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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李明哲在中國獄中被「非人道」對待! 言論自由無罪,中國立刻釋放!

文/李明哲救援大隊

今天,12月24日,耶誕節前夕,李明哲被中國強迫失蹤任意逮捕第645天,大家開始準備過年放假跟家人團聚,李明哲至今仍被關押在中國湖南赤山監獄,無法回到台灣。

李凈瑜及李明哲救援大隊、台灣人權促進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監所關注小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青平台、永社、尤美女立法委員、時代力量等團體,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由李凈瑜說明日前去中國探監所得知李明哲的現況,現場聲援社團齊力譴責中國政府「非人道」差別對待一個人權工作者,再度重申言論自由無罪,中國政府應立即放人!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因網路言論,於去年3月19日被中國政府逮補、強迫失蹤,2017年11月28日被判刑五年。今年九月之後,李明哲妻李凈瑜申請探監,數次被拒,終於在今年12月18日探視到李明哲。

透過此次見面,李凈瑜才得以確認明哲之前的確被移監北京十天。但李明哲自己不知道是哪一天被移監,也完全不知道移監原因。整個移監過程,並未告知家屬,也違反中國自己的「監獄法」第20條,關於收監應通知家屬的規定。

李明哲重新被移回赤山監獄之後,卻發現其所有保暖衣物及私人物品,全部已經被丟棄,獄中的帳戶也因成為「新入監」狀態,而被暫時凍結,無法使用現金。由於赤山監獄一直以來提供的食物皆為腐敗食物,導致明哲身型消瘦。之前由於明哲可以使用現金購買其他食物,現在卻因為行政程序重新跑過,暫時無法動用現金,而導致飲食不正常,體重已下降30公斤以上。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這些作法已違反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標準」第一條,不該對囚案進行任何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及第十九條,應提供適合氣候且足以維持健康的衣服。李明哲救援大隊寄去的數百封書信,明哲至今一封皆未收到,凈瑜寄過去的信件,也平均都是半年後才到明哲手上。其他獄友皆可收到親友來信,此一作法,是針對明哲的差別待遇,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7條的通信權,也違反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標準」第二條的不歧視原則。

李凈瑜寄去的書籍,全部都是在中國境內,依據「出版法」,通過審查,合法出版的簡體中文書籍,很多書的內容只不過是在談中國戰國或漢朝的歷史,只因為是外國翻譯著作,而全部無法到李明哲手中。之前獄方答應要讓明哲去擔任監獄圖書館管理員的承諾,也從未實現。

而在中國的監獄中,被收容人的家屬可以辦理所謂「親情電話卡」,讓被收容人跟家人通話。之前李凈瑜因台胞證被中國取消,而無法辦理,後來凈瑜用護照已經申請了一隻中國的手機號碼,卻至今未接到過明哲電話。後來才得知,原因是明哲也需要辦理,而獄方卻以明哲的「台胞證」,無法驗證核實,而不斷拖延讓明哲可以依法辦理電話卡的程序。中國政府自己發的文件,卻說無法核實,簡直荒謬。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表示,聽到李明哲在監獄這樣被對待,很難過,但也不意外。對西藏人來說,很多政治犯就是這樣在中共的監獄中被折磨。中共政權下的司法不公平、是假的,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包括最近的新聞就是一位維吾爾商人只是因為宗教信仰去麥加朝聖,就被判處死刑。中國所謂的宗教自由、言論自由、 人權根本都是假的。同時他也要提醒台灣人,選舉的時候很多人被中共所騙,以為中國可以為台灣帶來什麼,但這都是謊言。西藏和香港就是最明顯的例子,台灣人不要相信中國政府說的話,事實證明,都是謊言。

監所關注小組陳惠敏指出,從日常生活必須的食物、飲水、醫療的穩定提供,再到保外就醫、戒護外醫的刁難及延宕,甚而致命,再如提供收容人本人及家屬很重要的社會聯繫與支持,諸如接見、通信、寄物等,都是很關鍵的在監處境觀察重點。李明哲先生今日在中國監獄遭受如此待遇,我們不只是要提出嚴厲譴責,更要直接要求台灣政府停止到中國取經這種荒謬行徑,兩岸司法互助協定根本形同具文,已讀不回,我們要求讓李明哲回家,並請大家共同關注李明哲的在監處境。

