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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港老樹、古蹟現勘 文資委員:工務局資料不全需重新討論

文/公庫特約記者陳庭旭

台南市政府於9月26、27日兩天,分別依照民眾提報的資料,進行台南市西港地區珍貴老樹及古蹟的現場勘查。前天首先勘查護樹志工依照《臺南市珍貴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向台南市政府提報珍貴樹木的案件,台南市農業局森保科長楊錦樹及專家嘉義大學森林系助理教授詹明勳到場測量五棵老樹。9月27日,台南市文化局文資處依照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成員的古蹟提報,與三位文資委員前往西港旗站會勘;台南市議員蔡秋蘭及西港里里長吳景盛到場表態支持外環道開闢,吳景盛甚至將西港旗站形容成「西港毒瘤」。

文資委員成功大學歷史學系教授蕭瓊瑞於會勘過程中向工務局新工科科長秦繼孔指出:「如果就你圖所畫的我會贊成(不列入文資),但就我現在(現場)看到的我會反對。」並表示現場有許多工務局沒有標示的糖廠鐵路文物,蕭瓊瑞認為,這些文物究竟需不需要被移開,應重新討論。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成員汪少凡則於會後表示,已經針對此處文資進行跨縣市的文化景觀提報,希望將糖鐵整體而非「斷點」的整理及保存。

昨(27)日下午三點半,台南市文化局文資處官員與文資委員到西港旗站旁舉行古蹟現勘。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成員林祐丞在會勘中指出,文化部長鄭麗君9月3日於「全國文化會議」上提到,全國的台糖相關文化資產面對系統性的遺棄,他在會議上承諾將加強行政指導,維護基本的程序正義,也要求文化部確實檢視西港糖鐵文資提報是否符合既有程序等等。

林祐丞認為,台南市政府應該順著政治風向謹慎審視並確實保存台南的糖鐵文化資產;他也指出,台南市的糖鐵文資豐富,但當嘉義、雲林爭相將糖鐵放入前瞻計畫的同時,台南市卻對此不以為意。文資委員蕭瓊瑞也在會勘的過程中向台南市工務局指出,工務局提供的資料並不完整,看過現場後他也認為是否要將文物移位需要再重新討論。

會後汪少凡向記者指出,過去自救會曾將西港旗站、糖鐵提報為「文化景觀」失敗,但文資處的審議過程有瑕疵,在台南市有十五位文資委員的情況下,只請了四位文資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其中兩位還是外聘委員。由於目前此處的文資隨時可能被拆除,自救會又另向文資處提報「古蹟」,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註一),在緊急情況之下,「主管機關得逕列為暫定古蹟」。他也表示,目前已經向多個縣市申請將串連西港南北糖廠的「南北平行預備線」提報為文化景觀,希望能有整體而非「斷點式」的糖鐵文化保存。汪少凡提到,國內鐵道專家洪致文、許乃懿不約而同地提出「文化路徑」的概念,指出對於庶民的糖業記憶最深刻的就是糖業鐵路,而因爲國共內戰時空背景下,作為戰備鐵道的「南北平行預備線」就是最好的例子。

針對26日的珍貴樹木現勘,西港堀仔頭生態藝術村藝術家林佑鍶指出,經過調查,在西港外環道預定地少少的土地上,就有五顆符合《臺南市珍貴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提報標準(註二)的珍貴老樹,因此地方團體也訴求變更外環道的設計來保護這些樹木。而農業局也於26日下午到場現勘,交由嘉義大學森林系助理教授詹明勳測量,並交付珍貴樹木保護委員會核定,而核定中的案件若無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任意移植、砍伐或侵害等等。

註一:《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條

未進入前項審議程序前,遇有緊急情況時,主管機關得逕列為暫定古蹟,並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註二:臺南市珍貴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本自治條例所稱珍貴樹木,指本市轄區內樹木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樹胸高直徑達一點二公尺或樹胸圍達三點八公尺以上。樹胸高以下已分枝者,各分枝胸高直徑合併計算。

  二、樹齡八十年以上。

  三、樹冠覆蓋面積達三百平方公尺。

  四、具特殊或區域代表性,經主管機關審查列入保護。

前項第一款所稱樹胸高直徑,指離地一點三公尺所量測之樹木直徑;樹胸圍,指離地一點三公尺所量測之樹木周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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