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環團及數立委齊批 經濟部修《礦業法》仍護航財團

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目前是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週,攻防許久的《礦業法》修法據傳將在本週出委員會,而包含礦權、環評限制、原民諮商同意權等爭議條文仍未達共識。今日(5/30)地球公民基金會協同立委周陳秀霞、高志鵬等人在於立院外召開記者會,反對最有可能出委、內容也遭質疑偏向業者的行政院版草案。

去年,花蓮的亞洲水泥新城山礦場申請礦權展延,但礦場長年留下的污染燒起在地族人怒火,環保團體為此發起7千人遊行、徵得21萬人連署、並有54名立委支持修改礦業法。經5月初審查後,經濟部將各版本整理為「行政院版-甲案」和各黨立委提出的「乙、丙案」並屢次宣稱,修法進度緩慢是因為立委們意見分歧。

「蔡英文總統在《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的告別式上承諾進行礦業改革,前行政院長林全也要求未完成修法前,經濟部不得核准任何礦場展延。」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對此直言,民進黨表面上把礦業改革列為政策目標,一年過去後,民間疾呼的各項條文卻不見改善,他更批評,經濟委員會的國民黨籍召委廖國棟長期護航較保守的行政院版,不願採納各黨提出的新方案,未盡在野黨的監督職責。

地公基金會花東辦公室專員黃靖庭說明,修法關鍵共分為四大項,營運中的舊礦場申請展限前,需徵得土地使用管理機關同意,否則駁回申請;而程序下一步設定其權限時,若廠址位於環境敏感區,也必須取得區域管理機關同意,未經同意前皆不予核准。

此外,關於民間組織積極捍衛的環評、原住民族權利部份,黃靖庭強調目前政府未限制業者「申請展限」的次數,即使審核失敗了,他們仍可重複提出申請,並在「程序期間」繼續施工挖礦,導致業者習慣以拖待變;環團因此堅持「展限前應通過環評,若提替代方案則僅限一次」,若用地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中,也必須取得當地居民同意,否則皆廢止業者的礦業用地權限。

黃靖庭提及,去年7月經濟部的草案其實已包含上述內容,雖然內容未盡完善「至少也有70分」標準,不過12月行政院將條文大幅修改為目前偏「保守」的甲案,在民進黨完全執政的狀況下勢在必得;但他們依然希望經濟部能納入乙、丙案中的部份進步條文,她形容這是「底線中的底線」。而和中央持不同意見的民進黨立委高志鵬也認同此作法,他強調朝野皆有立委反對甲案,他們會在出委前再次串起合作,呼籲經濟部接受大多數人的共識,或者各案並陳送交協商。

高志鵬進一步質疑,立院去年開始研擬修法,過程中不願採納民間、部份立委提出的版本,讓草案內容越修越倒退,亞泥更在爭議中用破紀錄的最快速度成功申請延長採礦期限,若《礦業法》直到今年底都無法完成三讀,尚未核准展限的礦區都將暫停審查。而經濟部一再阻擋進步修法,最後恐圖利亞泥,他說「經濟部就像是徐旭東開的。」

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則表示,全國兩百餘礦場影響著周遭居民的安全、環境,更和國土山林的維護相關,包含各黨立委在內,許多人都積極希望修改現行礦業法,但經濟部看起來卻一直在護航財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