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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肯定法務部有意修法實踐家庭零暴力 國家應立即提供親職教育、支援,建構友善育兒環境

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民法第1085條家長懲戒權,在法院實務上,實質成為認可家內體罰的條款。2017年就有法院判決認定,用皮帶毆打兒童的行為,「尚屬父母行使對未成年子女懲戒權之合理範圍」。

報載法務部將提出之修正案,明定「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本會肯定法務部對於實踐家庭零暴力,踩定了更能實現國家責任,保障孩子不受身心暴力對待的基本立場,但國家的行動不能僅止於表達立場,進一步的協助家長掙脫暴力教養方式,應當與立法過程並進。

國家應建立完善的友善育兒配套措施

去年,人本教育基金會邀請日韓國際學者,與張廖萬堅委員、范雲委員、王婉諭委員共同舉辦《落實家內零體罰,政府該做什麼事?》國際座談記者會。我們在記者會中公布〈家長育兒教養需求問卷〉網路調查。結果顯示,對於立法禁止體罰,有24.1%非常贊成,有 53.6%贊成但需要有配套措施,近8成家長(77.7%)的受訪者贊成家內零體罰。調查結果顯示,只要政府以友善育兒措施支持家長,絕大多數國人,都支持家內零暴力。

調查結果也顯示,分別有七成左右的受訪者認為,政府應提供「完整良好的托育系統」、「提供育兒喘息服務」、「增加親子友善空間」,更有八成五的受訪者認為政府應「建置親職支援系統及協助父母強化親職能力。」

家庭零暴力是協助家長擺脫無力感的重要契機

兒福聯盟2020年公布的〈台灣民眾被家長體罰經驗與認知調查〉也指出,有72.1%被體罰的人,長大會反覆回想受體罰的經驗,也有人會有惡夢、和家人關係不佳、至今無法諒解、「認為自己是無用的人」等情形,也可看出體罰對尊嚴、人格的長期傷害。近年研究也指出,身心暴力會造成腦神經的長期傷害。

暴力對待孩子會使家長更懷疑自身的教養能力,又無法真正協助孩子發展能力,使家長陷入負向循環,持續放大育兒的無力感。所以當政府透過修法表示任何人不得對孩子進行身心暴力,同時創造良好環境,提供積極的協助,許多家庭就會有一個重要的機會,透過能力的發展來驅除無力感,成為有效能的快樂父母。

政府應借重日韓經驗

韓國於2015年立法禁止家內身心暴力,但仍未刪除家長懲戒權規定,實際上使得司法機關繼續認可家長採取「適度的體罰」。其後,韓國仍發生多起重大兒虐致死的事件,使韓國社會反思,當法律允許暴力,就有可能使得暴力漸次加重,最終於2021年修法廢止懲戒權的規定。

日本則是在2020年修法明定親權(懲戒權)不包含體罰,同時附帶要求政府於兩年內研究檢討是否廢除父母懲戒權之規定,並應公開報告。在政府研究過後,於2022年修正廢止懲戒權。

與台灣同樣受家父長制度影響較深的鄰進國家,透過漸次的修法,最終都廢止了法規中懲戒權的規定。請政府考量兩國修法經驗,如果保留懲戒權,將使得家內暴力仍有容許空間,那政府自然應當考慮一次完成修法,來加強保障孩子的尊嚴與安全。

不要在第一哩路止步

幾位國際學者在去年的《落實家內零體罰,政府該做什麼事?》座談會中,都明確表示,法律的修正是重要進展,但即使法律修正了,並不代表社會大眾的意識會因此改變。

修法是台灣社會往更為成熟的方向前進的第一哩路,政府要持續對話並照顧家長的需求!讓家長和孩子都能夠在安全、安心、良好的環境中,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