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師對生性侵 主管機關應擴大調查 終結傷害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擴大調查 終結傷害 讓倖存者的聲音 點出國家的責任

打破沉默的序幕

三年前,人本基金會召開「狼師橫行校園二十年,隱匿者豈能無罪」記者會,揭發台南某國小資深優良教師張博勝性侵害、性騷擾兩校女學生共二十六人。之後陸續有倖存者出面舉發犯行,學校共通報共四十餘人。

記者會後,有人看到該新聞後私訊本會。她說:

「國小六年級時,老師請我幫他打手槍、撫摸我胸部,老師跟新聞是同一個嗎?尚志剛,導師」
「這麼多年都沒說出來,不知道多少人受害?講出來只是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也希望老師真心跟這些被害人道歉。」
「小學時我很安靜,老師也是用很溫柔的方法問我,我不敢拒絕,也不知道該如何拒絕,就被當默許帶走…」
「老師曾問我,覺得她怎樣?」意思是:可不可以下手?找同學一起來?
「他當時還有開課後補習班!在補習班我也有被侵害過。」
「他是人人口中的好老師,我媽到現在還是很喜歡他。」
「現在回想好像真的很噁心,這件事一直在我心底,我也不想翻出來回想。」「當了媽媽以後,比較勇敢…。」
是另一個。另一個戕害眾多學童的惡人。

開啟性平調查

本會於109年9月14日,協助倖存者向台南市東區勝利國小提出性平事件調查申請書,同時要求進行全面普查。由於尚志剛曾在70-83學年度任教台南市南區的日新國小,調去勝利國小10年後,於93年暑假辦理退休,當時才50歲。經過台南市勝利及日新國小兩校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一年多的普查及訪談,已知台南地區有十餘人出面控訴,樣態略為:

一、平時會對表現好的女學生握手以表示肯定;之後趁機摸手或大腿。
二、對女學生說要抱抱,摸女學生的臉、耳朵、頭部,或在背部游移,或三貼緊抱,或藉故碰觸腰部或屁股。
三、午休時間下令同學都臉朝下趴著睡,再以健康教育為由摸女學生的胸部。剛開始隔著衣服,一邊摸一邊講解這個是甚麼狀況,讓學生感覺好像是在教學,最後把手整個伸到衣服裡面摸。
四、午休時要女學生鑽進辦公桌底下,要求把手伸入他褲子口袋摸生殖器,最後把長褲拉鍊拉下來,要學生撫摸到射精為止。過程中,老師會發出呻吟聲。
五、帶女學生到頂樓往天台的樓梯轉角(事先已放置茶具和課桌椅,而且全校都知道尚老師有個泡茶區),先在該處親嘴及舌吻女學生,再以手伸進衣服內撫摸胸部,並問:有沒有感覺。
六、事後會說:學姊做得更多,妳不要怕;妳覺得某某同學怎麼樣?可不可以找她一起來?
七、A組因為某題答錯必須受罰,B、C組則出去玩。A組同學須從門口排隊,一個個進來教室。他對某女學生說:如果怎麼樣,妳後面那些人都不用被打。該生那天並沒有答應,但因為內心很掙扎而哭泣。
八、在自家補習時,會拉女學生的手去撫摸他的生殖器,甚至直接脫掉自己的褲子、露出屁股;也會同時撫摸女學生的身體,直到射精後再叫女學生拿衛生紙給他擦拭;有時候還會有另一位女同學在場觀看。
九、在自家補習時,會叫兩個女學生當著他的面,互相撫摸對方的胸部。
十、會對受害女學生說:喜歡妳;有時候會給零用錢,要她們去買些零食吃。

尚志剛老師都教高年級的數學。他教學嚴厲,體罰嚴重,還會罵髒話,卻是家長們尊崇的「名師」,必須透過親友請託,才能去他家裡或私下設立的補習班補習。民國88年起,他擔任拔河隊指導老師後,開始接觸非導師班的高年級女學生。他的配偶當時任教台南附小。有人說:「W老師(尚志剛配偶)是一個非常非常好的附小退休老師,夫妻一起開安親班,所得全部捐給宗教團體,而且還有把弱勢跟智能不足的孩子帶來免費課輔。」

