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二點肯定 六點呼籲 對29日經濟部長所提三接新方案的回應

文/桃園在地聯盟

肯定政府單位重視藻礁價值並願意溝通 但呼籲
若真心珍愛藻礁 請勿在原地找替代方案

針對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開發案,日昨各報均報導經濟部長沈榮津透漏:替代方案已出爐,仍在觀塘原地建設,但迴避對藻礁有影響區域,「儲槽建在防風林內,並採離岸碼頭方式接收」;並表示,目前正與環保署溝通中,委員大多對方案表示支持云云。環團經與學者研討後,發表以下二點肯定與六點呼籲:

對於政府態度的二點肯定

一、肯定高層終於認識藻礁的珍貴,願意迴避對藻礁的衝擊與破壞。
二、肯定政府代表人終於願意與民團溝通,一起坐下來面對面討論。

對藻礁保育與三接爭議的六點呼籲

一、若是真心珍愛藻礁,請保留原址的自然風貌及全球獨有生態系,另尋替代方案。
二、即便是新方案,仍是違反海岸管理法「自然海岸零損失」精神,政府不可違法以身做賊。
三、呼籲職司藻礁保育的農委會立即啟動「大潭藻礁暫定自然地景」審議。
四、呼籲環評委員充分認識藻礁保育的價值意義,勿為政院新方案所惑,應戮力為環境把關。
五、呼籲政院高層信守承諾,立即啟動常態式的溝通平台,以釐清相關開發爭議。
六、請小英總統基於世代正義,出面挺藻礁保育,搶救大潭藻礁。

說明:

我們首先肯定開發單位對藻礁及瀕危物種保育的重視,願意縮小開發面積,減輕對藻礁的破壞衝擊;也對11/15民團到政院陳情後,終於獲得張景森政委11/21的約見當面溝通表示欣喜。此舉可視為院方已經初步了解藻礁的重要和對民主國家公開透明機制的尊重。

正是因為看到院方釋出善意,我們才更要在此提醒政府:「珍愛藻礁,請勿在原地找替代方案!」,藉此呼籲院方對保育藻礁需有更深入的認知和適切的具體行動。

各界或許會以為開發單位都已經退讓這麼多(開發面積從最早的77.2公頃縮減到只用21公頃),環團為何還不知進退,還要堅持,完全不願退讓?難道真的樂見未來民生用電短缺、國家發展阻滯?

由於藻礁生態系是包括鄰近地區的海象、潮差、沙灘、沙丘、沙丘後方沒口溪(因沙丘阻礙而無法出海的小溪流)溪流形成的伏流水及其涵容的營養鹽的影響;甚至我們要直言:即便在防風林下都可以發現藻礁的礁體!事實上陸域工程會截斷水源,造成營養鹽減損和泥的淤積,使得健康藻礁生態步入衰亡;因此鄰近地區若有波及,必然會對藻礁生態系造成諸多不可逆的變數,非經深入調查研究不可妄言開發。而院方所提的新方案,表面上看似乎有所退讓,但事實上卻還是堅持要在觀塘找替代方案,無視珍貴藻礁仍要被破壞,並且也未與生科學系相關學者多方溝通聽取建言。這樣的倉促舉措仍屬迂腐顢頇,依舊處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無法前瞻也缺乏遠見的格局。

對於藻礁的認知和保育的態度,我們在新方案裡看到的退讓只是盡量減少對藻礁的破壞,卻沒有看到對藻礁由衷的珍視。好像對一個人斷其手腳,並不會對他的生命造成致命傷害就自以為仁至義盡,這是令人啼笑皆非的。

本案開發單位願意退讓,證實院方知所檢討,也證實環團訴求有理:藻礁確實是該保護的標的。那麼就應該先由農委會全面進行調查研究,確認藻礁的實體範圍和其相關的自然地景、地質與生態系的影響,啟動暫定自然地景審議程序、進行保護區的劃設才是正著;況且基於海岸管理法要求「自然海岸零損失」 的精神,目前的方案仍屬破壞自然海岸,怎會是合適的方案?

本開發案有許多爭議之處,諸如開發地點的適合與否?站址可行性研究有否灌水為財團解套之嫌?政府可否違反相關法令僅以環評大會當作動工唯一為環境把關機制?作為橋接能源轉型的30年天然氣需求是否應拿7500年的珍貴藻礁當祭品?如果21公頃地即可完成接收站設施,台北港有何不可?…等等。在開發爭議尚未釐清之際,我們向張政委提議先邀請各相關單位和學者及民團建立溝通平台,待爭議點釐清後再討論替代方案,才能事半功倍。此議也獲得張政委同意,作為當天面談的初步結論;但如今未見溝通平台的建置,卻見替代方案已經由經濟部長放言見諸媒體,似要形塑開發單位已窮盡心思為大局著想,民團不該再得寸進尺之態勢,這實已違反會面共識,令人深感遺憾。

我們也質疑此方案在未送進環差專案小組討論前就拜訪相關審查委員尋求認同,且對外發布「委員多表支持」言論,以引導本方案情勢發展的作為是否允當?環評委員的專業是否受到扭曲?因此我們呼籲環評委員應該繼續秉持專業,不為院方操作所惑,應為世界寶貴的自然資產和萬世子孫的權益堅守環境正義和世代正義的天職。

最後我們藉此呼籲小英總統在這十萬火急的當口,回首2013年4月20日蒞臨桃園藻礁時的初衷,為這有「世界自然遺產價值」的國寶級地景挺身加入搶救行列,讓桃園藻礁得以完整保留,並靜候它即將為台灣發光發熱帶來的喜悅!

標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