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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對奴工長照 譴責政策買票:呼籲政府及候選人重視勞權、承擔長照公共責任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為了競選,提出放寬家庭看護移工的聘僱門檻,引起多方討論;原本就已頻頻下修個別家庭聘僱看護移工門檻的執政黨,也不再捍衛執政八年期間至少還拿來當面具戴、厚植在地長照服務的政策路線,不但跟進侯友宜的政見,還超車,提出降低家庭看護移工聘僱門檻的提議,幅度之驚人,到了令人困惑的程度。

根據衛福部公布的數據,2022年底台灣長照推估需求人數為829,431人,將近83萬人,而這次衛福部提議放寬三類長照需求者聘僱家庭看護移工的門檻,估計起來高達60萬人,佔所有長照需求人數的72.29%。

猶記去年7月,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才大陣仗開記者會宣布,經過長照2.0多年努力,服務涵蓋率達67%,蔡總統隨著宣布長照2.0服務涵蓋率繼續朝七成前進。既然民進黨執政八年重大政績長照2.0的服務涵蓋率都要衝上七成了,為什麼又在總統大選前夕,讓高達七成二的長照需求者,都可以免評聘僱看護移工,好似家庭聘僱看護工的政策,才應該是真正的長照政策?特別是「自核定長照服務之日起,使用照顧服務持續6個月」一項,就高達30萬人,這是明白放棄長照的意思?那過往八年執政黨「引以為傲」的政績又是什麼呢?

過去有威權統治歷史的在野黨總統候選人為了選票,端出這種政策牛肉,已經令人大大搖頭,執政的政府竟跟著做出如此重大的政策方向轉變,難道是對自己的長照政策沒有信心嗎?或業已逕自放棄對於長照制度的修補與健全?就算如此,難道不需要先負責任地誠實交代過去的政策成敗、現狀評估與未來規劃的理念方向嗎?

是因為人口結構變遷太快速,導致本土長照人力發展已經到頂了嗎?未來台灣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長照人力缺口到底有多大呢?是因為長照2.0各項服務仍無法切合民眾需求,所以祭出擴大聘僱移工的政策牛肉嗎?或是因為除了長照服務之外,我們還需要更大幅的社會改革如居住、交通、產業、勞動體制…才能因應快速的人口變遷呢?像是無障礙空間匱乏到一個程度,不管怎麼發展交通接送,也無法填補長照家庭出一趟門的重重困境嗎?若情況如此,下一步只能是大幅放寬家庭聘僱看護移工的門檻嗎?

眾所皆知,家庭聘僱看護移工的制度有諸多嚴重缺失:

1.「長照黑箱」:

每個人的長照需求、自理能力與復原可能性隨時在變化,理想上應該由公共長照體系盡可能掌握這些變化,隨時調整調度各種專業資源協作,透過多對多的照顧服務,讓每個人得到最適切的照顧,才能讓有限的長照資源得到最大程度的運用。現行制度下,家庭聘僱了看護移工,長照需求就成了關在家裡的黑箱,只能靠移工或家屬自行去面對各種變化及照顧困境,特別是重症、失智等一個人難以承擔的照顧工作。但個別家庭,不論是家屬或移工,因應這些變化的資源、時間精力與相關專業有限,如何得以避免至今仍不時可見、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相互擠壓所導致的長照悲劇呢?

2.「奴工制度」:

家庭聘僱的看護移工,毫無勞動權益可言,須24小時隨侍在側、沒有個人時間和空間、無法充分休息、沒有轉換雇主的自由、缺乏基本工資保障,付出青春多年工作換不到任何退休金,其本質就是奴工制。勞動部長年以「適法困難」、「沒有共識」及「審慎評估」等話術,極盡家務勞動者保護的卸責;部份NGO以管理「外籍」照顧者為目標,要求「外籍看護工」學語言、學技能,卻不正視看護移工的勞動條件困境;更有團體以廉價看護工為訴求,要求完全開放聘僱,不要求政府擔起讓家務社會化的責任,卻要求市場化,任憑個別家庭自力更生,等等。這些卸責、偏廢的主張及訴求,只貪圖移工的「勞動力」,卻不肯把這些勞動者當「人」看、給予勞動保障,無非就是讓台灣的照護繼續可恥地建立在奴隸制的基礎上!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說,放寬家庭聘僱移工的門檻,是為了要讓女性能就業,但我們認為這種做法踐踏人權、迴避重要社會改革、毫無遠見。要保障女性的就業機會,不受家庭照顧責任綁架,就應該落實職場性別平等、破除職場照顧者歧視、改善低薪高工時的就業環境,而非透過壓迫其他國家的女性移工來實現。

3.「圖利仲介」:

