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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誰殺了舍我樓的彩虹旗?——彩虹旗能不能掛,世新說了算?

文/世新彩虹行動小組

致 世新大學的同學們:

可能有不少同學已經發現彩虹旗消失了。是的,12月4號在同學們見證下於舍我樓重新升起的彩虹旗不能再掛下去了。我們很遺憾地向各位報告,經過長達約1個半小時的溝通後,校方還是以「沒有相關規定」、「掛在舍我樓外牆會影響外界對學校的觀感」等原因為由,拒絕我們申請將彩虹旗掛到學期末。

前後三次,我們的延長申請都被打回票。無論是以張貼海報或是公共空間借用的辦法,無論是以學生還是社團名義提出申請,我們應校方要求在不同部門跑程序遞單子,但最終均碰壁失敗,學校總有各式各樣的理由把申請退回。

僅僅是一面想給予大家鼓勵的彩虹旗,要掛在校園內的難度遠遠超出我們的想像。

12月12日下午,校務評鑑實地訪評的前一天,校長緊急找我們談話。在會談中校長屢次表達,讓同學在舍我樓掛彩虹旗或任何其他旗幟,「人家」看到會覺得世新大學是一個「亂無章法、沒有規矩」的學校。然而我們並非沒有申請,也不是不按照學校的規範,只是學校一一將申請擋下,也沒有給出合理的理由。我們很難理解,為何一面彩虹旗會對校園治理的印象有這麼大的影響,而且帶來的是如此負面的效果?來自何處的壓力讓校方這樣戒慎恐懼?

我們也非常疑惑校方為何要急於在前天(12/12)要我們撤下彩虹旗,校長口中指的「人家」,真的不是評鑑委員嗎?話說至此,校長直接說了「I don’t care!」,表示「彩虹旗根本不會影響到評鑑結果」。既然如此,究竟為何要駁回我們的申請?又,為何在12月4日申請可以通過,12月6日遞交延長申請卻被駁回?核准與否的標準到底是什麼?對此校長表示,給予我們10多天的時間掛彩虹旗已是一種「寬容」,學校對於同志的訴求「很同情」,並且相當程度已經選擇了最大的尊重。

假如像校長所說,無意審查懸掛物的內容,也絕對不會干涉我們的思想和主張,只是因為要有規範及公共秩序,考量到安全、美觀、交通疏導,還有其他同學的使用權,所以不開放大樓外牆供學生申請使用。然而彩虹旗並沒有抵觸到上述任何一項問題,而且我們已經明確指出目前彩虹旗只申請掛到學期末,也未有其他人希望使用相同的空間。我們主張校園空間應由校方和同學共同討論要如何使用,而不是單方面地全面禁止,或者一律是學校說了算。然而校長卻表示「規範中沒寫出來的,就是不行」,基本上不允許同學在校園的建築物上懸掛或張貼任何海報或旗子,如果是系所活動的話又有例外,一切的裁量權都在學校。對此我們必須重申,民主參與也是校園治理的核心價值之一,學校不應該如此獨斷。

校長説在舍我樓掛旗是一種言論表意,學校尊重我們的言論自由,也尊重其他人的言論自由。不管是我們或學校都必須尊重校園內多元的聲音,而不是只尊重少數的人。祁家威先生曾説,不能因為異性戀不掛旗,就不讓同志掛旗。以尊重為名,禁止所有的言論表意,實際上就是在箝制言論自由,並且忽略了性少數一直以來都處於弱勢,無法取得和異性戀相同的發聲管道及聲量的處境。如果學校繼續站在一個表面中立的安全地帶,就是在放任既有的壓迫繼續橫行。我們認為,學校應該要做到《性別平等教育法》中所要求的,對性少數學生「積極提供協助」。

經過長約一個半小時的商談,很遺憾就彩虹旗繼續懸掛在舍我樓一事,我們無法與校方達成共識。我們不接受校方獨斷式的裁決,更不能認同「學校批准什麼、學生才可以做什麼」的說法。對於這樣的結果,我們雖然不滿意,但我們釋出了最大善意,同意採取折衷方案將彩虹旗移到學生餐廳,並爭取到下週五(12/21)跟校長的二次會談,討論日後學校還能如何繼續推動校園性別平等,而校長也承諾會給予最大的協助。

為此我們將在這幾天以線上表單的形式,徵集同學們對校園性別平等的想像和建議,我們會在會議上傳達給校方。同時我們也邀請所有同學,在隨身的包包或衣服上配戴彩虹小物,讓身邊的人知道「我們還在」。平權的路上困難重重,但我們絕對不會放棄,讓我們一步一步地向前邁進,一起活過春暖花開的那一天。

最後,預祝世新大學107年度校務評鑑實地訪評全數通過。

世新彩虹行動小組 上
2018/12/14

註:因12月13、14日兩天校務評鑑行政繁忙,17日才會移到學生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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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4 彩虹重新升起!世新學生要校方不要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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