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媒體工會反對打破7休1 要求勞資先協商、談配套補償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昨(6/14)天下午兩點勞動部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議」,將針對是否指定媒體業勞工「於國外執行職務時」7休1可彈性放寬。由於諮詢會議沒有邀請任何媒體工會參與,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等勞團在會前召開記者會,痛批台灣政府「號稱把關變快速通關」,先用公權力放寬再說交由工會或勞資同意方可實施,根本是政資合體壓榨勞工。

勞團要求,若只是為了節省人力與旅外食宿成本,不得成為開放例外的理由,不得在沒有協商、配套措施、團體協約及限制事由範圍前,反對開放媒體業7休1指定例外。

日英韓國外採訪人數 是台灣媒體10-20倍?

「說穿了媒體老闆就是要省錢,不想把人力補齊。」東森電視工會理事長廖啟光表示,近日有北韓最高領導人金正恩與美國總統川普在新加坡的「川金會」,日本派出百人媒體團,英國BBC派出80位記者,韓國至少有60-70人前往採訪。其他包含節目製作團體、攝影、燈光、文字等等,至少上千記者媒體工作者擠爆新加坡。

廖啟光說,反觀台灣媒體,只派一組到兩組的兩人團隊採訪,自帶麥克風、攝影機、4G包、筆記型電腦跟自己的行李,包山包海。「不是台灣記者太厲害,是東森資方太會凹!利用我們的記者魂,要求連續上班,用最少人力換最大利益,我們就這樣過勞,還沒有發加班費。」他批評,媒體業節省人力成本的考量下,主管機關與資方說要開放7休1,應先補齊人力再說,否則勞動部不應通過。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黃健泰表示,1月初蔡政府《勞基法》修惡爭議中的「打破7休1」,讓原本保護勞工的措施、工作每7天必須休息1天的例假日,經工會或勞資同意後可放寬,將造成勞工可連續上班12天、休2天,新法於3月上路。

勞動部宣稱,放寬7休1必須經過4道把關機制: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二、經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指定公告,三、經工會或無工會應經勞資會議同意,四、30人以上雇主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政府機關號稱會把關打破7休1,反而變成資方的快速通關!」黃健泰說,新法上路不到一個月,平面媒體與電子媒體的主管機關文化部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著資方團體要求,3/13即召開放寬7休1諮詢會議。雖然許多媒體企業工會及媒體勞工代表參與會議時,皆表達強烈反對放寬,但是文化部及NCC送到勞動部審議,卻「沒打算理會勞工的意見」。

東森電視工會理事長廖啟光

政府幫資方加碼壓榨勞工? 媒體工會呼籲勞資先協商再談開放

黃健泰說,3月主管機關諮詢會議時,當時資方提出出國工作放寬7休1僅針對「總統出訪參訪行程跟奧運」兩項,這次文化部與NCC送到勞動部討論的是擴大範圍,媒體業只要出國工作,通通可以打破7休1,根本是「要五毛給一百」,主管機關號稱有把關機制,卻幫資方代言加碼。

有參與主管機關諮詢會議的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幹部薛翰駿提醒,今天討論開放7休1不是只有新聞記者,而是所有媒體業勞工,只要在國外執行業務都可以打破7休1。因此像是錄製行腳節目、戲劇節目等,通通可以打破。

現在7休1的狀況,是連續工作的第6天,雇主要多給1.59倍薪資,第7天原則上禁止工作,除非是有天災意外等重大災害等,否則第7天要工作的話應報勞動局核准,雇主還要給勞工多一天薪資跟多一天補休。「如果打破的話,不但第6天、第7天補償沒了,第8-12天通通跟平常上日一樣,沒有補償。」

薛翰駿說,7休1的制度設計,原本最重要的是對於勞工連續勞動的保護。若因雇主有需求,需要把連續勞動保護破壞掉時,也不是不能彈性,但是資方應先與工會或勞方代表協商,將工作第8-12天的補償談清楚後,才有送交主管機關審議開放的可能。

黃健泰認為,國外的案例是由企業拿出彈性方案,跟工會及勞工代表達成協商方案,將勞資雙方協議的具體辦法及配套措施送交主管機關,再來考慮開放彈性。但是今天台灣是主管機關大筆一揮要開放、經勞動部放寬後,再要勞工去拼命爭回權益。「資方可以召開「假勞資會議」用各種威脅利誘及強迫方式,勞工不容易反對。」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幹部薛翰駿

痛批政資合體 鯨吞蠶食各行各業勞權

公視工會理事王燕杰批評,資方要打破最低勞動基準時,政府當幫兇。打破7休1若通過,跟責任制很像,沒有覆議空間,沒有定期檢討,是無期限的答應。他認為明明有對等的雇主團體與工會可以先行協商,政府卻幫資方打壓勞工,說勞工議價能力太弱。

「兩個打一個當然太弱!勞資要協商,勞動部居然開一個會就要決定所有勞工是否打破最低勞動基準,這不是有良心的政府該做的事情。」王燕杰重申,拒絕政資合體打壓勞工,應由勞資雙方協商後,把協商結果送到勞動部,勞動部再同意結果開放。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鄭雅慧說,今天不只媒體業被討論放寬,農委會討論屠宰業、交通部討論運輸物流業等,以上種種都是蔡政府在鯨吞蠶食各行各業的勞權,不能別審查、個別開放。

勞動條件與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雅芬出面回應,勞動部預告期間,社會大眾可以再次表達意見,若最後公告通過的話,還有最後一道把關。當企業實施時,要經過工會及勞資同意,勞動部樂觀其成,「目前現行規範及機制都是這樣設計的」。

被問到為何今天勞動部沒有邀請媒體業工會,王雅芬說第一階段主管機關諮詢會議都有工會代表表示意見,在3月的會議紀錄裡有勞工的聲音,以附件呈現在會議裡。而最後勞動部表示尚未有結論,所有意見還要再研議後才會對外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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