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民間團體給總統候選人的十大性別政見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

明年(2024)1月即將舉行第16任總統、副總統以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於記者會前夕3月7日召開婦女節記者會,提出「民間團體給總統候選人的十大性別政見」,針對性別薪資差距、職場性別不平等、職場性騷擾、友善照顧者職場、托育及長照服務、促進女性參政等議題,提出性別政見藍圖,要求未來的總統候選人承諾當選後,以及各政黨以實際行動消除性別不平等,並對政黨在提名立委的決策上提出一個呼籲。

1. 積極縮減性別薪資差距

2. 增加法定特休假、減少工時,落實職場與照顧家務性別平等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指出,台灣性別薪資不平等的狀況,與歐盟國家相比排名倒數,台灣男性勞動者每月平均收入61150元,女性勞動者平均每月只有49809元,每個月少男性勞動者11341元,一年少13.6萬。薪資不平等的原因相當多,例如女性勞動者普遍集中於低薪行業,薪資不公開與薪資保密協定,造成勞動者失去與雇主議價的空間,女性勞動者更可能因為育兒需求、請假風險,承受更不合理的薪資減損。國外大企業如Google、Netflix已實施薪資透明,歐洲許多國家立法,例如德國工資透明法,超過200人的企業員工即可查詢薪資。女性勞動者也經常面臨育兒照顧需求,假不夠用的時候,女性被迫離開職場,年資一中斷,未來的特休假更少,惡性循環下,無怪乎女性不婚不育。陳淑綸呼籲未來新政府應優先修法,讓勞工的特休假與公務人員年休假相等,家庭照顧假也應該比照公教人員,應該給薪。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邱羽凡批評,政府每年公佈性別薪資差距,都刻意跟美日韓這些比台灣狀況更差的國家比較,表示政府從不承認薪資上的不平等是個問題,《性別工作平等法》通過20年後,台灣的性別薪資差距所小幅度仍非常有限。邱羽凡教授呼籲政府不應繼續用行政指導處理性別薪資差距,行政指導沒有強制力,歐洲不少國家已經透過修法或立法積極縮減性別薪資差距,例如德國2018年已經立法,冰島更是從2008年就不斷再翻修相關法令,規定員工人數25人以上,就必須建立工作評估系統,用這個系統證明薪資發放是沒有性別不平等的。這些都不是行政指導,而是台灣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一樣,有正式法律效力。邱羽凡教授亦指出,台灣的勞工現在很難享有家庭與工作平衡,因為目前台灣只有有利於雇主的工時彈性,缺乏有利於勞工的工時彈性,台灣應該確立對勞工有利的工時彈性,支持所有勞工達成家庭與工作平衡。

3. 完善職場性騷擾相關法制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姜貞吟指出,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只能處理受僱者的性騷擾行為,處理方式就是讓雇主去調查、處置受僱者的性騷擾行為,但如果去性騷擾別人的是雇主,或者法規上說的事業最高負責人,依照現行法令雇主就要自己調查、裁處自己,直接裁判兼球員,導致受害員工不敢申訴。三年前就曾爆發福灣巧克力前董事長性騷擾女實習生的事件,當時民眾直接採取行動抵制,但三年後法制漏洞仍未補上,呼籲未來每一位總統候選人都能重視職場性騷擾法制的完善。

4. 強化0-2歲公共托育服務,教育部統一主管,安心托育不中斷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楊秀彥指出,執政黨提出「0-6歲國家一起養,願生樂養」,在美好的口號下,制度卻要求0到2歲、2到6歲小孩分送到不同主管機關負責的不同托育機構或服務,0到6歲的托育是被切割的,銜接的時候家長雞飛狗跳,焦慮不安,因為2至3歲的幼幼班太少,銜接不上,媽媽就離職了,這樣並沒有協助到育兒家庭。政府也希望企業對員工有一些福利,那企業到底要設托嬰中心,還是設幼兒園?而且台灣的公共托育推動這麼多年,0至2歲的送托率仍然在OECD後段班,可見政策是需要調整的。楊秀彥呼籲應拋棄政府機關的本位主義,新政府應該儘速規劃,讓0到6歲托育一條龍,托育不再漏接,媽媽不再被迫離職。

5. 長期照顧政策合理回應民眾需求,保障長照服務人員勞動權益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指出,長照相關政策沒到位,也造成女性暴露在離職的高風險之下,因為女性薪資相對低,而且傳統上會對女性照顧家人有更多要求。可惜目前長照政策相關資訊不夠公開透明,例如現在政府評估自己做得好不好,看的是「長照涵蓋率」,政府說要達八成了,但實際上可能只有一半,涵蓋的大部分是輕中度失能需求,給重度失能者家庭的協助非常少,政府應該要確保資訊完整、公開透明,並建立民主審議的機制,讓所有的政策討論能有所依據。

