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

123國際障礙者日悼念受害者 障團夜宿行政院前要求大修《障權法》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灣社會不斷發生長照殺人悲劇,障礙團體高呼被照護者及障礙者的生命權逐漸地被社會漠視。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號召全台多個障礙團體在12月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這天,下午前往行政院舉辦悼念會,現場詳列近8年長照殺人案件列表,累積有84人受害。

障礙團體批評,障礙者「自立生活」制度持續失能,《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傾向機構化,18年來未從障礙者人權角度進行大修法,因此他們帶著「障權法訃聞」陳情,要求台灣政府應大修《障權法》,大幅將障礙者「自立生活權利」入法,並將簽署多年的國際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納入《障權法》中,才能終止長照殺人悲劇的重演。

各障礙團體代表在會後前往衛福部陳情、當晚夜宿在行政院大門前,行政院長卓榮泰晚間出面與各障礙團體成員互動。隔天12/4早上障礙團體再前往立法院陳情,藍綠白委員皆派人接見陳情。

卓榮泰向障團成員喊話,表示已知道障團的訴求,《障權法》問題有相關草案在處理,之後長照3.0資源合理分配會請衛福部妥善處理。他說:「不忍心看各位夜宿,不過一個晚上的時間無法讓我做任何事情,只有讓我很擔心大家。希望大家可以回家,讓政府好好做事。」

障團成員則回應,當制度殘破不堪,回到家反而沒有人可以幫助,回到家也沒有個人助理協助,夜宿是為了表達障礙者長期的困境,將持續行動。

行政院長卓榮泰晚間出面與障礙團體成員互動。圖片來源:截圖自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直播畫面

台灣社會將障礙者生命視為次等?政府帶頭歧視?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表示,每年國家會在123國際身心障礙者日進行慶祝活動, 但事實上台灣的障礙者無法開心慶祝。他表示台灣障礙者天天都要面臨新建物及公共設施的無障礙設施極度匱乏,進行各項個人活動充滿了歧視與阻礙,更不用說就學、就業或參與社會活動都遭到了非常嚴重的排除。

近來一起長照殺人案的判決出爐,台北地院罕見的在判決書中建請總統予以特赦加害者,引發社會討論。2023年新冠肺炎期間,台北市一名81歲婦人照顧小兒麻痺癱兒逾半世紀,染疫情況下,因身心俱疲情況下結束癱兒性命。林君潔提到,由於政府制度失能,長照殺人案已非個案,2017年以來已有84條被害者被奪走性命,但是如此的制度失能卻未引發政府檢討,還讓社會上興起「鼓勵障礙者安樂死或斷食善終」的言論,使障礙團體感到非常驚恐且痛心。

林君潔說到,每當發生長照殺人案後,政府常說要加強家庭照顧者的服務,但他要向衛福部強調,政府應先完整障礙者的自立生活服務,確保其自主性,減輕障礙者本人的障礙負擔,讓障礙者能夠生活自主無礙,同時就能讓家庭照顧者有更多喘息機會。「期望長照悲劇能喚起政府的良知,看見障礙者的存在與需求,不應該讓旁人來決定我們該怎麼過生活。」

林君潔疾呼,台灣政府與社會不該因為障礙者而看輕其生命權,在政府未全面改善居住及交通實現無障礙通用設計時、在申請長照和個人助理服務被嚴加限制、費用高昂時,不負責任的行政作為都是阻斷每一個照顧者及障礙者的希望與機會,把大家逼上絕路。因此為了讓長照慘案不再發生,《障權法》有盡速修法的必要。

障礙者不想成為長照悲歌主角 要求納入CRPD精神、《障權法》應大修

台灣身心障礙青年協會理事蔡承諺表示,《障權法》包含障礙者就學、就業與醫療等權利,更關乎生活中是否有尊嚴、選擇權等權利,但遺憾的是至今2025年,台灣障礙青年還在被安排、被決定的生活中掙扎,因此《障權法》修法關乎障礙青年的未來,不能坐以待斃。

蔡承諺說,障礙者被視為依賴者,校園中基本的無障礙設施都被視為一種請托,而不是基本權利;當障礙青年面臨教育系統、社區支持的缺乏與斷裂,所有的責任都轉嫁在個人與家庭上。「當制度無法保障障礙者時,障礙者就要被判下死刑嗎?難道下次長照殺人事件被剝奪生命的人就是我們?

台灣失序者聯盟理事長王修梧表示,長照殺人案判決中要求特赦加害者的論點,幾乎在公共討論中沒有受到質疑,正是歧視障礙者、無視障礙者受害者的意願、感受及生命權的鮮明案例。「如果一旦承認障礙者被殺死可以被輕判,就是在制度當中承認障礙者的生命價值比較低。」

他提到國外有研究指出,多數新聞報導家屬加害者新聞時,一面倒向加害者,弱化或抹去被害者,障礙團體拒絕把殺人寫成浪漫的故事。因此從司法制度到媒體都應將長照殺人視為對障礙者的暴力來納入統計,避免再發生類似案件。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主任江孟真表示,CRPD第5條《障權法》第16條對於障礙者都有反歧視相關規範,然而2022年政府的修法草案無法回應障礙團體的訴求,仍經常發生障礙者要求硬體、軟體設施針對其障別進行合理調整卻充滿阻礙或拒絕,台灣政府與社會應意識到無法對障礙者進行合理調整就是歧視。且合理調整的成本應要由誰負擔或政府要提供何種協助都要有明確的規範,不能夠丟給障礙者自己扛。