受益於跨境移工的輸出輸入國政府,30年來不提供安全跨境移動管道,任憑剝削存在;台灣政府更放任移工勞動力市場被私人仲介壟斷。擴大個別家庭聘僱看護移工,破壞了長照制度的完善、繼續奴役看護移工,然,唯一獲利之漁翁,便是收取高額仲介費、買工費、沒服務也能收取服務費及控制工作轉換權的仲介。公共長照體系的匱乏、無法扭轉的人口結構、快被長照壓力壓垮的家庭,都是私人仲介市場的利潤之海,在端牛肉參選的政黨政治脈落下,政府和總統候選人下海陪玩,無疑為不思公益、奴隸制的共犯創造了更大的商機。

為了短視近利的政策買票,讓台灣成為「奴工日不落國」,絕非長遠發展之計。我們強烈要求政府及各總統候選人:

1.「誠實負責」:公布長照供需當下與未來的詳細推估資料,以實際的數據交代目前與未來本國長照服務及人力短缺程度,以此為基礎構思長照人力培育、留任之整體規劃。

2.「正視勞權」:逐步廢除家庭聘僱一對一24小時live-in外籍看護的制度,拋棄奴役心態,承諾移工的薪資與勞動條件不再與本國勞工脫鉤,規劃移工全數轉由與政府簽訂行政契約提供長照服務之長照服務機構聘僱,以多對多的協作方式提供長照服務,並持續改善所有長照人員勞動條件。

3.「公共承擔」:適切回應民眾長照需求,不再倚賴市場、圖利仲介、將照顧責任丟給孤立無援的民眾與家庭。政府須主動提出未來長照服務發展藍圖,不論民眾的經濟狀況、家庭組成、照顧需求為何,都能被公共照顧制度好好承接。

主辦單位:婦女新知基金會、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連署聲援團體:
財團法人台灣省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移工服務中心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台灣人權促進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言稿
出席代表: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

根據衛福部公布的數據,2022年底台灣長照推估需求人數為829,431人,將近83萬人,而這次衛福部提議放寬三類長照需求者聘僱家庭看護移工的門檻,估計起來高達60萬人,佔所有長照需求人數的72.29%。

猶記去年7月,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才大陣仗開記者會宣布,經過長照2.0多年努力,服務 涵蓋率達67%,蔡總統隨著宣布長照2.0服務涵蓋率繼續朝七成前進。既然民進黨執政八年重 大政績長照2.0的服務涵蓋率都要衝上七成了,為什麼又在總統大選前夕,讓高達七成二的長照需求者,都可以免評聘僱看護移工,好似家庭聘僱看護工的政策,才應該是真正的長照政策?特別是「自核定長照服務之日起,使用照顧服務持續6個月」一項,就高達30萬人,這是明白放棄長照的意思?我們想知道,那過往八年執政黨「引以為傲」的政績又是什麼呢?

如今,政府急著放寬移工聘雇標準,是因為長照缺工嗎?若是因為長照缺工,這件事需要政府仔細交代原因,以及評估缺工的標準是什麼。預設的是前提是以合理的勞動條件,一天8小時工時、一週40小時工時去聘僱看護,那我們有多少缺工量?還是說預設的前提是完全以一對一家庭聘僱24小時的奴工制去奴役看護,我們還缺多少工?一個重視照顧價值的國家當然會用合理的照顧勞動條件去留任看護,相反地,如果是一個不認為照顧勞動有任何價值的國家,就會用奴工制去處理缺工的問題。這次政府在談的放寬移工聘僱標準,前提顯然是要擴大奴工制來處理長照有所缺失的問題。但這是因為缺工,還是因為缺奴工?是因為長照2.0哪裏沒做好?還是高齡社會的快速變遷,只靠長照處理照顧負擔已經不足夠?還需要搭配居住政策、交通政策、產業政策、勞動體制的改革,讓照顧負擔同步減輕?

五年前,現任副總統,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當時是行政院長,曾說照顧服務員照顧老人薪水3萬多,可以當成功德台灣,今天行政院提出大幅度開放聘僱移工門檻的政策,會不會整體壓低所有照顧勞動者的勞動條件,以後照顧工作者不但功德台灣,還持續向奴工靠攏?我們想知道,如果政府是用擴大奴工制的方式,去處理一個政府完全沒有交代任何評估與實質資料,不知道程度和規模的缺工問題,這個政策對現有長照制度的衝擊是什麼?這個政策對於民進黨執政八年建立起來的長照2.0的衝擊是什麼?這個政策對本國看護、家事服務和保母從業人員的工作機會和勞動條件的衝擊是什麼?這個政策對聘僱移工的家庭本身、對移工本身的勞動條件有任何正面影響嗎?這裡面受到衝擊的人有多少是女性?希望政府可以做出完整的評估與交代。

行政院提出對長照制度、對照顧勞動者權益有重大衝擊的政策,請問負責人權業務的行政院人權處和負責性別平等業務的行政院性平處,有沒有提出任何研究、衝擊影響評估,有沒有從人權和性別平等的角度提出任何建言?過去曾經針對長照制度缺失和移工人權問題提出多次調查報告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是不是也會針對這次大幅度放寬聘僱家庭看護移工的政策進行監督,做出評估和建言?即將開議的立法院,會不會為此事重大政策方向的轉變,質詢行政院長、監督行政院?

