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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請求文化部救救南港瓶蓋工廠

文/南港瓶蓋工廠守衛隊

九月十八日早上八點,一群志工冒生命危險肉身擋拆露宿南港瓶蓋工廠三天後昨晚暫時撤離,期間受到諸多民眾、警方、民代的協助,不缺水與食物。志工萬分感恩所有給予打氣、支持與無私付出的夥伴、媒體朋友與居中協調辛苦的警方。

昨天市府釋放善意回應,柯文哲市長親自來到瓶蓋工廠視察,目前初步共識是市府必須和公民團體重新討論南港瓶蓋廠的規劃,而在方向未明前,確認暫停施工。 今天南港瓶蓋工廠守衛隊、松菸護樹志工團、港湖割闌尾團隊與台北文資環境守護聯盟,共同到文化部前遞交公文,希望文化部積極介入台北市文化局在此爭議過程中的「不作為」與「行政違法」。 自9月4號土地開發總隊連夜對南港瓶蓋工廠進行不可回復之拆除後原來的文資提報團體南港瓶蓋工廠守衛隊一再指出文資審議違反文資法精神時,台北市文化局都未作回應,甚至,連消極性地到現場確保施工不會損及有文資身份的建築和樹保大會通過原地全區保留的樹木,都沒有做到,造成現場逾30棵樹木死傷。甚至在整起為了開闢計劃道路、市地重劃而起的拆除爭議中,文化局也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103年6月20日第58次文資審議中,原本決議「計劃道路以西為文資保存範圍」且已公告。但今年3月17日第67次文資審議會議,文資審議在未通報提報人參與之下,卻擅自同意通過土地開發總隊送的「縮小保存範圍圖」,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七條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條,研究計劃之主持人應符合其規定由專業人士研究,再經由文資審議委員會進行討論,土地開發總隊並不具有此專業來提送保存範圍。而土地開發總隊則據此於9月4日動工拆除L棟。而爭議計畫道路將通過被指定的工廠標誌性建築日治時期的辦公室與二戰時期的碉堡,會議結論卻依照道路劃設來決定只保存一半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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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在審議文化資產提報的價值時,本來就應以歷史文化價值為依據,怎可依照開發單位的目的而逕下結論,決定哪邊可拆、哪邊不可拆,這顯然違背已經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原意。 因此,依據文資法第101條「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依本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文化資產保存時,得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屆期仍不作為者 ,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文資團體來到中央要求文化部代為執行,將南港瓶蓋工廠指定為暫定古蹟,使瓶蓋工廠的價值能夠回歸法律制度面的保障。 而現場接受陳情的文資局官員簡玉華表示文化部會再進行瞭解並作出回應,但南港瓶蓋工廠在台北市文化局已歷經8次文資會議討論,文化部原則上會尊重地方政府的決定,官員建議目前柯市長已拋出善意,文資團體應可和柯市府良性溝通,並建議民間團體若針對文化局的決議有意見,也可採「訴願」進行行政救濟。

但瓶蓋工廠的拆除發展緊急,訴願緩不濟急。現場陳請者懇請文化部逕行發布南港瓶蓋工廠全區為暫定古蹟,保存證據,做為後續文資委員的判定。並一齊高喊文化部長救救南港瓶蓋工廠。

台北機廠與基隆西二西三碼頭倉庫,全因文化部的積極介入而有了今天全區保留的成績。「首都鐵道沿線遺產群」更是文化部正力推研擬的第19號世界遺產潛力點。國際工業遺產保存委員會TICCIH大會2012年在台北召開,這是台灣也是亞洲首次主辦這個重要文化遺產維護國際組織(每三年一次)的年會。發布「亞洲工業遺產台北宣言」現仍高掛在網站上。宣言第二條「體認到亞洲地區由於都市擴張、土地開發、人口成長、產業結構、技術更新及生產方式的快速改變, 導致許多位於都市或是市郊的工業遺產面臨閒置或拆除的命運,因此採取從國際層級、國家層級到地 方層級的保護策略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工作。」聯合國推動世界文化遺產組織之一的文化遺產檔案國際科學委員會(簡稱CIPA)今年九月首度來台舉行年會,台北文資環境守護聯盟至會場陳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的文化遺產危機處理委員會ICORP主席更表態支持南港瓶蓋工廠的全區保存,並至工廠粉絲頁表示意見。台灣亟欲在世界上發聲,對於能行銷台灣形象的重要文化資產卻往往因開發而犧牲。文化部對搶救瀕危重要文化資產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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