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 環境

七千人上街反亞泥礦場 數立委承諾盡快修正《礦業法》

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為反對花蓮太魯閣的亞洲水泥新城山礦場展延工程期限,昨日(6/25)數十環保、原住民族團體號召約七千人上街抗議,訴求撤銷亞泥展限,立即修正礦業法等。遊行在行政院出發,沿著中山南路前往總統府,並在凱達格蘭大道進行「看見台灣」排字空拍及音樂演出,希望政府用更高的視野關注環境議題。

亞泥礦場爭議延燒數十年,已故導演齊柏林也曾在紀錄片《看見台灣》中拍攝亞泥礦場對山地造成的破壞,而繼齊柏林於6月10日不幸空難逝世後,該議題再度受到各界重視。地球公民基金會對此發起連署,得到21萬人連署支持,地球公民研究員潘正正指出,經濟部在《礦業法》修法前夕,以不合理的審查速度,在3.5個月內通過亞泥的礦權延長20年。

遊行於行政院出發前,先施放煙霧彈、播放爆炸聲,象徵在地居民們的日常生活,接著抵達凱達格蘭大道,以人牆排列出台灣形狀,希望蔡政府看見土地遭破壞的現況。雖然行政院長林全曾在6月14日公開表示,將要求經濟部重新檢視當時的核准程序,但經濟部仍回應,審查已依照結論與程序辦理,只需再補辦環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則稱尊重經濟部決定。

對此,到場聲援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說,林務局多名官員兼任礦業協進會理監事,農委會卻回應,各別職員參加人民團體不違法,她認為中央不只是包庇亞泥,更是替所有礦業主護航,林淑芬直言「礦業主從政策到執行都在下指導棋。」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和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強調,將爭取立院本會期的第二次臨時會排入《礦業法》修法。

而根據潘正正說明,目前《礦業法》第31條和47條分別規定了,若申請展現時仍無探礦或採礦實績,主管機關不得駁回,以及礦業權者和土地所有人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處,兩項被稱為偏袒業者的「霸王條款」,環團呼籲應撤銷亞泥施工的展延期限,並立即修改《礦業法》。

四十餘年來,亞泥礦場已在新城山向下挖掘近481公尺深,緊鄰礦場的富世部落動員百名族人昨日北上抗議,居民們不滿1966年政府開放原住民族登記「保留地」後,卻偏袒業主,屢發生鄉公所拒絕族人申請的情況,甚至一位居民賴秀弘在1970年過世後,1973年的拋棄土地同意書上竟出現他的簽名。

「亞泥通過展限時,我們居民都不知道。」領導運動數十年的田春綢,並揭露上述文件爭議的田春綢痛批,亞泥經常以威脅利誘、欺騙等方式得到開發權,最後破壞了原住民族尊敬的山林,工程期間的噪音、粉塵也嚴重危害族人生活,她也在去年向總統蔡英文遞交陳情書,但蔡英文當下承諾未來開發皆會尊重在地居民意見,如今不見後續,族人們希望蔡實踐競選承諾,保障原住民族的基本權利。

此外,露宿凱道百天的「原住民轉型正義小教室」也加入隊伍,歌手Panai Kusui要求政府退回現行的《傳統領域劃設辦法》,讓族人們的公、私有地都得到法律保障。環團則響應訴求,希望政府規範亞泥遵守《原住民基本法》第二十一條,於原住民族部落周遭公有土地進行開發、資源利用時,需取得當地居民諮詢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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