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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

文/台灣永社

台灣永社、台灣共生青年協會、立委張雅琳以及約30個民團於今(5/16)至立法院中興大樓舉辦「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記者會,並以「盡速完成轉型正義法制化」、「業務資訊公開」、「活化促轉基金使用」、「落實不須修法即可進行的業務」等訴求發表聯合聲明,要求準總統賴清德做出具體承諾。

台灣永社副主任黃慧瑜認為,執政黨現作為國會少數黨,院版草案推動不易,有賴社會溝通才能匯聚多方能量。而資訊的全面公開,才是凝聚共識、促進討論的基礎。然而,黃慧瑜舉加害者處置法案為例,現在從轉型正義會報連結至法務部的網站,只能看到法務部之前開了30次的會,但會議內容、實際進度均無從得知。「法務部遲遲未能完成草案,至少也要做到法案研議會議的資訊公開,更負責地說明推動進度與遇到的困難。」

立委張雅琳提到,隨著威權時代的遠離,我們即將進入沒有見證者的時代,這也讓轉型正義的推動刻不容緩。張雅琳也承諾,將會繼續監督無待修法即可進行的促轉業務,例如促轉會解編後各機關的推動進度,應該盡快公開。法制化部分,則有賴公私部門持續協力一同聯繫,逐步向前推進。

碰巧的是,記者會場外適逢國民黨立委開記者會以「白色恐怖」、「鄭南榕」、「百分百的言論自由」譴責NCC箝制新聞自由。就此,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認為,國民黨如果重視威權時代的國家不義,現在也應當積極看待轉型正義議題。不過話鋒一轉,陳俐甫也批評民進黨現在掌有行政權及近過半的立委,卻喪失過去的黨外初心,推動轉型正義卻比當初僅有2、30席時更無效率。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林志鴻也呼應道「民進黨過去8年對轉型正義不斷自我設限,十分保守,令人遺憾。」

台灣共生青年協會理事長蔡喻安則呼籲,轉型正義法制化不論在野或執政黨都應該正視,盡力協商。例如中正紀念堂轉型議題,賴政府應當遵循行政院提出的中長程規劃,盡速啟動法制準備工程。此外關於無待修法即可進行的項目,例如不義遺址、威權象徵的民間通報機制,蔡喻安也呼籲賴政府上任後應即刻實施。新台灣和平基金會莊豐嘉也認為,轉型正義未被蔡政府當作優先事項,希望賴政府能勇於承擔,特別是不待修法即可進行的業務。

除了對新政府的期待外,民團代表也紛紛呼籲重視政治受難者的處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黃哲彥提到,現今政治檔案仍無法以團體作為受難者申請開放應用,這對包含長老教會在內受壓迫的團體造成許多回復歷史記憶的不便。台灣人權促進會王曦、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曾建元也呼籲新政府應當更關注受難者,包含衛福部的心理創傷輔導機制成效、政治受難者的生活照顧法制,都還有持續進步的空間。

針對轉型正義教育議題,台灣教師聯盟潘威佑認為,整個轉型正義的推動就是大型的公民教育,如何在公眾心中種下轉型正義的種子,反思不公不義,以建立正確理解,對民主台灣而言十分重要。台灣社李川信也提到,現在仍然常聽到關於轉型正義、自由民主的教育在校園裡受阻的事例,轉型正義教育應當被重視。另外關於兩蔣紀念象徵的處置,潘威佑與李川信也都認為是新政府的重要課題,畢竟威權象徵的存在,本身就是對於轉型正義教育的最大阻力。

轉型正義作為民主鞏固的永續工程,需要朝野一同積極看待。蔡政府過去雖為轉型正義的全面推動作出了開場與諸多承諾,但對關心轉型正義的民團而言,顯然還有許多未竟之功。賴政府做為少數政府,如何與在野黨協商溝通,持續推動轉型正義法制化工程及法制外的業務推展,仰仗賴總統的政治決心。

賴政府將上任 轉型正義應「大步向前」
民間推動轉型正義團體聯合聲明

2023年2月28日,蔡英文總統在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家屬面前承諾,將盡力於當年完成轉型正義法制工程。然而至2023年底立法委員第十屆任期將至時,同一時期於行政院審峻的轉型正義法案除《政治檔案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通過修法以外,《國家轉型正義推動法》、《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等院版草案,卻為未送交立法院審議。選後迄今,有關轉型正義相關法案遲未於任期內送立法院之原因,依然未置一詞。對於長期投入轉型正義工作的公務員、研究者、民間團體、支持落實轉型正義政策的民意來說,令人遺憾。

