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不讓學生無言,我要校園解嚴

studentright七月十五日,國立馬公高中學生因「學校以不顧學生意見之方式要求全校學生於運動服上繡學號」發佈新聞稿,稿中強調學校應落實民主程序、顧及學生權 益,質疑學校的程序不正義, 並提出「校園民主化」方案。而後校方宣稱此行動違法,並以「擾亂校內秩序且情節重大」之罪名提出一大過懲罰,造成當事人家庭關係之破壞,教官甚至召集各班 班長,禁止學生私下討論此「違法」行動。

「不讓學生無言,我要校園解嚴」行動聲明

——追求校園民主化、聲援馬公高中學生民主運動!——

共同發稿單位:烏鴉邦學生社會學社、輔大黑水溝社、政大研究生學會、東海人間工作坊、東海台灣文化研究社、政大種子社……陸續增加中。

發稿日期: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六日

七月十五日,國立馬公高中學生因「學校以不顧學生意見之方式要求全校學生於運動服上繡學號」發佈新聞稿,稿中強調學校應落實民主程序、顧及學生權 益,質疑學校的程序不正義, 並提出「校園民主化」方案。而後校方宣稱此行動違法,並以「擾亂校內秩序且情節重大」之罪名提出一大過懲罰,造成當事人家庭關係之破壞,教官甚至召集各班 班長,禁止學生私下討論此「違法」行動。

嗣後教官於上課時間留置學生寫悔過書,學生求助教育部,其回信(部授教中字 第 0980911350號)竟默認學校對其之懲罰,並表示當事人應為其「激烈手段」向師長認錯道歉。一個合法的行動不應該被懲罰,我們嚴正譴責教育部及國立 馬公高中此一完全無視法律保障「人民提出公共意 見形式自由之權利」。

我們認為,落實校園民主,讓校園公權力直接受學生檢視與挑戰,才能培養真正關心公共事務的公民。法治並非僅止遵守校規、民主也不只是多數決,學校應成為公共事務的學習領導者。教育應講究實踐,而非虛無飄渺的知識!

我們嚴正提出以下訴求:

一 立即落實公私立中學校園民主

1. 強制各公私立學校輔導學生組織學生權利團體,並由學生決定各級幹部之遴選程序。
2. 依照《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標準修訂:強制要求各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凡涉及學生利益之會議,必須具備五分之一以上的學生代表,於國民中小學,必須具備十分之一以上學生代表。
3. 強制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處罰合法之學生運動行為。
4. 禁止教育目的解釋權無限上綱,教育部與學校在政策考量上須以學生權益為首要。
5. 重新檢討校規、獎懲辦法及其他民主發聲管道。

二 立即處理國立馬公高中對學生權益侵害事件

6. 教官於上課時間留置學生寫悔過書之行為。
7. 校方關說當事人家長引發學生家庭風暴之行為。
8. 以記過要脅當事人認錯之行為。
9. 校方處罰學生合法主張權利之行為。
10. 校方誣指合法爭權行動為違法,並要求學生不得私下討論該行動之行為。
11.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應為上開行為公開道歉。
12. 教育部應懲處上開行為之校方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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