我們強烈呼籲政府誠實面對,各相關部門出面強力監督,如果長照真的有任何缺工問題,是用什麼標準去評估的,未來的政策走向為什麼會是大幅開放家庭聘僱看護的門檻?難道只是為了選舉搶票嗎?這樣做對人權和性別平等的衝擊是什麼?對台灣未來長期照顧制度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長期衝擊是什麼?面對長照的困境,我們有沒有更好的選擇?政府是不是應該根據實際證據,好好交代政策產出的過程和理念,提出有一點點遠見的方案?我們在這裡表達強烈地擔憂,請行政院誠實交代,請行政院內部機制、立法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等相關部門有所動作,什麼不然功德台灣就要變成政府認證的奴工台灣了。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發言稿
出席代表: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秘書長黃姿華

根據衛福部公布的數據,2022年底台灣長照推估需求人數為829,431人,將近83萬人,而這次衛福部提議放寬三類長照需求者聘僱家庭看護移工的門檻,估計起來高達60萬人,佔所有長照需求人數的72.29%。

猶記去年7月,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才大陣仗開記者會宣布,經過長照2.0多年努力,服務 涵蓋率達67%,蔡總統隨著宣布長照2.0服務涵蓋率繼續朝七成前進。既然民進黨執政八年重 大政績長照2.0的服務涵蓋率都要衝上七成了,為什麼又在總統大選前夕,讓高達七成二的長照需求者,都可以免評聘僱看護移工,好似家庭聘僱看護工的政策,才應該是真正的長照政策?特別是「自核定長照服務之日起,使用照顧服務持續6個月」一項,就高達30萬人,這是明白放棄長照的意思?我們想知道,那過往八年執政黨「引以為傲」的政績又是什麼呢?

如今,政府急著放寬移工聘雇標準,是因為長照缺工嗎?若是因為長照缺工,這件事需要政府仔細交代原因,以及評估缺工的標準是什麼。預設的是前提是以合理的勞動條件,一天8小時工時、一週40小時工時去聘僱看護,那我們有多少缺工量?還是說預設的前提是完全以一對一家庭聘僱24小時的奴工制去奴役看護,我們還缺多少工?一個重視照顧價值的國家當然會用合理的照顧勞動條件去留任看護,相反地,如果是一個不認為照顧勞動有任何價值的國家,就會用奴工制去處理缺工的問題。這次政府在談的放寬移工聘僱標準,前提顯然是要擴大奴工制來處理長照有所缺失的問題。但這是因為缺工,還是因為缺奴工?是因為長照2.0哪裏沒做好?還是高齡社會的快速變遷,只靠長照處理照顧負擔已經不足夠?還需要搭配居住政策、交通政策、產業政策、勞動體制的改革,讓照顧負擔同步減輕?

五年前,現任副總統,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當時是行政院長,曾說照顧服務員照顧老人薪水3萬多,可以當成功德台灣,今天行政院提出大幅度開放聘僱移工門檻的政策,會不會整體壓低所有照顧勞動者的勞動條件,以後照顧工作者不但功德台灣,還持續向奴工靠攏?我們想知道,如果政府是用擴大奴工制的方式,去處理一個政府完全沒有交代任何評估與實質資料,不知道程度和規模的缺工問題,這個政策對現有長照制度的衝擊是什麼?這個政策對於民進黨執政八年建立起來的長照2.0的衝擊是什麼?這個政策對本國看護、家事服務和保母從業人員的工作機會和勞動條件的衝擊是什麼?這個政策對聘僱移工的家庭本身、對移工本身的勞動條件有任何正面影響嗎?這裡面受到衝擊的人有多少是女性?希望政府可以做出完整的評估與交代。

行政院提出對長照制度、對照顧勞動者權益有重大衝擊的政策,請問負責人權業務的行政院人權處和負責性別平等業務的行政院性平處,有沒有提出任何研究、衝擊影響評估,有沒有從人權和性別平等的角度提出任何建言?過去曾經針對長照制度缺失和移工人權問題提出多次調查報告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是不是也會針對這次大幅度放寬聘僱家庭看護移工的政策進行監督,做出評估和建言?即將開議的立法院,會不會為此事重大政策方向的轉變,質詢行政院長、監督行政院?