在轉型正義工作中,還原歷史真相、識別及處置加害者、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與行政不公、對政治受難者的賠償及創傷療癒等,都是無法等待且禁不起蹉跎的重要工作。然而,回顧過去八年間,轉型正義工作的政府規劃與執行成果與社會期待存在明顯落差。

在2024年總統大選後,民進黨未取得立法院多數席次,確實使行政院版草案推動立法的難度更甚以往,本屆立法院開議至今,轉型正義法案依舊銷聲匿跡。新任總統就職在即,轉型正義作為院級重要政策,執政團隊理應公開說明未來四年任內法制化及相關業務規劃,大步向前。切勿以立法院席次未過半等政治局勢為理由,放棄積極推展轉型正義業務、或作為轉型正義法制裹足不前的藉口。

針對轉型正義法制化、轉型正義業務資訊公開、活化促轉基金、不待修法先行業務等,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共同提出四點訴求如下,呼籲賴清德執政團隊就職前應公開回應及承諾:

1. 四年內完成轉型正義法制化:
過去八年,蔡英文總統任內確有階段性成就,包含修訂黨產條例、促轉條例、《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政治檔案條例》、《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等;但尚未完成的重要法制工作包含《國家轉型正義推動法》、《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識別及處置加害者專法、《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之修正或廢除,仍取決於新政府意願。若新政府有落實轉型正義法制化之決心,應公開承諾、帶頭推動。

2. 承諾轉型正義業務之各機關重要會議資訊及成果檢討等資訊公開:
轉型正義業務不同於一般機關業務之劃分,具有跨部會協調、整合、監督、檢討之需求。目前,轉型正義專辦業務散落於各機關,卻長期囿於各機關步調不一,乃至於資訊落差、難以協調,進而使成效不彰、民眾無感。

以法務部為例,法務部研議識別及處置加害者法律草案,其過程需要高度社會溝通以推動法制化進程,但卻未對外公開任何一場法案研究會議紀錄,民眾如何得知法案方向為何?爭點為何?若法務部堅持閉門造車,是否不應以「無共識」為理由拖延草案進度?此外,眾所矚目的文化部於中正紀念堂園區該如何轉型?也有資訊不足的缺憾。如此境況,光只有行政院轉型正義會報公開每次會議紀錄,遠遠不足以達成公開資訊以促進社會溝通效果。

3. 提高促轉基金於民間可近用性、強化公私協力:
促轉基金除政府支應外,亦包含移轉為國家所有之不當黨產,主要用於推動轉型正義業務,為具有重大公益性之特別基金。台灣民意基金會四月調查指出,蔡政府收回黨產之滿意度達51.7%,僅次於國防表現,值得肯定,然而目前,促轉基金多為支應原屬公務預算應支出內容,導致法定用途受排擠,亦不夠開創。

如何提高促轉基金之可近用性、使民眾有感?政府應考慮設計可挹注民間轉型正義工作的獨立審議機制。「公私協力」是促轉政策優化社會支持的關鍵,過往被威權壓抑的民間動力、取之於民的不當黨產,於今日應由民主政府還之於民、挹注民間推動轉型正義多元內容。

4. 落實不待修法可先行業務:
轉型正義業務除法制工作以外,不待修法可先行業務同樣關鍵。以行政院為例,由促轉會改為院長召集的會報制後,行政院本部對於轉型正義下階段工程的構想為何?面對國防部、退輔會屢次發表有違促轉條例、反對處置威權象徵的言論,行政院作為督導角色,亦沒有發揮功能。

除行政院本部以外,法務部於平復司法、行政不法之不法樣態建構仍顯不足;威權象徵處置進度、受害者權利回復申請所遭遇之困境等,亟需內政部研擬對策;中正紀念桃園區徹儀隊、關堂體等不待修法可先行工作有待文化部重視;政治檔案研究、建立不義遺址民間通報管道、審議機制,對顯然具有不義遺址價值的場址啟動保存活化、告示宣導,亦是文化部不待修法應先行推動工作。

連署團體:
台灣永社、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教授協會、新台灣和平基金會、台灣制憲基金會、台灣國、台灣轉型正義協會、台灣和平草根聯盟、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亞洲公共文化協會、台南社區大學、南方社會力聯盟、台灣經濟民主連合、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社團法人監所關注小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研發中心、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財團法人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鄭南榕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北社、社團法人台灣客社、社團法人台灣教師聯盟、社團法人台灣社、台灣共生青年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南市議員李宗霖辦公室、台灣基進台南黨部、臺南市台南基本款協會、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台灣陪審團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社團法人台灣安保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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