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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政治責任的工時法案大亂鬥

文 / 林恕暉

「一例一休」與「二例」的選擇成為許多人的話題,七天國假砍不砍?人們被迫在兩種方案之間選擇、表態,也讓不同意見的人針鋒相對,但從修法研議過程來看,其實正反映了台灣政治運作缺乏「政治責任」問題,政治人物可以基於選票、私利考量,可以在短短一兩年內,於「一例一休」與「二例」之間換來變去,彷彿說過的話、提過的法案,完全與其無關,使台灣國會出現奇形怪狀的勞基法修法提案,人們被迫在粗製濫造的修法案中選擇、討論。

「一例一休」的修法爭議,眾所週知,是為了讓勞基法從隔週休二日「雙週84工時」推進到週休二日。兩年前國民黨政府推動修法時,勞動部與工商團體、縣市政府召開數十場座談會,提出國民黨政府行政院版的「一例一休」案,這也就是資方團體聲稱「政府要落實承諾」的依據,但這段話,也很多人搞不懂:為何民進黨政府要承受國民黨政府與資方團體的協商承諾?

關鍵在於,蔡英文執政的林全內閣,選擇了國民黨政府的勞動部次長郭芳煜,擔任勞動部長。

在國民黨執政末期行政院版的周休二日修法案,除了把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從46小時提高到54小時、砍七天國定假日,被勞團批評,但也有如「增訂雇主違反本法相關規定使勞工於例假工作者,應加發工資及給予補休之法定義務」較進步的法條。但送到立法院審議時,民進黨立委共提了三個「每七天有兩天例假」的修法提案,國民黨立委則支持行政院提案,但在選舉將近的壓力與折衝中,藍綠立委只通過「單週40工時」的一個條文修法,表面上看起來可週休二日,實際上卻容許一天工作6小時40分、每週工作六天,符合法令,卻沒有週休二日的大漏洞,這樣的粗糙修法,可說是民進黨立委與國民黨政府共同合作的畸形產物。

蔡英文與民進黨壓倒性選舉勝利後,選擇國民黨培養的郭芳煜擔任勞動部長,由郭芳煜主導提出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案,行政院與勞動部代表並與資方團體密集協商,同意「不違背去年承諾」,砍七天國假、推一例一休,但這項民進黨行政院版法案其實是「接收國民黨政府與資方團體協商結論」。與去年的國民黨行政院版比較,此案只抽出砍七天國定假日部分,加入「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計算,其餘有利於勞工的配套條文都沒納入,資方團體表面上不答應,實則只是外部施壓,演出「忍痛」同意民進黨行政院版的戲碼,使民進黨政院版法案能快點過關。勞動部、行政院草率的修法提案,才會出現「休息日可不計入工資」的漏洞,在行政院版法案進入立法院後,勞動部又請託民進黨團提出勞基法第三十九條修正法案,彌補政院版修法草案的漏洞。

但政院提案,在台灣勞資雙方權力不對等情況下,能依法加班費的資方為數有限,許多勞動法學者都認為,法案難以實質減少勞工的工作時間。

特別是,勞動部在休息日加班費被批判低於平常日加班後,將休息日加班費率與平常日加班拉到一致,使法案取得民進黨府院、立院黨團背書後,送入立法院,這不僅讓民進黨連任立委違背了去年提案「二例」案的修法理念,難以讓勞工實質週休二日,連任的國民黨立委也提案、連署「二例」法案,也突然轉變了去年為馬政府行政院版提案背書的政治理念,扮演起勞工代言人角色。但明眼人都清楚,「二例」在民進黨完全執政,且缺乏臨時加班、再補休的彈性下,也幾乎不可能實施,「二例」提案只是立委迎合民意的策略。

在立委、政治人物們忽左忽右、操弄法案當籌碼的情況下,媒體也只能「一例一休」、「二例」的框架下討論問題,特別是勞基法複雜的「工時上限」、例假、國定假日、變形工時等機制下,工時修法討論淪為「專業技術」,成為政客們操弄政策的籌碼,不僅表面上、私底下可以完全不同姿態面對勞資雙方,才會出現「過去的自己打現在自己臉」的情況。對社會大眾而言,工時修法,也缺乏實質空間討論、辯論的空間,淪為政府官僚、政治人物、資方團體及勞團之間的大亂鬥。對勞工而言,明明是最攸關自身權益的休假問題,卻沒有條件好好討論,只能在政黨、媒體的設定的議題下,談論工時與休假問題。

這就是我們現在必須面對的政黨政治生態,讓善變的政治人物可以在選前選後轉變立場。

為什麼我們要容忍缺乏政治責任的政客,繼續操弄我們的休假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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