6. 給予所有受僱者請長期照顧安排假的權利

陳景寧也提醒,除了服務要完善之外,也必須保障家庭照顧者不離職,日本有93天的長照安排假,有假可請,不會被迫離職;台灣的民間團體則提案比照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前30天連續請假可拿八成薪,後續再加上150天的彈性請假,當長照的狀況出現,最需要花時間的就是剛開始的時候,所以先給30天假、有津貼,後續再給150天彈性的長照安排假,讓受僱者可以請假處理臨時狀況。台灣平均家戶人口已經掉到2.6人,照顧壓力是很沈重的,但政府與企業又希望勞動力不能少,陳景寧呼籲政府一定要做更多的事情支持照顧者。

7. 完善有薪孕產照顧假

姜貞吟補充,如果家裡需要照顧的人超過3歲,勞工只剩無薪的家庭照顧假可請,如果逼不得已要請無薪照顧假,大多數是女性犧牲薪水,男性願意請無薪假的很少,於是女性與男性的收入差距又變得更大。政府應該優先讓所有受僱者都可以使用每年14天有薪家庭照顧假,有薪家庭照顧假不該是軍公教的特權,而是所有受僱者的權利。姜貞吟亦呼籲新政府接著盤點生產前、生產當下到產後育兒照顧、兒童養育及長期照顧所須之有薪照顧假,請假期間實質薪資替代率應達九成,並以受僱者需求設計彈性請假制度,支持更多男性參與照顧,與托育、教育及長照服務政策確實接軌,達成照顧不離職,制度不漏接。

8. 建立普及式基礎年金

姜貞吟指出,女性頻繁退出、重回職場,也造成年資中斷,從公共年金獲得的老年保障比男性更少,而台灣老年貧窮率非常高,高達26.25%,跟OECD各國比較,台灣是非常後段的後段班。呼籲政府參考丹麥等國家的經驗,建立普及式的公共年金,凡是有公民身分就享有基本保障,可減輕年輕人奉養長輩的壓力,希望新政府在四年內提出整體規劃,並開始推動相關修法。

9. 內閣成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少於三分之ㄧ

婦女新知基金會顧問、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黃長玲談到女性參政,直言政治人物和政黨喜歡強調國會的女性比例,台灣在亞洲表現多好,若是看內閣組成,就知道我們離性別平權還非常遙遠,所以請政府和主要政黨不要自我感覺良好,尤其蔡英文當選後都打破前面兩任男性總統的紀錄,馬總統和陳總統的第一任內閣女性都超過20%,蔡總統任內林全內閣大概10%,蘇內閣更低,陳建仁內閣女性人數增加,但還是沒有回到20%,破壞了建立多元共治的政治慣例的可能性,新政府對內閣組成單一性別不少於三分之一,應該要有強烈承諾。

黃長玲教授特別提及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委員日前質詢新任財政部長莊翠雲事件,黃長玲表示,立法委員監督內閣天經地義,但曾銘宗委員還沒看到新任部長的表現,就直接評論「為性別而性別」,曾銘宗委員本人講這句話時,應該沒想過自己享有多大的性別優勢,這句話永遠不會用來質疑任何一個男性閣員,只因為內閣閣員本來就男性居多,當曾銘宗委員自認為他提出一個有正當性的問題時,反映出的卻是他看待這件事上極端缺乏對於性別不平等的反省。

10. 支持多元及資源弱勢背景女性參政

為促進女性參政,黃長玲教授亦呼籲兩年內修正《政黨法》,各政黨應將政黨補助金挪出5%以上用於培育多元弱勢背景的女性參政人才,包括原住民、新住民、身心障礙、農民、勞工等各類多元及資源弱勢背景的女性人才;現行地方選制1/4婦女保障名額,促進性別平等參政效果已達極限,新政府應於四年內修正《地方制度法》第33條,將現行1/4婦女保障名額制度的規定改為1/3性別比例原則。

這兩個訴求婦女團體推動已久,遲遲沒有進展。行政部門或政黨總認為政黨補助金是政黨的錢,黃長玲教授提醒,政黨補助金來自納稅人的錢,既然納稅人有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女性、新住民、勞工、農民,政黨就應該主動積極的去將錢用在多元族群上,很遺憾上一次《政黨法》修正,立法院不肯這個條文,僅放在附帶決議。

至於《地方制度法》修法,10年前就已經放入2012年行政院核定通過的性別平等政策綱領,這是本來國家已經宣示的政策,但10年來經過政黨輪替,地方制度法條文卻始終沒有修正。黃長玲教授提醒,制度改變人的行為,台灣有這麼多國會女性議員,這件事不是自然而然發生的,所以現在沒有做制度改革,我們在某些領域看到的停滯,只會一直停滯下去,國家社會的發展就不會往前進。

●對政黨的呼籲:應在區域立委選舉中提名多元弱勢背脊女性,讓多元弱勢背景的女性在政黨支持下於選舉中累積政治實力與經驗,培養女性長期參政。

最後,針對明年1月同時將舉行的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今年各政黨將陸續展開立委候選人提名程序,婦女新知基金會特別呼籲各政黨提名區域立委,應支持更多具有多元代表性、社會弱勢背景的女性參選。過往各政黨雖已在不分區立委名單中提名多元弱勢背景女性,依據過往紀錄,女性候選人一旦被提名,當選機率皆高於男性候選人,說明台灣社會並沒有排斥女性候選人,反而肯定他們的政治表現,政黨應在區域與原住民立委選舉提名更多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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