民間司法改格基金會會執行長,陳雨凡表示,雖然中國批准了反酷刑公約,但從李明哲的遭遇,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空有漂亮的法規,但實際上可以任意地移監、不給予保暖衣物跟乾淨的食物,這已經構成酷刑與殘忍、不人道待遇。中國不能這樣對待一個人,因為這些都是身為一個人最基本的尊嚴。選後,無論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或是雙城論壇,當大家開心的希望跟中國交流時,我們更不能忘記現在一個孤單的台灣人在中國遭受到這樣的對待。我非常沉痛的要懇請台灣人,或是全世界關心李明哲狀況的朋友,持續透過行動,例如寫明信片到監獄,讓中國政府、中國的人知道我們,非常非常在意李明哲的狀況。

青平台劉璐娜表示,「法治是一切自由社會的基礎」,這是德國政府12/23也發表嚴正聲明支持加拿大在其公民被羈押的立場。在中美貿易戰啟動前後,中國對其他國家公民的人權壓迫從來不手軟,加拿大也有三位公民和李明哲一樣被失蹤,同時也有兩百位公民下落不明,台灣公民被中國政府失蹤下落不明者也超過千位以上。Human Rights Watch(人權觀察)的亞洲區中國部主任Sophie Richardson,在12/23的專文嚴正呼籲:北京實施所謂的「改革開放」已四十年,中國政府卻日益不能容忍國內的反對意見和政治參與。然而,中國境外人士似乎尚未察覺,隨著北京的勢力高漲,他們的人權也逐漸受到威脅。中國對台灣、對其他國家的人權迫害步步進逼,我們無法置身事外。台灣公民,以及台灣公民賦予政治權力的台灣政府,都必須嚴肅面對。我們必須持續不斷的為李明哲發聲,因為這就是捍衛自由、捍衛民主、捍衛台灣。因為台灣是世界面對中國霸權的第一線的試金石,絕對不能屈服和懦弱。台灣恐懼中國,即是被中國勢力奴役的開端。

時代力量高雄雄市議員黃捷表示,李明哲遭受的待遇是慘無人道更嚴重侵犯人權。李明哲不是權貴高官更沒有犯罪,他只是和我們一樣的公民,他不過是和中國公民互動交流,與我們無異,卻在中國被失蹤、被扣押、被審判,甚至被入監還遭到惡劣的虐待。誰能擔保台灣的公民不會是下一個李明哲?我們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非同一個國家,因為我們捍衛言論與思想自由,我們更尊重人權也深化民主,我們不只要嚴正譴責中共粗暴的行為,呼籲中共立即釋放李明哲,也要求我國政府站出來聲援李明哲並提供其家屬必要的協助!

尤美女立法委員表示,習近平上任後,中國對人權的打壓已經到了最嚴重的程度,引起了國際社會多方的關注和譴責。包括歐盟、美國等國際社會的抗議,包括歐洲議會多次通過決議聲援李明哲,表示中國應立即釋放李明哲;且今年9月歐洲議會通過的「歐中關係」報告批評中國日趨獨裁,再度提及李明哲案的嚴重性。另外,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中的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組(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也持續非常關心李明哲目前的處境等等。聯合國在日前針對中國的普遍性定期審查的官方報告也說,「自第二輪普遍定期審查以來,中國當局措辭含糊的國家安全規定,在中國境內及境外實施任意逮捕、起訴和監禁,鎮壓當地和外國人權行動者和人權捍衛者」。但李凈瑜這次探監所發現的是李明哲在獄中的處境每況愈下,已違反中國有參與修正的「聯合國囚犯最低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2015年修正)和中國的「監獄法」(2013年施行)。因此,我們在這裡嚴厲譴責中國的行徑,只要中國不釋放李明哲,我們就會一直提出譴責。中國只要一日不釋放李明哲,便是持續增加台灣人對中國的不信任和反感,加深歐美等國對中國的敵意。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中國在今年11月6日接受聯合國的普遍定期審查,也將於明年3月聯合國大會公布其接受的意見,台灣的NGO也會跟國際人權組織合作,再度發表聲明。同時也會針對聯合國集會結社權特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 on Rights to freedom of peaceful assembly and of association)的年度報告提交報告,說明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因為在網路上與中國網友的討論群組及結社,而被中國政府入罪關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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