在司法制度及監所環境方面,江孟真說障礙者經常被擺在脆弱的位置,但是在CRPD第5、12、13條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14、16條都保障障礙者有公正審判的權利。他認為台灣政府修法應注重於障礙者能夠近用司法,提升司法人員、警察、檢察官及法官的障礙意識,並且提供障礙者必要協助。

台灣身心障礙青年協會理事蔡承諺

個人助理時數項目被限縮 平均每天僅兩小時額度

「時至今日,台灣身心障礙者人數已經到達126萬人,障礙者的命也是命。」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說,台灣政府簽署CRPD數十年,障礙者的生活品質卻年年下降,服務一直被限縮。除了法規或政策仍以家屬為導向之外,最重要的是沒有落實CRPD精神,仍視障礙者作為一種被照顧、憐憫的狀態。

他提到CRPD重視的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過去上路10幾年可讓障礙者與個人助理間有良好的配合,後續衛福部卻限縮服務,除了時數不足以外,還把原本的服務時數變成項目制,不讓障礙者重複申請。例如長照服務若申請洗澡服務,自立生活補助就不可以重複申請洗澡的項目;長照服務可以申請陪伴就醫,所以自立生活的個人助理服務項目就不可以申請陪伴就醫。

劉批評衛福部政策像是給予障礙者一種恩惠或施捨,未視障礙者為主體,以至於可以將障礙者的生活服務項目切割化、片段化。

一位來自台南的獨居重度肢體障礙者表示,他過往接受實施10幾年的自立生活服務,成效很好,衛福部卻在去年發函各縣市社會局,要求為確保資源有效運用,需進行盤整,導致各縣市的自立生活資源被限縮時數及項目,讓他變得出門舉步維艱。對比總統賴清德表示「台灣人有錢有閒可以去看演唱會」,又說要提高國防特別預算,為何卻不能增加社福預算,維持障礙者自立生活品質?

陽明交通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周月清也提到,去年台灣的GDP高過日韓,但是在支持障礙者自立生活的預算上,韓國是台灣的兩百多倍,日本是四百多倍,台灣每人能分到的預算只有50元。

律師翁國彥則說,近幾年經常辦理障礙者向行政機關提告的案件,多為障礙者向行政機關申請相關服務、福利、補助或權益保障時遭到困難。訴訟過程中不斷看到來自衛福部或地方社會局的顢頇保守,甚至不斷扭曲障礙者權利保障精神的做法。

例如有重度障礙者「玉姊」要求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高個人助理時數補助,落實在社區裡自立生活的權利,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回應不能容許障礙者一天24小時個人助理時數補助的要求,否則新北市轄區有17萬障礙者,如果都來申請的話,地方政府的社福預算會破產。翁國彥批評新北市社會局根本充滿荒謬邏輯,並非所有障礙者都需要這樣的申請。

另一案是一位肢體障礙者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符合他需求的輪椅輔具補助,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則在法庭上回應,無法就障礙者的需求提供輔具「因為這不是在買賓士或BMW,讓障礙者可以選。」翁國彥說到,重度肢體障礙者如果要出門,輔具輪椅就是他們的雙腳,行政機關卻用買車來做不當比喻。他認為透過法院判決能夠產生監督政府的力量,讓衛福部及地方社會局知道政策錯誤,甚至有國家賠償的責任,也呼籲社會能多加關注障礙者相關司法案件。

「無數長照悲歌的源頭,就是政府讓社區支持服務嚴重匱乏,形同國家殺人。」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說到,2022年CRPD國際審查委員結論性意見當中,用「失望」兩個字形容台灣的人權表現,政府至今仍抱持著慈善與生物醫學的觀點制定政策,心態仍是將障礙者視為需要被治療、安置及保護的課題,而不是視作擁有獨立人格、應該享有完整權利的主體,若不改其心態,國際人權報告寫得再多也是枉然。

王婉諭說到,目前個人助理時數上限為每個月60個小時,形同障礙者每天平均只能有兩個小時讓助理協助。雖然2023年有障礙者爭取個人助理時數告贏政府的判決,但是政府仍在推托。造成多數障礙者被迫坐在輪椅上、一天只吃一餐或全天候包著紙尿褲,因為沒人可以協助移動、減少排泄需求甚至犧牲尊嚴來過活。

「沒有障礙的人,只有有障礙的環境和法律,這是立法怠惰,也是國家的退步。」王婉諭重申,障礙不是特定身分,而是每個人都可能成為障礙者,呼籲政府要有把障礙者視為個體的決心,讓資源人力到位並補足。

障礙團體表示,明年台灣政府將接受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際審查,要求台灣政府正視障礙團體的訴求進行改善與修法,否則到明年國際審查期間都會有相關陳抗行動,用以揭開政府掩蓋不實的假象。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

律師翁國彥

行政院代表接受障團陳情書。

障團12/4前往立法院陳情。圖片來源:截圖自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直播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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