的訴求,開發單位桃機公司代表回應,與環保署溝通過,由於這是環保署首次遇到直接進二階的案子,為了避免做出來的內容不符期待,民眾可將關心的議題和認為需要評估的項目,在「範疇界定會議」提出,桃機公司會按照範疇界定會議的決議去執行。桃機公司代表說,依照《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的原則,是針對開發行為本身去做環境評估,對於開發行為造成環境影響衝擊提出的相關減輕對策,則會在二階的環評報告裡清楚呈現。

「到範疇界定會議再來處理就太晚了。」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楊品妏堅持必須先確認環說書範圍,範疇界定會議應該是要做更完整的討論,找出更多環境問題。如果民眾只憑現有環說書,真的能提出更好的建議嗎?律師林子琳也強調,必須將所有相關資料具備齊全,讓民眾在參與二階環評之前擁有完整資料,因為民眾要參與、對話,手上必須要有足夠的公開資訊,否則「人民的參與是假的。」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因曾參與航空城計畫相關訴訟而主動迴避,由環評委員李育明代理主席。

交通部航政司技正陳大中表示,有關土地徵收爭議,交通部目前傾向把宏竹里全區剔除,而桃園市政府負責的三塊厝(兩河流域)也是朝向剔除,正由內政部調整修正中。

對於交通部的說法,田奇峰認為一切都要等內政部規劃完、送交都委會審查時,才能知道計畫變成什麼樣子。但如果規劃方案很差,讓贊成方和反對方都不滿意,可能會造成糾紛。若是善意地剔除,當然是歡迎。

基於《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1款,所列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行為包含新建跑道工程,環評會議認定「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擴建案直接進入二階環評,也建議交通部在二階環評時,說明國際機場配置區域的均衡考量,並洽內政部及桃園市政府說明航空城計畫的合理性及辦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