即便尚志剛否認相關指控,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仍認定:「性侵害成立,決議終身解聘。」由於尚志剛已經退休18年,目前出面的倖存者多為20年前的學生,已經無法追訴刑事責任,尚志剛仍得繼續支領月退俸,解聘處分並無實質上的影響。

必須擴大調查 才能終結傷害

經查尚志剛共任教29年,包括台中6年、台南23年,並於50歲退休。台南市教育局依據倖存者訴求展開擴大調查,找到了十多個受害人;但台中市教育局卻以年代久遠為由,並未進行普查。

現階段的性平調查程序已經結束,但我們擔心還有許多黑數尚未浮現。從性平調查報告得知,尚志剛的犯行地點包括自家、學校、補習班及旅館。而補習班所會接觸到的學生,並非只有尚志剛任教學校。只要是補習班地點附近的學校,都有可能有學生去該補習班。

目前所知道需要被擴大調查的至少包括:
一、尚志剛早在日新國小任教時,就和在附小任教的妻子在自家開設家教班,一人教數學、一人教作文。
二、尚志剛在勝利國小任教時,和妻子兩人一起在附小旁的開山路大埔街口某地下室違法開設補習班,一人教數學、一人教作文。
三、開山路近大埔街的地下室,距離其妻任教的附小僅200公尺,走路只要2分鐘。是否有附小學生去補習?是否有人受害?
四、尚志剛的妻子於97年在距離台南市東區崇明國小只有130公尺旁的崇明18街1號,設立小鼓手文理短期補習班,招牌名為「小鼓手教育學園」。是否有崇明國小學生去補習?是否有人受害?

本會在109年底要求台南教育局前往小鼓手補習班調查是否有受害學生。台南市教育局社教科表示:「12月底跟社會局去補習班稽查時,並沒有遇到尚志剛老師。負責人堅持不承認尚志剛是員工,說他只是偶爾來幫忙打掃、走走看看而已,連行政人員都不是。」社教科發公文要求小鼓手文理補習班提供近幾年的學生名冊、包含就讀學校、授課教師,但是小鼓手補習班提供的學生名單竟不到10位;社教科用名字進系統查詢時,也都沒有任何補習班的職員登錄紀錄。不久,小鼓手文理短期補習班自行於110年6月3日註銷立案登記。

這樣的調查方式,很難稱之為擴大調查,是「方便調查」,方便公務體系兩手一攤說沒辦法喲,的調查
而尚志剛任教資歷包括:

64.8.1-67.7.31台中縣和平鄉梨山國中小
67.8.1-69.7.31台中縣和平鄉平等國小
69.8.1-70.7.31台中縣和平鄉梨山國中小
70.8.1-83.7.31台南市南區日新國小
83.8.1-93.7.31台南市東區勝利國小

一個充分的擴大調查,是必須將這些任教歷程全部涵蓋在內。

檢視文化的問題:縱容加害者 苛責受害者

我們看到本案受害人站出來投訴後,還要面對各種環境的挑戰,處境艱難。包括:說出輕微情節來刺探大人反應時,被回「摸一下有什麼關係?」「是不是惹老師生氣?」或「妳是不是做錯了什麼?」或被責怪「沒有好好保護自己」;父母要求息事寧人,說「得饒人處且饒人」;家人喜歡老師;同學line群組裡,有人收到學校寄來的普查信後,因不知實情而發言同情老師的處境;尚老師的配偶也曾打電話給學校前主任,要求他在性平會幫尚老師說好話;由於法條限制,追訴期已過,無法起訴狼師等。但是,為了不要再有人受害,他們還是勇敢站出來舉發,並召喚其他倖存者也站出來。

我們必須檢視並翻轉文化,才能配得起這些倖存者的勇氣。

機構的縱容潛規則  封住了受害者的嘴

我們進一步解析尚志剛和張博勝事件後,發現:

