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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回應7/15聯合國「世界青年技能日」 台少盟:小英政府應有全面性的青年就業政策

文/台少盟

回應7/15聯合國「世界青年技能日」 主計處:青年因專長技能不合導致求職困難三年增加10%
台少盟:小英政府應有全面性的青年就業政策 提升青年工作技能及提供尊嚴工作是關鍵

2017聯合國世界青年技能日於7/15舉辦,年度主題為:未來工作的諸多技能(Skills for the Future of Work),我國勞動部也以舉辦「東北亞國際青年技能競賽」做為回應。但我們必須要提醒的是,這個以面對未來的工作技能做為主題的節日,事實上是源自於青年近十年來嚴峻的就業挑戰。

2014年聯合國為讓世界各國意識到青年技能學習的重要性已是刻不容緩的議題,因此決議將每年的七月十五日訂為「世界青年技能日」。之所以急迫,是因為全球青年的高失業率,未升學與未就業的尼特族人數不斷在攀升;此外,青年工作貧窮,非典型就業等情況日趨嚴重,但是青年能夠從事有尊嚴工作的機會卻越來越少。此外聯合國新任秘書長 António Guterres不斷強調,青年失業是聯合國與國際社會必須謹慎面對最重要的問題之一,沒有一件事情比年輕人畢業後長期找不到工作以及對於未來看不到希望更為可怕,而失業的沮喪及衍伸的憤怒已經成為全球和平與安全最嚴重的威脅之一,因此他呼籲各國政府應將青年就業與提升青年技能作為所有政策規畫的重點。聯合國強調青年就業政策的重要性,並以提升就業力為政策核心的作法,亟需台灣政府參考。因此,基於這樣的青年技能日的緣起脈絡,我們不禁要問,台灣政府真的做得足夠嗎?

此刻勞動部為響應「世界青年技能日」」,正在台南盛大舉辦「東北亞國際青年技能競賽」,透過競賽結合職業試探與銜接產業人力,以顯示政府對專業技術的重視與努力,並提升我國在國際重要組織之能見度。然而當各種技能競賽成為學校與政府發展技能教育的重要焦點時,台少盟要請問政府與學校,是否有提供相對應的後續培力與就業管道給青年學子?根據《技職3.0》的報導,技能競賽在台灣已經被扭曲成為升學主義的工具,而非為了精進選手們的技能養成。報導中也直指「政府投入許多經費培養的技術選手保送上明星科大後,卻沒有適當的教育環境導致求學困難,投入職場後又因技術沒有精進也沒有將比賽技術轉化為業界所需職能的教育過程,最終練比賽、練技術成為了升學的入門磚罷了!」。

而行政院面對持續攀升的失業青年人數,為了提升其就業技能,雖自2014至2016年耗資約140億元推動「促進青年就業方案」共計64項計畫,然而依據主計總處的調查報告,台灣16~24歲的失業青年人數為11.2萬人,失業率高達12.12%,較2016年攀升3個百分點,大學失業率最高達14.79%,且有19.4萬青年從事非典型工作,顯示16~24歲青年的就業處困境與阻礙不降反升。報告指出因為專長技能不合而產生求職困難的青年比例,從101年度的30%到105年度的40%增加了10 個百分點,無疑是個警訊。這些年年都做的調查報告,坐實了聯合國所擔憂的青年就業實況,以及青年因為缺乏有效益的技能培訓所造成的就業困難,但政府實質的回應與施政是否有對準需求?

青年技能日的核心精神,如聯合國前秘書長潘基文於2016技能日所揭示:幫助青年提升技能是國家最好的投資;成功的技能學習與提升,將使青少年與良好的就業機會有更多的連結,並讓青年更有能力積極面對當前諸多就業與發展的挑戰及困境。只是在台灣主事者的眼裡卻看不見技能日所關切對於就業弱勢、尼特族等族群的協助,更沒有針對工作貧窮,勞動條件低落等結構性議題去處理。ILO國際勞工組織日前推動「青年尊嚴工作的全球倡議 The Global Initiative on Decent Jobs for Youth」,所謂「尊嚴工作」指得是:有充分機會擁有一個合理勞動條件與安全工作環境,並且不受到剝削歧視與身心危害,同時還有足夠的社會安全網絡接住階段性就業困難的青年。從上述「尊嚴工作」的定義來看,小英政府對於「世界青年技能日」的回應作為,實在過於消極且偏重競賽式的個人就業力投資,無法打造一個集體友善青年尊嚴勞動的職場環境。

台少盟以近十年的時間推動的「逆風少年大步走:青少年就業力培訓計畫」,從「投資」的角度透過就業核心技能的培力,協助弱勢青少年走過階段性的生涯發展困境。十年來紮實服務超過九百名青少年在職場中找到生涯規畫方向,使弱勢青少年們能夠在多元的職場技能培力中,發展出職場就業態度及職場技能。更重要的是逆風計畫提供參訓學員尊嚴勞動的職場見習環境。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政府不該只重視技能競賽,兼顧提升青年工作技能及提供青年尊嚴工作才是關鍵要素。此外也必須透過更整合性的青年就業政策、合理的預算編列及與時俱進的勞動或福利法令的修正才能達成。故針對「世界青年技能日」,台少盟提出以下幾點訴求:

1.行政院應從社會經濟賦權(Young People’s Socio-Economic Empowerment)的角度,設置跨部會常態性的「青(少)年勞動政策平台」,彙整、協調、研究、審議、管考青年相關勞動政策、促進青年就業方案以及國際人權公約結論性意見,通過並執行「國家青年就業行動計劃」,該計畫必須以證據為基礎、匡列一定預算,優先實施發展青年就業機會與包容性的勞動政策,積極面對青年的就業和培訓的問題。
2.對於青年就業政策、宣導、教育、職訓與媒合服務系統等執行績效,應該有更確實的評估與回饋系統,避免各部會只以量化數據來呈現「業績」,並系統性的收集以青 (少)年勞工做為主體進行的深度調查或訪調資料,作為政策規劃的效益評估與修正參考。
3.政府應盡速制定「最低工資法」,避免青年因低薪淪為工作貧窮、血汗勞工及福利依賴者, 提供青年有尊嚴的勞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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