我們強烈呼籲政府誠實面對,各相關部門出面強力監督,如果長照真的有任何缺工問題,是用什麼標準去評估的,未來的政策走向為什麼會是大幅開放家庭聘僱看護的門檻?難道只是為了選舉搶票嗎?這樣做對人權和性別平等的衝擊是什麼?對台灣未來長期照顧制度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長期衝擊是什麼?面對長照的困境,我們有沒有更好的選擇?政府是不是應該根據實際證據,好好交代政策產出的過程和理念,提出有一點點遠見的方案?我們在這裡表達強烈地擔憂,請行政院誠實交代,請行政院內部機制、立法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等相關部門有所動作,什麼不然功德台灣就要變成政府認證的奴工台灣了。

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言稿
出席代表: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

面對有長照需求的家庭,執政黨透過政府政策、在野黨透過競選承諾,試圖想要滿足這項已越來越迫切,且越來越嚴重的問題,這確實是需要更多公眾對話的重要公共化政策的問題,且這裡面還涉及建立無障礙環境的議題、性別議題:女性勞參率與無酬家務勞動之間的緊密相關,等等環環相扣的議題,解決長照需求需要諸多重要配套措施的策略,但如果執政黨政府與在野黨的視野,只停留在把解方都壓在放寬聘僱家庭看護工的條件,而完全無視於台灣二十多萬已長期遭到制度性歧視與壓迫的女性家庭看護工的基本人權,這就已經讓大家清楚看見,民進黨與國民黨都是看準移工沒有選票,而有需求的家庭不只一張選票,所給的政治承諾,當然不需要考慮女性移工的人權。這就是虛偽的政客、這就是毫無人權意識的藍綠政策買票。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與政治人物,在回應長照需求家庭時,如果沒有堅持以人權為基礎來設計這整個政策時(比如一併解決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基本勞動權利:薪資、工時、休假適用勞基法、擁有私人空間、降低女性移工工作場域中的權勢不對等metoo 風險…..),而只是一時的放寬聘僱移工條件,卻對這些長照需求的家庭,隱瞞潛在的因為移工過勞而引發的照顧品質的風險、惡劣工作待遇逼使移工冒險失聯、甚至在國際搶工大作戰的脈絡下,政府真的有把握引進這麼多移工嗎?這些都是執政黨在野黨只是以無法解決問題的單一政策買票,但實際上是在加深加劇潛在的更多問題。因此,我們同意主辦單位的三項訴求,應以符合人權的政策,比如盡快通過保護移工及其家庭公約施行法、去年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建議的將ILO C189公約國內法化、還有喊了很久的家事勞工保障法,無論如何,同時滿足長照需求家庭與女性外籍移工,這是政府與在野黨候選人責無旁貸的任務。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發言稿
出席代表: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

我們聽到政府說長照服務的涵蓋率已經高達七成感到非常的錯愕,如果長照那麼成功的話,為什麼這麼多重度障礙者想要申請居家照顧服務卻不得其門而入?請大家注意這個是涵蓋率,不是使用率更不是需求滿足率。我們認為為了選舉而提出這樣魚目混珠不實的數據只會更加失去人民的信賴。

如果長照服務真的這麼成功的話,為什麼近年來每兩到三個月就發生長照殺人事件?今年更是攀升到幾乎平均每個月都有一件。看到這樣的新聞不斷地發生,我們感到非常痛心。但又不見政府積極改善的措施與計劃。重度障礙者申請不到長照服務來協助每天生活所需,只有自費聘用外籍看護,政府沒有任何的補助,障礙者也必須被仲介不斷地層層剝削,遇到需要協調或逃跑的時候又獲得不到適當協助。

障礙者及家屬每天處於勞僱緊張關係的狀態中,外籍移工高勞動低薪資,想要請問哪一個工作,24小時處於工作狀態,日薪卻只有六百多元?又想要請問一個沒有好好被對待的人,要如何再去照顧其他人?更何況照顧服務不是單純的體力服務,也是很耗費溝通成本以及情緒勞動的專業服務,我們政府一方面說要尊重照顧專業,提高保障,另一方面又用廉價的工資,讓移工在語言不通,技術不熟,各種環境條件不利於外國人的狀態下,做如此困難的工作。這不是自相矛盾很荒謬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已經在2014年於台灣生效,國際審查委員們多次指出,國家應該要提供適當的個人協助服務確保障礙者能夠在社區自立生活。

兩公約的第三次審查結論意見亦指出,障礙者因為沒有獲得到足夠的長期照顧服務及補助,導致對家庭尤其是女性造成過度沉重的負擔,而外籍移工權利也容易遭受到侵害。

因此,我們在這邊嚴正要求,政府應該盡速正視上述問題,並將外籍移工納入長期照顧系統與個人助理、居家服務等人力協助服務整並,建立個人福利帳戶制,給予補助,讓障礙者自行選擇組合搭配自己想要的服務,自主生活。讓工作者有所保障,讓家屬不因照顧而犧牲自己的工作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