  1. 都是資深教師,掌握學校的生態文化:教室是自己的王國,老師就是國王。
  2. 都長期嚴重體罰學生都沒有被懲處或解聘,更敢越界性侵。
  3. 都長期課後違法兼差補習,在自己的地盤更容易下手。
  4. 都是形象良好、深得家長信任。當學生向家長反應受到性騷擾時,非但不被接受與聆聽,反而被責備。
  5. 犯行都長達數十年。各自在校園建立隱蔽的犯案空間,其他人也不質疑。
  6. 受害學童無法計數,有的被以性教育包裝、有的被以老師的讚賞或給零用錢包裝、有的被凶狠的體罰嚇到而不敢反抗,因而無法求救或不知找誰求助。
  7. 學校都推說不知情,但都有老師以隱晦的方式提醒學生。

為什麼尚志剛可以長期在校內擁有獨立、隱蔽的空間?為什麼有女學生在畢業旅行後轉學?為什麼尚志剛提早退休?近30年來,難道都無人投訴過體罰或性平事件?尤其是補習班的學生,任憑老師打罵、性侵,他們有沒有機會說出來、敢不敢說出來、能不能說出來?說出來後,有沒有人相信他們?而免費課輔的弱勢和智能不足的孩子,要如何發聲?

我們的訴求

根據人本基金會二十年來處理校園狼師的經驗可知,狼師多為累犯,而倖存者往往不知如何求助。因此,本會訴求如下:

普查部分:

一、台中市教育局應進行擴大調查。

二、尚志剛退休18年了,所任教補習班很可能會有受害人,可以如何清查?台南市教育局除已知兩校外,應擴大調查範圍,包括兩個補習班附近學校。

三、其他縣市凡有類似師對生性平事件,都應該全面進行擴大調查,如宜蘭縣某國中案。

法制部分:

一、教育部應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訂定師對生性平案件一律全面擴大調查,對象要包括轉學生與畢業生。

二、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

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目前刑度較輕。但我們認為利用權勢性侵比一般性侵更可惡,更讓受害人失去了對人的信任,其罪刑不應比一般性侵罪輕。

三、對兒童性侵的追訴期間應自其成年日起算。許多學童在年幼受害,無法訴說、也無從行使權利,等到年長後有能力面對創傷後,出面提告時,已逾提告期限。

教育行政部分:

一、許多性侵學生的老師(包括新市國小張博勝及桃園市雙龍國小徐寶嘉等)

都是嚴重體罰且私下開補習班,主管機關究竟要如何處理?

二、老師需要清楚認知各種專業界線,包括權力、身體、情緒、溝通、關係等

等,主管機關要如何有效建立?

三、賦權學生為當務之急,主管機關要如何向學生宣導相關權利,並確保所有

學生清楚知悉申訴管道及申訴程序;包括建立友善申訴機制、提供適足支持(包括家長的支持)、保障申訴學生隱私、保護提出申訴之學生免於遭報復、保護學校內其他吹哨者不被報復等等。

家長部分:

一、體罰和性侵害都是逾越身體界線,同意體罰就是讓孩子的界線被模糊!

二、請相信孩子、傾聽孩子、支持孩子,不要隱匿、漠視或不以為意。因為你的隱匿、漠視、避而不談或率爾和解的作為,就是對孩子說:「這是你的錯;這是羞愧的、不可告人的,或你的感覺不重要…。」反而會造成嚴重的二度傷害。如有困難,請來電人本教育基金會或全國113專線。

給倖存者:

一、如果你碰到了,請告訴自己:這不是你的錯!

二、你可以不只是受害人。如果你願意,你可以選擇主張你的權利,不管是要為自己討公道,或者是要保護其他孩子,我們都願意協助。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9條,政府要支付你的心理諮商、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這些權利都是支持你前進的力量。

三、如果你準備好要說了,國家也已經準備好開始聆聽,請撥0800-818-885,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已經展開辦理「兒少安置機構及校園性侵」系統性訪查,將有專業人員協助你。

給重要他人:

一、如果是你的親友受害,請告訴他不是他的錯。

二、如果事發不久,請立刻陪同他去醫院驗傷蒐證(事先不要洗澡)。

三、請接納他的所有情緒,相信他、支持他;不要否定他的感受,也不要責怪他。

四、最後,要感謝本案在查證後轉寄貼文或訊息的熱心朋友(詳附件),你們確實促成了受害人勇於站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