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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公督盟針對立委林淑芬臉書貼文之回應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公督盟立委評鑑中,法案絕對不是提越多越好,以現行評鑑制度來說,針對浮濫提案,有併案機制作為把關,不同法同目的或是同法同目的法案都僅能視為一案。

林淑芬委員(臉書貼文)所稱共同提案分數不高,更是對評鑑的錯誤解讀!當法案為跨委員辦公室合寫時,共同提案也能視為首位提案人,在機制上可以獲得一樣的分數,倘若提案只是掛名,分數當然有所區別,難道林委員主張掛名者也可獲得一樣分數嗎?

目前礦業法審議的版本中,除了林淑芬委員的版本外,還有親民黨、時代力量黨團,及蕭美琴、蘇震清、陳亭妃、陳瑩、鄭天財、Kolas Yotaka、周春米、孔文吉等版本,公督盟拜託勇敢的林淑芬委員,請您點名是哪個委員在提沒營養的提案?在浪費大家討論的時間?

過往只要是社會重大關注的法案,就算沒有公督盟,立法委員為了取得話語權或媒體的關注,搶著提案早已是立院陋習。別忘了!礦業法是行政院第九屆第三會期的優先法案,進度牛步不前,絕非版本多寡問題。

公督盟再次提醒,國家每個月編列每位委員都編有41萬2千的公費助理費用,一個月就有4600餘萬的經費來聘用立委辦公室助理,當在執政黨委員在檢討依募款維生的民間團體時,難道不該一併討論1年5.5億的公帑,是否真的如實的聘用在具有法律專業的助理上嗎?

當立法委員身為法案的署名者,卻縱容助理浮濫提案、抄案,更甚是聘用完全不具有專業的便當助理!台灣有100個公督盟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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