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工會幹部控華航監視員工言論、不當懲處 勞動部:依法開罰

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華航在12月8日對3名參加工會活動、轉貼相關資訊的企業工會幹部進行懲處,其中工會常務幹事林馨怡更被直接解僱,但相關程序仍在第一階段時,工會早已向勞動部提出裁決,裁決委員也認定華航行為不當。於是昨日(12/11)工會再度協同律師前往勞動部抗議,呼籲華航撤銷懲處、停止抨擊工會幹部,勞動部則回應,將依法對華航開罰。

林馨怡、朱良駿、張書元在6月23日參加「運輸業工時大體檢」活動,接著華航召開客艙組員評議會,約談三人後作出解僱建議,而工會不滿公司做法,前往勞動部申請仲裁,當時裁決委員會認定華航的懲處是「不當勞動行為」,還要將裁決書公告在內部網站10日以上。

不過華航未張貼公告,也未停止懲處程序,繼續將評議會的決議再送進下一階段的「人評會」審理,林馨怡仍被直接解僱,朱良駿改為1大過2小過、張書元則是記過並調任地勤,律師劉冠廷對此形容「我對華航的行為感到憤怒。」

劉冠廷說明,華航派人前往工會舉辦的活動現場,記錄下參與者發言,約談員工要求他們一句一句解釋,再以此做為懲處的依據。劉冠廷表示,勞動部委員認為華航指控的各項爭議皆是「正當工會活動」,已在10月13日作出裁決,華航高層卻依然在12月8日的人評會上執意處份工會幹部,這種行為非常不尊重勞動部和工會法。

而三人遭懲處的理由分別是擔任主持人、行動劇演員和轉貼工會新聞稿等,朱良駿便透露,高層在評議會中節錄他的發言,不斷質疑他「為什麼要這樣講?」例如朱良駿曾上台說「這種飛機大家敢坐嗎?」但這句話的前後文,其實是在批評民航局為了讓航空公司彈性運用人力而推動修法。

朱良駿認為華航「斷章取義」只截取部份看似攻擊公司的內容,甚至監控員工的臉書有無不當行為,他轉貼11月28日的「航空業團結大會」新聞稿後再度被高層約談,質疑文章內容「是不是你寫的?你是不是認同這篇文章?」朱良駿直言,如果連官方入股的華航都在打壓勞工,目前推動修改《勞基法》的行政院,憑什麼相信勞資協議能帶來雙方平衡?

另一名空服員潘家洛因接觸性蕁麻疹發作,希望能在工作時戴手套送餐卻遭公司禁止,華航原先要他10月起請病假,隨後改召開評議會,用「違反工作規則、態度不佳」等理由將他轉調去地勤貨運部。

中華航空企業工會秘書林芸指出,華航發現在法律上有瓶頸,就會利用過去的瑕疵指控員工,但許多缺失發生在一年以前,不應被列入累積懲處中,像林馨怡今年獲得7次最佳服務、27個優點等表揚,缺點僅3項,華航卻不問潘家洛、朱良駿等人的專業表現,反挑出上百個工作日中的少數缺失,指責他們表現不佳,所以才受懲處,避談資方打壓各別員工的問題,就像在「污衊他們的人格。」

而昨日記者會後,律師邱顯智也和工會進入勞動部為潘家洛申請仲裁,邱顯智認為華航針對工會幹部進行追殺,審查員工在合法活動或網路上的發言「已經踩到台灣民主的紅線,不是一個尊重人權、法治的國家應該容許的事。」

「就算多年後這個仗我們打贏了,當初做決策的高層還在嗎?」中華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透露,審理懲處的人評會中,除了他之外共有7名主管出席投票,最後便以1比7完成決議,甚至是在週五下班前臨時召開,但當他列出勞動部的裁決詢問其它代表「之後誰來負責?」卻無人願意表態。

劉惠宗表示,華航持續用不法手段懲處員工,將一再耗費工會資源,他們的職責應是替員工爭取團體協約、年終獎金、推派勞工董事等權益,目前都被勞資糾紛拖住。而勞動部官員事後向媒體回應,對懲處勞工、未公告裁決書兩項,將分別依法開罰3萬到30萬元罰鍰,若華航之後仍未張貼裁決書,也會持續累積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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