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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拒絕修惡勞基法,還我勞工七天假
2017-07-20 @ 10:00 上午 - 11:00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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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世新大學學生勞動權益行動小組、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台大大陸社、臺灣大學濁水溪社
時間:2017年7月20日(四)上午10:00
地點: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號)
去年十二月上旬,執政黨挾著國會多數以及與資本家的承諾,假著要全國作習一致,落實勞工實質的周休二日的口號,將在四十工時上路後可以有效降低工作時間的七天國定假日刪除,讓勞動條件保障不周全的一例一休上路,而在此政策自一月上路以來,各界說法與爭議四起,政府一再的主張一例一休可以填補勞工七天假的損失可以有效的降低台灣早已過高的工作時間,資方一反當初為了砍七天假支持一例一休的嘴臉,直指一例一休會增加過高的企業成本並且沒有工時上的彈性,將會導致「勞資雙輸」的局面
惟,一例一休上路之後按今年一到五月的人力資源統計月報關於有酬工作者的平均周工時是42.73小時,與去年一例一休上路前七天假仍被保留的平均周工時42.82相比,只有減少了0.09個小時,足可見,政府號稱一例一休可以解決台灣名列世界前茅的工時問題根本是個天大的騙局
再者,按實務操作與勞基法第24條數項關於加班費之規定,平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出勤兩小時內以1.33被每小時工資額計算,兩小時後以1.67倍計算,而新增的一例一休加班費計算係以1.33倍前兩小時,1.67倍後兩小時而出勤一小時算成四小時的方式,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其實在加班費的計算方面除了休息日有出勤一小時變四小時的備率計算外,在實質每小時所得加班費的部分其實是相同的,而且若雇主要求休息日出勤換補休的話勞工更只能拿到相當於平日出勤八小時的薪資,換句話說,只要雇主懂得排班,根本不會增加什麼人事成本,而關於工時彈性的部分,在目前的勞動法實務見解以及勞工集體議價能力低落的現狀下,勞工根本沒有對於加班與否置喙的空間,更遑論近幾年不段擴張的變形工時與違法的責任制使用了
而在今年六月底,勞動部所規定的一例一休輔導觀察期結束,行政部門應該積極地投入勞動檢查,但勞動部長林美珠卻表示,雖然七月進入檢查期但是仍應以輔導為原則,並未如先前所說的積極勞檢,而當初執意通過一例一休的民進黨的民意代表,竟也順著資方的意,拋出工時銀行的修法草案,要降低資方的人事成本並且擴大彈性工時的操作,其主要內容則是要將勞基法第24條第三項的休息日出勤一小時計算成四小時的規定刪除和增加勞基法第32條第二項一個月最多加班46小時的法定加班時數並且將現行一個月算一次的計算基數換成每三個月或六個月不得超過法定加班時數的計算方式,而參照一例一休去年訂定十的立法目的-「加班費以價制量」及「加班工時總量管制」以落實實質周休二日,若照工時銀行的修正方向,等於是實質的推翻了當初一例一休的政策目的,也讓實質周休二日成為政府替資方砍掉七天假的天大謊言,勞工不但假被砍,連被承諾的周休二日也吃不到
綜上所述,我們必須嚴正的指出,政府所稱的一例一休可以有效的降低工時、資方所稱的一例一休成本過高以及工時彈性不夠,是天大的騙局與嚴重的認知錯誤,而去年民進黨與資方為了砍掉七天假而極力鼓吹的實質周休二日,在觀察期結束後勞動部不斷的推卸應該要負擔的勞檢責任以及實質推翻了當初一例一休立法目的的工時銀行法案的雙重夾擊下,更成為了資政一體共同惡化勞工勞動條件的藉口,作為勞動青年,我們必須呼籲,執政黨不應該一昧順著資本家的謊話,在高工時的勞動環境下再開放加班的彈性工時使勞動條件更加惡化,,政府應該要盡速落實勞動檢查以及檢討一例一休搭配砍七天假的對勞工的衝擊並且落實蔡總統選前的六大勞工政策,改善勞動環境。
(陸續補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