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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安置有罰鍰 大觀迫遷戶:看不到未來

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板橋大觀社區迫遷案仍未結束,繼退輔會在5月向新北地院申請拆屋後,目前已有住戶收到執行通知,今日自救會再度前往行政院抗議,希望政府介入,以專案處理安置、拆遷費等爭議,但院方代表出面後拒絕回應,自救會憤而扔擲煙霧彈後離去。

根據法院執行命令,住戶需在收到通知15日內自行拆屋還地,否則將面臨強制執行,並負擔執行費用。自救會對此十分不滿,成員唐佐欣便指出,退輔會仍未提出安置的地點、租金和租期,居民身上背負板橋榮民之家控告他們「侵占國有地」的不當得利罰鍰,許多人因此被凍結帳戶、失去工作,未來又可能負擔「執行費」,迫於經濟壓力之下無處可去,政府應負起責任。

大觀社區原為婦聯一村旁的眷村福利中心,居民多為退伍軍眷,以及過去隨經濟發展遷入台北的城鄉移民,政府默許他們興建、買賣房屋,直到被劃入都更區域後,才回頭以司法追討。但一位黃姓居民表示,當眾人在90年代申請購地時,卻因為板橋榮家的官員屆滿任期更換,程序就失去下文,他強調,當地住戶有「合法」門牌,還按時繳交水電費,無法接受政府突然剝奪自己的家。

與大觀社區的形成、爭議皆類似,並在2013年遭拆除的台北市華光社區,如今也有居民正償還當初不願自行搬離的「強制執行費」和訴訟費。前華光居民侯惠芳痛訴,當初的鄰居們繳不完錢,更沒有存款承租政府提供的社會住宅。她說:「我原本以為惡夢在三年前會就醒了,沒想到還沒結束,我真的很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華光。」

而根據2014年的媒體報導,在華光拆遷一年後,近200戶中僅有10戶獲得短期安置,此項疑慮引起大觀自救會擔心。唐佐欣說明,社區內許多住戶仍在打零工,或一家人同堂而居,不符合「法律弱勢」認定資格,害「實質弱勢」的貧困居民無法申請補貼,未來將被逼到無棲身之處,她認為政府應改善社福資格,並成立專案介入退輔會的執行程序、撤銷各項罰鍰、提出安置方案,保障大觀居民的居住權,避免迫遷憾事再度發生。

今日行政院派出外交國防法務處副處長張洪鈞接受陳情,不過面對居民的提問,張洪鈞回應「依法行政」且僅能收下陳情書,無法對此案表態。自救會成員鄭仲皓痛批,眾人已多次前來行政院要求協助,卻都聽到一樣的藉口,日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要求暫緩拆除,也遭退輔會無視,而當張洪鈞轉身離去時,試圖上前追問的自救會和警方爆發推擠,隨後再向院內丟擲煙霧彈表達不滿。

「在得到實質安置之前,都不該強制執行。」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專員林彥彤表示,從華光到大觀,政府都未提出完善配套,便用高額罰鍰和法律逼得住戶離開,無視人民的居住權。他更諷刺,2013年的行政院長江宜樺曾說「華光居民沒有財產權,所以是違建。」2017年的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同樣說過「大觀居民沒有產權。」代表官方一再漠視各種「非正式住居」的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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